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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管治恒生致力實施良好之企業管治。我們遵循各監管機構,例如香港金融管理局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發出之各項守則及指引內有關企業管治之要求。詳細內容可參閱本行2009年年報內之「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部份。 董事會 董事長與行政總裁之職責分工有清楚界定,董事長為獨立非執 行董事,負責領導董事會有效地運作;而行政總裁則為執 行董事,行使由執 行委員會授予有關本行及其附屬公司之所有權力、職權及酌情權。 董事會具備高度獨立性,確保能作出獨立客觀之判斷,並能全面及不偏不倚地監察管理層之運作。 所有董事均能全面及適時地取 得關於本行之所有資料,每位董事均可自行接觸本行管理高層。本行亦有既定程序,供各董事就本行事宜尋求獨立專業意見,所有相關費用由本行承擔。 董事會轄下委員會 恒生董事會13位董事
![]() 執 行委員會7位成員負責本行之管理及日常運作
審核委員會3位成員負責審議本行之財務報告,稽 核審查之性質及範圍,以及內部監控及合規監察系統之效 能
薪酬委員會2位成員負責審議人力資源事宜及就本行董事與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及架 構提出建議
為進一步加強本行的風險管理架 構,以便與最佳常規一致,本行於2008年7月成立了「風險管理委員會」,集中負責風險管理監控功能,並直接向執 行委員會匯報。風險管理委員會的主要功能包 括檢討、分析、評估、辨識,及管理本行各方面的風險,同時負責審批所有與風險管理之相關政策。 恒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 企業管治架
構 董事會 (於2010年3月1日)
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報告送交 董事會轄下委員會 恒生(中國)董事會8位董事
![]() 執 行委員會8位成員
審核委員會3位成員
關連交易控制委員會3位成員
監事
風險管理有效的風險管理政策及策略,是我們賴以成功的關鍵。本行身為金融服務行業的一員,亦面對若干類型的風險,包 括信貸、流動資金、市場、保險承保、營運及聲譽。 於2008年7月,本行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直接向執 行委員會匯報 (詳情請參閱「企業管治」部份) ,本行設有系統識別及分析各類風險,並設定合適的風險限制。本行的風險管理政策及主要風險限額監控均由董事會核批。(有關本行的風險管理詳情,請參閱本行2009年年報的「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財務概況」及「財務報表」部份。) 我們設有投資產品監察委員會,以監察向本行零售客戶銷售投資產品、批核新產品,以及處理客戶投訴,目的是減低與投資有關的潛在聲譽風險。 環境風險涵蓋因意外或蓄意行動而對自然環境引致污染或損害的風險。視乎本行客戶的業務性質及營運地點,本行的借貸決定亦會對自然環境構成非直接的影響。因此,我們要求客戶評估主任對本行商業客戶的各項信貸申請 ─ 無論是新申請或年度檢討 ─ 均需進行「可持續風險評估」。 頁頂條例監管本行致力進行真實而公平的商業交易,並以正當的方法,審慎而迅速地進行交易,確保所有員工均嚴守各項有關的法規、條例、指引及行為守則的條文及精神。在任何情況下,若當地的法律要求較本集團的標準寬鬆,在不抵觸當地法規及無衝突的情況下,我們會致力遵行本集團的標準。 員工意識 內幕資料 舉報 打擊清洗黑錢 負責任的銀行業務借貸及投資政策 我們的目標是透 過投資及借貸政策,促進可持續發展。進行信貸評估時,除考慮經濟因素,我們亦會充份考慮其對社會及環境的影響。 本行支持赤道原則。此乃自願的行為守則,用以衡量及管理項目融資對環境及社會的風險。當為環保敏感行業提供貸款時,我們亦妥備特為該行業而設的指引(參看「負責任的融資」)。 本行絕不參與某些業務,包 括與武器製造及/或銷售商有業務來往、與受國際制裁的國家進行交易,或參與可能引起種族歧視、清洗犯罪所得收益或逃稅的交易。 支持改
善環境 負責任的融資恒生致力推廣可持續發展,我們在決定提供借款或投資時,會審慎評估潛在的社會及環境風險。這方面的指引包 括: 森林土地及林業產品行業概述我們如何與客戶合作促進可持續林業發展。 供水基建行業旨在確保本行會一貫地參與供水基建項目,特別是在可持續發展的角度。 化學工業行業說明本行向化工行業貸款時會遵守的國際、地區及國家標準,並概述我們會如何與客戶合作,在生產化學品方面達至可持續發展。 能源行業為我們參與這個行業及為能源計劃提供融資,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標準。 採礦及金屬行業為我們參與這個行業的各個範疇,包 括勘探、開採、封礦及填礦,以及初步的工序訂下原則及標準。 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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