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首尾兩天包括在內)。
  2. 透過分行、電話理財服務或恒生個人e-Banking以港元兌換人民幣並同時設立人民幣定期存款,可享特惠年利率。此優惠適用於客戶持有恒生綜合戶口內之人民幣戶口,詳情如下:
    存款期
    綜合戶口之年利率
    優越理財/優進理財之額外
    年利率
    人民幣10,000至
    人民幣99,999
    人民幣100,000至
    人民幣499,999
    人民幣500,000至
    人民幣999,999
    人民幣1,000,000至
    人民幣5,000,000*
    1星期
    只適用於
    優越理財+
    優進理財+

    只適用於
    優越理財+
    優進理財+
    1個月
    2個月
    3個月
    6個月
    12個月
    *不適用於恒生個人e-Banking
  3. 客戶可透過下列渠道以港元兌換人民幣,按戶口類別可享兌換價點子優惠:
    支賬戶口類別
    兌換渠道
    兌換價點子優惠高達
    優越理財戶口
    分行/
    電話理財服務/
    恒生個人e-Banking
    優進理財戶口
    兌換優惠為客戶可享之優惠兌換價與兌換牌價之差別。
  4. 上述優惠只適用於個人及私人銀行客戶
  5. 優惠年利率僅供參考。有關年利率將根據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不時公佈的年利率為準。
  6. 優惠不適用於續存之定期存款。
  7. 有關客戶於交易時所享的實際兌換價及利率,請參考顯示於有關該交易之收據/確認頁上之有關資料。
  8. 存款利率及匯率將根據市場變化而不時調整,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更改上述利率及匯率優惠,恕不另行通知。
  9. 上述優惠不可與相同貨幣之其他利率或匯率優惠同時使用。
  10.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上述優惠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毋須另行通知。本行對上述優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
  11.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12.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13. 除客戶及本行(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 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4.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文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