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由(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2. 透过分行、电话理财服务或恒生个人e-Banking以港元兑换人民币并同时设立人民币定期存款,可享特惠年利率。此优惠适用于客户持有恒生综合户口内之人民币户口,详情如下:
    存款期
    综合户口之年利率
    优越理财/优进理财之额外
    年利率
    人民币10,000至
    人民币99,999
    人民币100,000至
    人民币499,999
    人民币500,000至
    人民币999,999
    人民币1,000,000至
    人民币5,000,000*
    1星期
    只适用于
    优越理财+
    优进理财+

    只适用于
    优越理财+
    优进理财+
    1个月
    2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不适用于恒生个人e-Banking
  3. 客户可透过下列渠道以港元兑换人民币,按户口类别可享兑换价点子优惠:
    支账户口类别
    兑换渠道
    兑换价点子优惠高达
    优越理财户口
    分行/
    电话理财服务/
    恒生个人e-Banking
    优进理财户口
    兑换优惠为客户可享之优惠兑换价与兑换牌价之差别。
  4. 上述优惠只适用于个人及私人银行客户
  5. 优惠年利率仅供参考。有关年利率将根据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本行」)不时公布的年利率为准。
  6. 优惠不适用于续存之定期存款。
  7. 有关客户于交易时所享的实际兑换价及利率,请参考显示于有关该交易之收据/确认页上之有关资料。
  8. 存款利率及汇率将根据市场变化而不时调整,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更改上述利率及汇率优惠,恕不另行通知。
  9. 上述优惠不可与相同货币之其他利率或汇率优惠同时使用。
  10. 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上述优惠及更改其条款及细则,毋须另行通知。本行对上述优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
  11.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12.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13. 除客户及本行(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 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14.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文本如有歧异,概以英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