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兌換推廣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本推廣只適用於持有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個人理財戶口(「合資格戶口」)的單名戶主或第一位戶主並於本行記錄中持有有效香港通訊地址。如合資格戶口為聯名戶口,本推廣只適用於該戶口之第一位戶主(「合資格客戶」)。
  3. 每位合資格客戶只有一次抽獎機會。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每次經本行之任何交易途徑(包括:恒生個人e-Banking、恒生個人流動理財服務應用程式、恒生電話理財熱線、恒生外幣提款機或分行)成功兌換外幣(包括買或賣任何於本行適用之外幣)並累積交易金額達HKD50,000或其等值(「合資格交易」),可獲抽獎機會一次。
  4. 每單合資格交易以該交易之實際兌換率計算其港元等值。若合資格交易為外幣與外幣之間的兌換,該單交易將被視為兩次外幣兌換(以美元兌換澳元為例﹕(a)美元兌換港元之交易及(b)港元兌換澳元之交易,交易(a)及(b)之港元等值兌換額均會被計算在內)。
  5. 除本行之外幣電匯兌換價折扣優惠外,本推廣不適用於其他外幣兌換優惠。
  6. 除另有註明外,本推廣不適用於公司戶口客戶及私人銀行客戶。
  7. 於推廣期完結後,本行將進行抽獎以抽出10位得奬者(「得獎者」)。當中得獎者可獲得恒生信用卡Cash Dollars(「Cash Dollars」)作為抽獎獎賞(「Cash Dollars獎賞」),分別為$88,888 Cash Dollars(1名)、$38,888 Cash Dollars(1名)、$28,888 Cash Dollars(1名)及$8,888 Cash Dollars(7名) 。
  8. 本行將於2019年5月31日或之前,郵寄Cash Dollars獎賞得獎通知書(「通知書」)至各得獎者於通知書寄出時登記於本行之通訊地址。
  9. Cash Dollars獎賞將於2019年5月31日或之前存入得獎者之合資格恒生信用卡戶口內。
  10. Cash Dollars獎賞將存入得獎者之恒生優越理財World Mastercard®戶口內。如得獎者未持有恒生優越理財World Mastercard®,而其中一張或多於一張恒生信用卡有預支Cash Dollars,Cash Dollars獎賞將存入其截至當時預支Cash Dollars結餘最高之信用卡戶口內。如得獎者沒有預支Cash Dollars, Cash Dollars獎賞將存入其截至當時Cash Dollars結餘最高之恒生信用卡主卡戶口內。如得獎者未持有任何合資格之恒生信用卡主卡,可向本行查詢及申請適用之恒生信用卡;有關申請必須於存入有關Cash Dollars獎賞一個月前獲成功批核,方可享Cash Dollars優惠。如恒生信用卡之申請不獲批核,得獎者將不獲發任何Cash Dollars獎賞。存入Cash Dollars獎賞時,其恒生信用卡戶口必須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
  11. 所有Cash Dollars優惠不適用於恒生附屬卡、公司卡、商務卡、美元Visa金卡、銀聯人民幣鑽石商務卡、人民幣信用卡、消費卡、e-shopping萬事達卡及專享卡。Cash Dollars不可轉讓他人或兌換為現金。使用Cash Dollars須受恒生信用卡會員獎賞計劃之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致電24小時恒生信用卡推廣熱線2998 6899。
  12. Cash Dollars獎賞不可兌換現金及不可轉換其他禮品。
  13. 除客戶(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及本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4.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15.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16.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推廣及有關優惠及不時更改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
  17. 本行對本推廣及有關優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本推廣及有關優惠須受有關產品或服務之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有關產品或服務之條款及細則與本條款及細則有任何歧異,概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18. 如此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