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 據 Oracle Added Value 2009 年
度 銀 行 服 務 調 查 報 告 , 比 較 使 用 香 港 八 間 主 要 銀 行 的 個 人 客 戶 。 |
| ^ 每 張 信 用 卡 只 須 登 記 1 次 。 優 惠 期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有 關 優 惠 詳 情 和 條 款 及 細 則 , 請 瀏 覽 hangseng.com/3x
。 |
條 款 及 細 則 ︰ |
| 1. |
是 次 推 廣 並
不 適 用 於 恒 生 美 元 Visa 金 卡 、 人 民 幣 信 用 卡 、 恒 生 日 航 卡 、 e-shopping
萬 事 達 卡 及 專 享 卡 。 |
| 2. |
合 資 格 之 交
易 為 以 恒 生 信 用 卡 每 次 於 本 地 / 海 外 單 一 零 售 簽 賬 或 透 支 現 金
滿 HKD500 或 以 上 ; 並 須 於 2010 年 6 月 30 日 至 9 月 5 日 期 間 (
「 推 廣 期 」 ) 完 成 交 易 及 須 於 2010 年 9 月 15 日 或 之 前 透 過 登
記 熱 線 2998 6000 成 功 登 記 , 而 有 關 交 易 同 時 須 於 2010 年 9 月
25 日 或 之 前 已 誌 賬 於 有 關 信 用 卡 戶 口 內 。 |
| 3. |
以 外 幣 結 算
之 海 外 簽 賬 將 以 誌 賬 時 之 匯 率 兌 換 為 港 幣 計 算 。 |
| 4. |
客 戶 憑 每 項
合 資 格 之 交 易 只 可 登 記 並 參 與 $5/ $15/ $50/ $100 Cash Dollars
抽 獎 ( 「 抽 獎 」 ) 及 獲 享 獎 賞 1 次 ; 如 登 記 之 簽 賬 為 本 地 食 肆
簽 賬 , 客 戶 更 可 獲 5x Cash Dollars 優 惠 ( 「 本 地 食 肆 5x Cash
Dollars 優 惠 」 ) 。 |
| 5. |
本 地 食
肆 5x Cash Dollars 優 惠 以 簽 賬 淨 額 計 算 。 簽 賬 淨 額 為 恒 生 信
用 卡 之 最 後 簽 賬 金 額 , 如 使 用 折 扣 優 惠 或 Cash Dollars / enJoy
Dollars 均 不 會 計 算 入 簽 賬 淨 額 。 |
| 6. |
恒 生 信
用 卡 客 戶 及 enJoy 卡 客 戶 憑 合 資 格 之 本 地 食 肆 簽 賬 可 獲 原 有 1x
Cash Dollars 及 額 外 4x Cash Dollars ; 而 enJoy 卡 客 戶 於 特
約 商 戶 之 食 肆 簽 賬 ( 包 括 但 不 只 限 於 美 心 集 團 、 必 勝 客 、 元 気
寿 司 及 千 両 ) 則 可 獲 原 有 2x enJoy Dollars 及 額 外 3x enJoy
Dollars 。 |
| 7. |
本 地 食
肆 5x Cash Dollars 優 惠 只 適 用 於 香 港 境 內 之 食 肆 簽 賬 , 並 不
包 括 酒 席 宴 會 、 私 人 宴 會 、 包 場 派 對 、 蛋 糕 / 麵 包 店 及 設 於 百
貨 公 司 / 俱 樂 部 / 會 所 內 之 食 肆 。 本 地 食 肆 5x Cash Dollars
優 惠 亦 不 適 用 於 被 界 定 為 非 食 肆 商 戶 類 別 之 簽 賬 , 而 客 戶 之 簽
賬 是 否 合 乎 本 地 食 肆 5x Cash Dollars 優 惠 資 格 將 由 恒 生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 「 恒 生 」 ) 全 權 決 定 。 |
| 8. |
客 戶 於 本 地
食 肆 5x Cash Dollars 優 惠 獲 得 之 額 外 Cash Dollars / enJoy
Dollars 將 以 當 時 適 用 於 該 卡 之 Cash Dollars / enJoy Dollars
賺 取 兌 換 率 計 算 。 Cash Dollars / enJoy Dollars 獎 賞 將 以 整
數 為 單 位 , 不 足 $1 Cash Dollar / enJoy Dollar 則 不 獲 計 算
。 |
| 9. |
於 推 廣 期
內 , 每 張 信 用 卡 於 抽 獎 及 本 地 食 肆 5x Cash Dollars 優 惠 中 最
多 可 分 別 獲 得 額 外 $800 Cash Dollars 及 $500 Cash Dollars
/ enJoy Dollars , 如 信 用 卡 主 卡 及 其 附 屬 卡 共 用 同 一 信 用 額
, 所 獲 得 之 獎 賞 總 額 將 會 合 併 計 算 。 |
| 10. |
於 推 廣 期 內
, 每 張 信 用 卡 登 記 參 加 抽 獎 及 本 地 食 肆 5x Cash Dollars 優 惠
之 次 數 無 上 限 。 完 成 電 話 登 記 後 , 客 戶 將 獲 1 個 登 記 參 考 編 號
及 即 時 獲 知 所 有 抽 獎 結 果 。 所 有 抽 獎 結 果 將 由 電 腦 隨 機 抽 出 。
|
| 11. |
如 以 同
一 項 合 資 格 之 交 易 登 記 抽 獎 及 本 地 食 肆 5x Cash Dollars 優 惠
超 過 1 次 , 將 以 最 先 被 接 納 之 登 記 為 準 。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
所 有 登 記 或 抽 獎 結 果 恕 不 能 更 改 或 取 消 , 所 獲 得 之 Cash Dollars
/ enJoy Dollars 亦 將 不 得 轉 讓 或 兌 換 現 金 。 |
| 12. |
若 於 同
一 日 , 同 一 商 戶 ( 以 簽 賬 存 根 上 的 商 戶 名 稱 為 準 ) , 有 多 於 1
項 滿 HKD500 或 以 上 之 交 易 , 客 戶 只 可 以 其 中 1 項 交 易 參 加 是 次
推 廣 。 |
| 13. |
一 切 網 上 交
易 ( 包 括 繳 費 、 交 稅 及 購 物 ) 、 分 期 付 款 、 結 餘 轉 戶 、 分 拆 簽
賬 、 「 八 達 通 自 動 增 值 」 款 項 、 自 動 轉 賬 、 信 用 卡 年 費 、 各 類
該 等 手 續 費 、 財 務 費 用 , 及 所 有 沒 有 簽 賬 存 根 、 被 發 現 為 虛 假
及 最 後 被 取 消 / 退 回 之 交 易 , 皆 為 不 合 資 格 之 交 易 及 不 適 用 於
是 次 推 廣 。 |
| 14. |
所 有 客 戶 所
獲 得 之 Cash Dollars / enJoy Dollars 必 須 經 恒 生 核 對 其 有 關
之 交 易 紀 錄 , 方 可 作 實 。 如 有 任 何 爭 議 , 將 以 恒 生 之 紀 錄 為 準
。
|
| 15. |
客 戶 所 獲 得
之 額 外 Cash Dollars / enJoy Dollars 將 於 2010 年 11 月 份 內
存 入 合 資 格 客 戶 之 信 用 卡 戶 口 , 並 獲 專 函 通 知 有 關 詳 情 。 該 戶
口 於 有 關 Cash Dollars / enJoy Dollars 送 出 時 必 須 仍 然 有 效
及 信 用 狀 況 良 好 。 |
| 16. |
客 戶 必 須 保
留 每 項 已 誌 賬 之 交 易 存 根 正 本 , 恒 生 保 留 要 求 客 戶 出 示 簽 賬 存
根 正 本 以 作 核 實 之 權 利 , 已 遞 交 給 恒 生 的 簽 賬 存 根 將 不 獲 發 還
。 |
| 17. |
使 用 Cash
Dollars / enJoy Dollars 須 受 恒 生 信 用 卡 會 員 獎 賞 計 劃 條 款
及 細 則 約 束 , 詳 情 請 致 電 24 小 時 恒 生 信 用 卡 推 廣 熱 線 2998 6868
。 |
| 18. |
恒 生 保 留 隨
時 暫 停 、 更 改 或 終 止 上 述 優 惠 及 不 時 修 改 優 惠 條 款 及 細 則 之 權
利 。 如 有 任 何 爭 議 , 恒 生 保 留 最 終 決 定 權 。 |
| 19. |
本 條 款 及 細
則 之 中 英 文 本 如 有 任 何 歧 異 , 概 以 英 文 本 為 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