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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小 企 融 資 擔 保 計 劃 」 由 香 港 按 證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 「 按 證 保 險 公 司 」 ) 提 供 , 而 相 關 擔 保 費 用 由 按 證 保 險 公 司 不 時 釐 定 。 「 百 分 百 擔 保 特 惠 貸 款 」 申 請 可 獲 按 證 保 險 公 司 豁 免 擔 保 費 。 詳 情 請 瀏 覽 按 證 保 險 公 司 之 網 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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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上 實 際 利 率 參 考 按 證 保 險 公 司 於 2020 年 2 月 26 日 的 公 佈 。 詳 情 請 參 考 按 證 保 險 公 司 的 網 站 。 貸 款 之 實 際 利 率 將 以 按 證 保 險 公 司 最 後 之 公 布 為 準 , 有 關 利 率 將 列 出 於 貸 款 文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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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 生 有 絕 對 酌 情 權 拒 絕 任 何 申 請 或 批 出 較 客 戶 所 申 請 為 低 之 貸 款 額 及 保 留 權 利 隨 時 調 整 貸 款 額 、 利 率 、 收 費 及 其 他 條 款 及 細 則 而 毋 須 給 予 任 何 理 由 。 最 終 批 核 之 貸 款 額 、 利 率 、 收 費 及 其 他 條 款 及 細 則 , 以 客 戶 所 接 納 並 簽 署 之 有 關 貸 款 文 件 為 準 。 恒 生 保 留 最 終 批 核 之 權 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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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金 券 優 惠 及 抽 獎 之 條 款 及 細 則 :
優 惠 1 : HKD50 現 金 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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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金 券 優 惠 只 適 用 於 2020 年 4 月 20 日 起 至 6 月 30 日 或 之 前 ( 「 推 廣 期 」 ) 經 恒 生 商 業 網 上 申 請 平 台 申 請 「 中 小 企 融 資 擔 保 計 劃 」 下 的 貸 款 及 於 申 請 日 期 起 計 3 個 月 內 成 功 獲 批 核 並 提 取 貸 款 之 商 業 客 戶 ( 「 合 資 格 客 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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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資 格 客 戶 可 獲 得 HKD50 現 金 券 ( 「 現 金 券 」 ) 。 每 位 合 資 格 客 戶 在 推 廣 期 內 最 多 可 獲 此 現 金 券 優 惠 一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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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 生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 「 恒 生 」 ) 將 於 2020 年 11 月 30 日 或 之 前 郵 寄 換 領 信 到 合 資 格 客 戶 於 恒 生 的 通 訊 地 址 通 知 有 關 發 送 現 金 券 的 安 排 。 恒 生 保 留 核 實 合 資 格 客 戶 獲 取 現 金 券 資 格 之 最 終 決 定 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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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 生 並 非 現 金 券 之 供 應 商 , 故 不 會 承 擔 與 現 金 券 有 關 之 任 何 責 任 。 任 何 與 現 金 券 相 關 之 產 品 及 服 務 之 質 素 及 供 應 情 況 , 概 由 現 金 券 之 供 應 商 負 責 。 任 何 有 關 現 金 券 之 爭 議 或 投 訴 , 均 應 由 客 戶 與 供 應 商 自 行 解 決 。 有 關 現 金 券 的 使 用 詳 情 , 請 參 閱 列 印 在 現 金 券 上 之 條 款 及 細 則 。 現 金 券 不 可 兌 換 現 金 或 轉 換 其 他 禮 品 。 現 金 券 如 有 遺 失 或 損 毀 , 恕 不 補 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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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 惠 2 : 自 動 參 加 抽 獎 , 有 機 會 獲 得 Dyson Pure Cool™ 二 合 一 智 能 空 氣 淨 化 風 扇 座 地 式 TP04 銀 白 色 ( 原 價 HKD5,480 ) 一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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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 合 享 有 優 惠 1 之 合 資 格 客 戶 , 將 自 動 參 加 抽 獎 一 次 。 合 資 格 客 戶 於 2020 年 4 月 20 日 起 至 6 月 30 日 或 之 前 ( 「 推 廣 期 」 ) 最 多 可 獲 抽 獎 機 會 一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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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 獎 獎 賞 為 Dyson Pure Cool™ 二 合 一 智 能 空 氣 淨 化 風 扇 座 地 式 TP04 銀 白 色 一 部 ( 「 獎 品 」 ) ( 原 價 HKD5,4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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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 獎 將 於 推 廣 期 完 結 後 進 行 , 並 由 電 腦 抽 籤 形 式 抽 出 共 三 名 得 獎 客 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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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 生 將 於 2020 年 11 月 30 日 或 之 前 郵 寄 通 知 書 到 得 獎 客 戶 於 恒 生 的 通 訊 地 址 通 知 有 關 換 領 獎 品 的 安 排 。 恒 生 保 留 核 實 得 獎 客 戶 獲 取 獎 品 資 格 之 最 終 決 定 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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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 生 保 留 權 利 以 其 他 價 值 之 禮 品 代 替 獎 品 。 恒 生 並 非 獎 品 之 供 應 商 , 故 不 會 承 擔 與 此 獎 品 有 關 之 任 何 責 任 。 一 切 與 獎 品 相 關 之 產 品 及 服 務 之 質 素 及 供 應 情 況 , 概 由 獎 品 之 供 應 商 負 責 。 一 切 與 獎 品 有 關 之 爭 議 或 投 訴 , 均 應 由 客 戶 與 供 應 商 自 行 解 決 。 此 優 惠 不 可 兌 換 現 金 或 轉 換 其 他 禮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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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就 抽 獎 結 果 、 得 獎 資 格 及 一 切 有 關 抽 獎 的 事 項 有 任 何 爭 議 , 恒 生 保 留 最 終 決 定 權 , 並 對 所 有 人 士 具 約 束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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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條 款 及 細 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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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上 優 惠 不 可 與 其 他 優 惠 同 時 使 用 。 恒 生 保 留 隨 時 暫 停 、 修 改 或 終 止 上 述 優 惠 及 更 改 本 條 款 及 細 則 之 權 利 而 毋 須 另 行 通 知 。 如 有 任 何 爭 議 , 恒 生 保 留 最 終 決 定 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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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條 款 及 細 則 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所 管 轄 , 並 按 照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詮 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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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條 款 及 細 則 受 現 行 監 管 規 定 約 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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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客 戶 及 恒 生 ( 包 括 其 繼 承 人 及 受 讓 人 ) 以 外 , 並 無 其 他 人 士 有 權 按 《 合 約 ( 第 三 者 權 利 ) 條 例 》 強 制 執 行 本 條 款 及 細 則 的 任 何 條 文 , 或 享 有 本 條 款 及 細 則 的 任 何 條 文 下 的 利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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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條 款 及 細 則 的 中 、 英 文 文 本 文 義 如 有 歧 異 , 概 以 英 文 文 本 為 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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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 生 可 能 就 此 推 廣 函 向 貴 公 司 及 / 或 閣 下 進 行 電 話 促 銷 , 為 確 保 服 務 質 素 , 有 關 對 話 內 容 將 會 被 錄 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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