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之推廣期由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29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此優惠適用於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跨境理財通服務南向通客戶(「合資格客戶」)。
  3. 除另有註明外,本推廣不適用於公司戶口客戶及私人銀行客戶。
  4. 除客戶及本行(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5.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6.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7.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推廣及有關優惠及不時更改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
  8. 本行對本推廣及有關優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本推廣及有關優惠須受有關產品或服務之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有關產品或服務之條款及細則與本條款及細則有任何歧異,概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9. 如此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

  10. 匯款獎賞 – 高達港幣4800元現金獎賞(「匯款獎賞」)之條款及細則:

  11. 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透過恒生個人e-Banking或個人流動理財服務應用程式的「跨域查賬轉賬」,成功由匯款專戶淨匯款到跨境理財南向通投資戶口(「投資戶」)達以下指定金額及於推廣期內完成任何金額的外幣兌換或認購任何金額的合資格跨境理財產品,包括基金、債券、存款證產品或定期存款(「指定產品」)可獲享下表所列之現金獎賞金額:
    到投資戶之指定淨匯款金額 現金獎賞金額
    每滿人民幣50萬元 港幣800元 (上限為港幣4,800元)

    有關「淨匯款金額」之定義

    淨匯款金額指於推廣期內匯款專戶到投資戶之累計匯款金額減去投資戶到匯款專戶之累計匯款金額。 所有有關戶口的匯款金額均以本行紀錄為準。

  12. 合資格客戶推廣期內只可獲享匯款獎賞之現金獎賞一次,上限合共為港幣4,800元。本行將於2024年9月30日或之前將有關之現金獎賞以港元存入合資格客戶名下之跨境理財南向通投資戶口,合資格客戶亦需於存入現金獎賞時仍然持有有關戶口,方可獲享現金獎賞。

    參考例子

    假設合資格客戶於2024年4月10日認購港幣10萬元合資格基金,並於推廣期內設立以下匯款:
    匯款期 匯款專戶到投資戶之累計匯款金額
    (a)
    投資戶到匯款專戶之累計匯款金額
    (b)
    淨匯款金額
    (a) - (b)
    2024年4月至6月 人民幣300萬元 人民幣50萬元 人民幣250萬元
    以人民幣250萬元最終淨匯款金額計算,合資格客戶獲享之現金獎賞金額:
    港幣800元 x 5 = 港幣4,000元現金獎賞

人民幣貨幣風險
人民幣須接受中國內地中央政府的外匯管制及限制。中國內地任何機關均可能就人民幣兌換考慮或頒布額外規則、法規及限制。客戶在發出人民幣兌換的指示前,應採取合理步驟查詢最新情況及詳情。人民幣匯率不時變動。並無保證人民幣不會貶值。在中國內地境外買賣的人民幣(「離岸人民幣」),其匯率將受(其中包括)中國內地中央政府不時實施的外匯管制影響。客戶將須承受匯兌費用(即離岸人民幣的買賣差價),並承受任何貨幣兌換的匯率波動風險。

外匯風險
如果客戶買賣的合資格產品並非以人民幣列值,客戶可能需要在投資該外幣列值合資格產品時將人民幣兌換為相關外幣。客戶將須承受匯率風險。此外,如果有關外幣須接受外匯管制,客戶可能無法於贖回或出售以有關外幣列值的合資格產品時收取有關外幣。以外幣列值的有關合資格產品可能亦須承受產品發行人的流通性風險、信貸及無力償債風險。

基金投資之風險披露聲明
投資者須注意所有投資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投資基金單位價格或價值可升亦可跌,過往表現並不可作為日後表現的指引。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小心閱讀及明白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包括基金詳情及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 及基金投資客戶須知。基金乃投資產品,而部分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資者應仔細考慮自己的投資目標、投資經驗、投資年期、財政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稅務後果及特定需要,亦應了解投資產品的性質,條款及風險。投資者如對其投資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債券或存款證產品之風險披露聲明
  • 債券/存款證乃投資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於債券/存款證,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債券/存款證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政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債券/存款證是適合閣下的。閣下的中介人有責任確保閣下明白本產品的性質及風險,並確保閣下有足夠財力承擔買賣本產品的風險及潛在損失。
  • 債券並非存款,並不應被視為傳統定期存款的代替品。
  • 存款證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 購買債券/存款證的投資者須承受債券/存款證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的信貸風險。概不保證發行人/擔保人違反還款責任時會獲得保障。在最壞情況下,倘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未能於到期時履行其各自在債券/存款證項下的還款責任,閣下可能會損失全部投資款項。
  • 人民幣並非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因此,投資者買賣以人民幣計值的債券和/或存款證將要承受額外風險 (例如貨幣風險) 。
  • 以上並非詳盡的風險因素清單。請參閱相關「債券及存款證買賣服務」資料單張項下「風險因素」一節,以了解適用於債券及存款證的其他風險因素。
  • 此資料僅並不構成,亦無意作為,也不應被詮釋為專業意見、要約、招攬或建議投資於債券或存款證產品。投資者須注意,所有投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債券或存款證產品之價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過往表現資料並不表示將來亦會有類似的表現。投資者須了解不應只根據此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因此,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該投資是否適合其本身,包括投資目標、投資經驗、投資年期、財政狀況、承受能力的風險、 稅務後果及特定需要,亦應詳細閱讀相關產品之銷售文件及條款細則(包括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投資者如對其投資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 本行並未就此資料所提供的任何一般金融及市場資訊、新聞服務和市場分析、預測及/或意見(「市場資訊」)的公平性、準確性、時限性、完整性或正確性,以及該等市場資訊所依據的基準作出任何明文或暗示的保證、陳述、擔保或承諾,亦不會就使用及/或依賴此資料內所提供的任何市場資訊而負責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 投資者須自行評估此資料、預測及/或意見的相關性、準確性及充足性,並作出彼等為該等評估而認為必要或恰當的獨立調查。本行並無就其中所述任何投資是否適合或切合任何個別人士的情況作出任何聲明或推薦,亦不會就此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