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条款及细则:
- 本推广之推广期由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以下优惠适用于推广期内在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本行」)成功开立跨境理财北向通汇款专户(「汇款专户」)之客户(「合资格客户」)。
- 除另有注明外,本推广不适用于公司户口客户及私人银行客户。
- 除客户及本行(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 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本推广及有关优惠及不时更改其条款及细则,而毋须另行通知。
- 本行对本推广及有关优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本推广及有关优惠须受有关产品或服务之条款及细则约束。如有关产品或服务之条款及细则与本条款及细则有任何歧异,概以本条款及细则为准。
- 如此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文本为准。
- 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透过恒生个人e-Banking或个人流动理财服务应用程式的「跨域查账转账」成功由汇款专户净汇款金额达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到跨境理财北向通投资户(「投资户」)可获享下表所列之现金奖赏金额:
到投资户之净汇款金额 现金奖赏金额 首人民币30万元 港币100元 此后每人民币10万元 港币100元;上限为港币700元 有关「净汇款金额」之定义
净汇款金额指于推广期内汇款专户到投资户之累计汇款金额减去投资户到汇款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 所有有关户口的汇款金额均以本行纪录为准。
- 合资格客户只可获享汇款奖赏之现金奖赏一次,上限合共为港币800元。本行将于2023年6月30日或之前将有关之现金奖赏以港元存入合资格客户名下之综合户口内,合资格客户亦需于存入现金奖赏时仍然持有有关的综合户口,方可获享现金奖赏。
参考例子
汇款期 汇款专户到投资户之累计汇款金额
(a)投资户到汇款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
(b)净汇款金额
(a) - (b)2023年4月-6月 人民币100万元 人民币10万元 人民币90万元 以人民币90万元最终净汇款金额合资格客户:
港币100 (首人民币30万元)
+ 港币600 (此后每人民币10万元)
港币700元现金奖赏
汇款奖赏 – 高达港币800元现金奖赏(「汇款奖赏」)之条款及细则:
人民币货币风险
人民币须接受中国内地中央政府的外汇管制及限制。中国内地任何机关均可能就人民币兑换考虑或颁布额外规则、法规及限制。客户在发出人民币兑换的指示前,应采取合理步骤查询最新情况及详情。人民币汇率不时变动。并无保证人民币不会贬值。在中国内地境外买卖的人民币(「离岸人民币」),其汇率将受(其中包括)中国内地中央政府不时实施的外汇管制影响。客户将须承受汇兑费用(即离岸人民币的买卖差价),并承受任何货币兑换的汇率波动风险。
外汇风险
如果客户买卖的合资格产品并非以人民币列值,客户可能需要在投资该外币列值合资格产品时将人民币兑换为相关外币。客户将须承受汇率风险。此外,如果有关外币须接受外汇管制,客户可能无法于赎回或出售以有关外币列值的合资格产品时收取有关外币。以外币列值的有关合资格产品可能亦须承受产品发行人的流通性风险、信贷及无力偿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