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条款及细则:

  1. 本推广之推广期由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29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此优惠适用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本行」)跨境理财通服务南向通客户(「合资格客户」)。
  3. 除另有注明外,本推广不适用于公司户口客户及私人银行客户。
  4. 除客户及本行(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5.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6.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7. 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本推广及有关优惠及不时更改其条款及细则,而毋须另行通知。
  8. 本行对本推广及有关优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本推广及有关优惠须受有关产品或服务之条款及细则约束。如有关产品或服务之条款及细则与本条款及细则有任何歧异,概以本条款及细则为准。
  9. 如此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文本为准。

  10. 汇款奖赏 – 高达港币4800元现金奖赏(「汇款奖赏」)之条款及细则:

  11. 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透过恒生个人e-Banking或个人流动理财服务应用程序的「跨域查账转账」,成功由汇款专户净汇款到跨境理财南向通投资户口(「投资户」)达以下指定金额及于推广期内完成任何金额的外币兑换或认购任何金额的合资格跨境理财产品,包括基金、债券、存款证产品或定期存款(「指定产品」)可获享下表所列之现金奖赏金额:
    到投资户之指定净汇款金额 现金奖赏金额
    每满人民币50万元 港币800元 (上限为港币4,800元)

    有关「净汇款金额」之定义

    净汇款金额指于推广期内汇款专户到投资户之累计汇款金额减去投资户到汇款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 所有有关户口的汇款金额均以本行纪录为准。

  12. 合资格客户推广期内只可获享汇款奖赏之现金奖赏一次,上限合共为港币4,800元。本行将于2024年9月30日或之前将有关之现金奖赏以港元存入合资格客户名下之跨境理财南向通投资户口,合资格客户亦需于存入现金奖赏时仍然持有有关户口,方可获享现金奖赏。

    参考例子

    假设合资格客户于2024年4月10日认购港币10万元合资格基金,并于推广期内设立以下汇款:
    汇款期 汇款专户到投资户之累计汇款金额
    (a)
    投资户到汇款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
    (b)
    净汇款金额
    (a) - (b)
    2024年4月至6月 人民币300万元 人民币50万元 人民币250万元
    以人民币250万元最终净汇款金额计算,合资格客户获享之现金奖赏金额:
    港币800元 x 5 = 港币4,000元现金奖赏

人民币货币风险
人民币须接受中国内地中央政府的外汇管制及限制。中国内地任何机关均可能就人民币兑换考虑或颁布额外规则、法规及限制。客户在发出人民币兑换的指示前,应采取合理步骤查询最新情况及详情。人民币汇率不时变动。并无保证人民币不会贬值。在中国内地境外买卖的人民币(「离岸人民币」),其汇率将受(其中包括)中国内地中央政府不时实施的外汇管制影响。客户将须承受汇兑费用(即离岸人民币的买卖差价),并承受任何货币兑换的汇率波动风险。

外汇风险
如果客户买卖的合资格产品并非以人民币列值,客户可能需要在投资该外币列值合资格产品时将人民币兑换为相关外币。客户将须承受汇率风险。此外,如果有关外币须接受外汇管制,客户可能无法于赎回或出售以有关外币列值的合资格产品时收取有关外币。以外币列值的有关合资格产品可能亦须承受产品发行人的流通性风险、信贷及无力偿债风险。

基金投资之风险披露声明
投资者须注意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投资基金单位价格或价值可升亦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小心阅读及明白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包括基金详情及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 及基金投资客户须知。基金乃投资产品,而部分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资者应仔细考虑自己的投资目标、投资经验、投资年期、财政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税务后果及特定需要,亦应了解投资产品的性质,条款及风险。投资者如对其投资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债券或存款证产品之风险披露声明
  • 债券/存款证乃投资产品。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但阁下不应投资于债券/存款证,除非中介人于销售该债券/存款证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政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该债券/存款证是适合阁下的。阁下的中介人有责任确保阁下明白本产品的性质及风险,并确保阁下有足够财力承担买卖本产品的风险及潜在损失。
  • 债券并非存款,并不应被视为传统定期存款的代替品。
  • 存款证并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
  • 购买债券/存款证的投资者须承受债券/存款证发行人及担保人(如有)的信贷风险。概不保证发行人/担保人违反还款责任时会获得保障。在最坏情况下,倘发行人及担保人(如有)未能于到期时履行其各自在债券/存款证项下的还款责任,阁下可能会损失全部投资款项。
  • 人民币并非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因此,投资者买卖以人民币计值的债券和/或存款证将要承受额外风险 (例如货币风险) 。
  • 以上并非详尽的风险因素清单。请参阅相关「债券及存款证买卖服务」数据单张项下「风险因素」一节,以了解适用于债券及存款证的其他风险因素。
  • 此资料仅并不构成,亦无意作为,也不应被诠释为专业意见、要约、招揽或建议投资于债券或存款证产品。投资者须注意,所有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债券或存款证产品之价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过往表现资料并不表示将来亦会有类似的表现。投资者须了解不应只根据此资料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因此,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该投资是否适合其本身,包括投资目标、投资经验、投资年期、财政状况、承受能力的风险、 税务后果及特定需要,亦应详细阅读相关产品之销售文件及条款细则(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投资者如对其投资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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