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相关投资产品优惠之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29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此优惠适用于推广期内全新开立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本行」)跨境理财南向通户口之客户或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5日期间未曾有任何「相关投资 产品」认购纪录之现有跨境理财南向通之客户(「合资格客户」)。
  3. 于推广期期间,合资格客户经本行任何交易途径以跨境理财南向通投资户口成功认购相关投资产品而累积达指定投资金额可获赠以下现金奖赏:
    相关投资产品 累积投资金额 (港币或等值) 现金奖赏 (累积投资金额每满港币500,000元)
    基金及 / 或二手市场债券 港币500,000元 - 港币3,000,000元 港币500元(上限港币3,000元)
    存款证产品 每港币500,000元 港币400元(上限港币2,400元)
  4. 「相关投资产品」为:
    成功透过一般认购及 / 或一般基金转换服务认购及 / 或转换由本行代理之跨境理财通(WMC)基金#(但并不包括条款及细则第5项所述之基金)、成功买入之二手市场债券( 但并不包括条款及细则第5项所述之债券)及/或成功认购之存款证产品。
  5. 此优惠不适用于经恒生「基金每月投资计划」认购之基金、经SimplyFund(户口号码尾数为384)认购之基金及本行不时指定之基金 /基金交易;及不适用于所有经首次公开认购之债券。
  6. 于2024年6月29日,有关投资产品申请之截止时间后才收到的投资申请,将不会视作推广期内之投资申请,亦不会用作计算推广期内之累积投资金额,该投资申请并会于下一个交易日才被处理。请注意,不同相关投资产品经不同投资渠道的投资申请之截止时间或各有不同,合资格客户宜先向本行职员查询有关投资申请之截止时间。
  7. 有关累积投资金额之阐述:
    • 有关投资产品之累积投资金额以港元计算,并只计算跨境理财南向通投资户口已完成交易的投资金额,任何已取消或未能成功之投资申请,均不会在厘定累积投资金额时被计算在内。如于推广期内,所投资的有关投资产品之报价货币为非港元,本行将会按2024年6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由本行厘定之汇率将有关的投资金额兑换成港元,以计算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的累积投资金额。
    • 于推广期内,若合资格客户之有关投资产品买卖或转换交易被本行全权厘定下定为次数过于频繁或持有期过短,本行有权于计算有关累积投资金额时拒绝计入相关交易。
  8. 优惠以每个合资格客户计算。
  9. 现金奖赏将于2024年9月30日或之前以港元存入合资格客户之跨境理财南向通户口内,合资格客户需于存入现金奖赏时仍然持有有关户口,方可获享现金 奖赏。
  10. 除另有指明,此优惠不适用于本行商业理财、私人银行客户,亦不可与本行之其他优惠同时使用。
  11. 除客户及恒生(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12.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13.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14. 有关优惠之详情,请向本行职员查询。优惠由本行提供。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优惠及更改其条款及细则,毋须另行通知。本行对优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
  15. 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文本为准。

# 有关合资格跨境理财通(WMC)基金、二手市场债券及存款证产品之详情,请参阅恒生银行网站>投资或向本行职员查询。

基金投资之风险披露声明
  • 投资者须注意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投资基金单位价格或价值可升亦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小心阅读及明白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包括基金详情及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 及基金投资客户须知。基金乃投资产品,而部分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资者应仔细考虑自己的投资目标、投资经验、投资年期、财政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税务后果及特定需要,亦应了解投资产品的性质,条款及风险。投资者如对其投资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债券或存款证产品之风险披露声明
  • 债券/存款证乃投资产品。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但阁下不应投资于债券/存款证,除非中介人于销售该债券/存款证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政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该债券/存款证是适合阁下的。阁下的中介人有责任确保阁下明白本产品的性质及风险,并确保阁下有足够财力承担买卖本产品的风险及潜在损失。
  • 债券并非存款,并不应被视为传统定期存款的代替品。
  • 存款证并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
  • 购买债券/存款证的投资者须承受债券/存款证发行人及担保人(如有)的信贷风险。概不保证发行人/担保人违反还款责任时会获得保障。在最坏情况下,倘发行人及担保人(如有)未能于到期时履行其各自在债券/存款证项下的还款责任,阁下可能会损失全部投资款项。
  • 人民币并非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因此,投资者买卖以人民币计值的债券和/或存款证将要承受额外风险 (例如货币风险) 。
  • 以上并非详尽的风险因素清单。请参阅相关「债券及存款证买卖服务」数据单张项下「风险因素」一节,以了解适用于债券及存款证的其他风险因素。
  • 此资料仅并不构成,亦无意作为,也不应被诠释为专业意见、要约、招揽或建议投资于债券或存款证产品。投资者须注意,所有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债券或存款证产品之价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过往表现资料并不表示将来亦会有类似的表现。投资者须了解不应只根据此资料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因此,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该投资是否适合其本身,包括投资目标、投资经验、投资年期、财政状况、承受能力的风险、 税务后果及特定需要,亦应详细阅读相关产品之销售文件及条款细则(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投资者如对其投资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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