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優越理財迎新優惠推廣

(2020年9月 - 12月) – 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除另有註明外,恒生優越理財迎新優惠推廣之推廣期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除另有特別註明外,每位合資格客戶只可獲享各項優惠一次。有關優惠並不可與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其他同類型產品推廣優惠同時使用。
  3.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是次推廣及有關優惠,及不時修訂有關條款及細則,而無須另行通知。本行對是次推廣及有關優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是次推廣優惠須受有關產品/服務之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有關產品/服務之條款及細則與本條款及細則有任何歧異,概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如上述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
  4. 除客戶及本行(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5.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6.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優越理財迎新獎賞:

  1. 除另有註明外,優越理財迎新獎賞只適用於由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凡符合指定開戶條件,並於本行分行或透過電子渠道(包括個人e-Banking)或電話理財熱線新開立/提升至優越理財之綜合戶口(「優越理財」)之人士(「合資格客戶」),但不包括:
    • (1) 現時單名或聯名持有優越理財之客戶;或
    • (2) 於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曾經結束單名或聯名持有之優越理財之客戶;或
    • (3) 於任何期間被結束任何戶口之客戶。
  2. 如有關優越理財為聯名戶口,獎賞只適用於第一戶口持有人。
  3. 「全面理財總值」包括合資格客戶名下所有戶口每月之存款、黃金戶口、證券、基金、已動用之透支額、信用卡現金透支及私人貸款結欠金額之每日平均總和以及經本行代理銷售的指定人壽保險計劃之已繳累積保費及恒生強積金結餘。如綜合戶口為單名持有,合資格客戶之其他聯名戶口亦計算在內。
  4. 是次推廣活動不適用於公司客戶。

(i) 優越理財「全面理財總值」獎賞

  1. 合資格客戶於開立戶口後的下一個月最後一日或之前存入新增資金,以達至其後三個月維持下表所示之指定「全面理財總值」增長金額,方可獲贈相應之現金獎賞。「全面理財總值」增長金額即開立戶口後第二個月、第三個月及第四個月之「全面理財總值」超越開立戶口前一個月的「全面理財總值」之「全面理財總值」差額。如根據記錄合資格客戶之指定「全面理財總值」增長金額總值於第二至第四個月有所不同,可獲之現金回贈的金額將以較低的「全面理財總值」增長金額總值為準。如合資格客戶於開立戶口前一個月並未持有任何本行之銀行戶口,開立戶口前一個月的「全面理財總值」設定為零。

    「全面理財總值」獎賞:
    指定「全面理財總值」增長金額 現金獎賞金額
    HKD8,000,000或以上 HKD9,000
    HKD5,000,000 – HKD7,999,999 HKD5,000
    HKD3,000,000 - HKD4,999,999 HKD2,600
    HKD1,000,000 - HKD2,999,999 HKD1,300
    HKD500,000 – HKD999,999 HKD300

    時序表:
    新開立/提升至優越理財戶口日期 2020年9月1日至30日 2020年10月1日至31日 2020年11月1日至30日 2020年12月1日至31日
    存入新資金之日期 2020年10月31日或之前 2020年11月30日或之前 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 2021年1月31日或之前
    維持指定全面理財總值增長金額之月份 2020年11月份至2021年1月份 2020年12月份至2021年2月份 2021年1月份至2021年3月份 2021年2月份至2021年4月份

  2. 每位合資格客戶最多只能獲享獎賞一次。
  3. 如合資格客戶於2020年9月至10月份新開立/提升優越理財,本行將於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將有關之現金獎賞以港元存入合資格客戶名下之優越理財戶口內。合資格客戶亦需於2021年3月31日仍然持有優越理財戶口,及於該日前沒有取消或調低相關戶口之級別,方可獲享現金獎賞。如合資格客戶於2020年11月至12月份新開立/提升優越理財,本行將於2021年5月31日或之前將有關之現金獎賞以港元存入合資格客戶名下之優越理財戶口內。合資格客戶亦需於2021年5月31日仍然持有優越理財戶口,及於該日前沒有取消或調低相關戶口之級別,方可獲享現金獎賞。
  4. 如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新開立/提升多於一個優越理財(包括單名或聯名之優越理財),本行將以較先開立/提升之優越理財為準,並以該戶口計算所得之獎賞。
  5. 如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同時新開立/提升至優越及優進理財,並符合優越理財之全面理財總值獎賞要求,本行將按照當時優越理財之獎賞計算所得之全面理財總值獎賞,而有關之優進理財獎賞將不適用。
  6. 於獲贈優越理財「全面理財總值」獎賞時,合資格客戶必須仍然持有有效之優越理財。倘合資格客戶於獲贈獎賞時取消上述優越理財或轉換為非優越理財戶口,本行將保留權利從合資格客戶於本行開立之任何戶口扣除相等於已贈送之獎賞價值金額,而無須另行通知。

(ii) 完成財務狀況檢查(「FHC」)禮遇

  1. 此禮遇之推廣期由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FHC」 推廣期」)。
  2. 此禮遇適用於恒生優越理財迎新優惠推廣之合資格客戶及收到由本行發出之通知的優越理財客戶(「FHC」特選客戶」)。
  3. FHC特選客戶需於FHC推廣期間於分行與客戶經理會面並完成財務狀況檢查,即享HKD200元現金禮券(「即場禮遇」)一份。
  4. 每位特選客戶於推廣期只可獲享即場禮遇一次。
  5. 現金禮券數量有限,送完即止。如現金禮券送罄,本行保留隨時以其他禮品取代之權利,而無須另行通知。而該禮品之價值及種類可能與是次推廣優惠所提供的現金禮券或不相同。
  6. 現金禮券不可兌換現金、其他產品、服務或優惠及不可轉換其他禮品。現金禮券的使用須受有關供應商/商戶所定的條款及細則約束。
  7. 現金禮券如有遺失、損毀或未能於限期前使用,恕不獲補發。
  8. 本行並非現金禮券之供應商,故此不會承擔與其有關之任何責任。一切有關現金禮券之爭議,均應由客戶直接與有關供應商/商戶自行解決。
  9. 有關送贈現金禮券之任何異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

(iii) 手機開戶優惠及登記「轉數快」預設收款銀行優惠

  1. 於推廣期內,合資格客戶成功透過恒生個人流動理財服務應用程式開立優越理財戶口,並同時提供有效之電郵地址及選用e-Statement/e-Advice,可享HKD200現金獎賞。
  2. 合資格客戶以流動電話號碼首次登記快速支付系統(「轉數快」) 並設定恒生為預設收款銀行,並於開立優越理財戶口後的一個月内透過轉數快一筆過存入HKD500或以上,可享HKD100現金獎賞。
  3. 每位合資格客戶最多只能獲享以上每一項獎賞各一次。
  4. 如合資格客戶於2020年9月至10月份新開立/提升優越理財,本行將於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將有關之現金獎賞以港元存入合資格客戶名下之優越理財戶口內。合資格客戶亦需於2021年3月31日仍然持有優越理財戶口,及於該日前沒有取消或調低相關戶口之級別,方可獲享現金獎賞。如合資格客戶於2020年11月至12月份新開立/提升優越理財,本行將於2021年5月31日或之前將有關之現金獎賞以港元存入合資格客戶名下之優越理財戶口內。合資格客戶亦需於2021年5月31日仍然持有優越理財戶口,及於該日前沒有取消或調低相關戶口之級別,方可獲享現金獎賞。
  5. 於存入現金獎賞時,合資格客戶仍須持有該優越理財之綜合戶口及其交收戶口仍須有效,否則客戶將不會享有現金回贈。倘合資格客戶於獲贈現金回贈時取消相關優越理財之綜合戶口或轉換為其他非優越理財之綜合戶口,本行將保留權利從合資格客戶於本行開立之任何戶口扣除相等於已贈送之優惠價值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iv) 優越理財首年低額結存服務費豁免優惠

合資格客戶於首年月費豁免期間須維持每月「全面理財總值」不少於HKD500,000方可享優越理財首年低額結存服務費豁免優惠。倘過去一個月之「全面理財總值」低於HKD500,000,則需付HKD340之月費。於首年月費豁免期後,倘過去一個月「全面理財總值」低於HKD1,000,000,月費將自動轉回一般優越理財之收費。有關月費詳情,請向本行職員查詢。


外幣兌換優惠

  1. 本推廣只適用於由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於本行分行或透過電子渠道(包括個人e-Banking)或電話理財熱線新開立/提升至優越理財之綜合戶口(「優越理財」)之人士(「合資格外幣兌換優惠客戶」),但不包括:
    1. 現時單名或聯名持有優越理財之客戶;或
    2. 於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曾經結束單名或聯名持有之優越理財之客戶;或
    3. 於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經本行成功兌換外幣(包括買或賣任何於本行適用之貨幣)之客戶;或
    4. 於任何期間被結束任何戶口之客戶。
  2. 如有關優越理財為聯名戶口,本推廣只適用於第一戶口持有人。
  3. 每位合資格外幣兌換優惠客戶於推廣期內經恒生個人e-Banking、恒生個人流動理財服務應用程式或電話理財熱線,以優越理財完成單一外幣兌換交易最少達HKD30,000等值(「合資格交易」),可獲取HKD30現金獎賞(「得獎者」)。
  4. 每位合資格外幣兌換優惠客戶於推廣期內只可獲得HKD30現金獎賞一次。
  5. 若使用外匯限價指示服務,合資格外幣兌換優惠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內設立該外匯限價指示,並必須於2021年1月31日或之前成功被執行作外幣轉換,方可獲取現金獎賞。
  6. 每單合資格交易以該交易之實際兌換率計算其港元等值。若合資格交易為外幣與外幣之間的兌換,有關金額將以客戶買入貨幣於2021年1月31日由本行全權釐定之匯率折算至等值之港元,以計算有關金額的港元等值。
  7. 除另有註明外,本推廣不適用於公司戶口客戶及私人銀行客戶。
  8. 現金獎賞將於2021年5月31日或之前以港元存入得獎者名下之優越理財內之港元儲蓄戶口。得獎者需於2021年5月31日仍然持有有關戶口,及於該日前沒有取消或調低相關戶口之級別,方可獲享現金獎賞。
  9. 如合資格外幣兌換優惠客戶於推廣期內新開立/提升多於一個優越理財(包括單名或聯名之優越理財),本行將以較先開立/提升之優越理財為準,並以該戶口計算所得之獎賞。
  10. 如合資格外幣兌換優惠客戶於推廣期內同時新開立/提升至優越及優進理財,本行將按優越理財之外幣兌換金額計算所得之獎賞,而有關之優進理財之外幣兌換優惠將不適用。


其他獎賞及禮遇之條款及細則:


優越理財World Mastercard®優惠:

  1. 迎新優惠之推廣期由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全新信用卡客戶須於新卡發出後60日內累積簽賬滿HK$10,000,方可獲$400 Cash Dollars。現有信用卡客戶須於新卡發出後60日內累積簽賬滿HK$8,000,方可獲$200 Cash Dollars。迎新優惠不適用於現在及 / 或過往12 個月內曾持有任何恒生優越理財World Mastercard之主卡客戶。客戶經恒生個人e-Banking成功申請恒生優越理財World Mastercard,並符合上述迎新優惠之簽賬要求,可額外獲享$200 Cash Dollars。優惠附帶條款,詳情請向本行各分行職員查詢或瀏覽hangseng.com/psewmc。
  2. 「簽賬激賞」之推廣期由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優惠附帶條款,詳情及簽賬求請向本行各分行職員查詢或瀏覽hangseng.com/psewmcoffer。

出糧戶口服務迎新優惠:

  1. 出糧戶口服務迎新優惠只適用於全新出糧客戶於登記日前6個月內(不包括登記當月)於本行之任何戶口沒有出糧紀錄之客戶,推廣期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優惠附帶條款,詳情請向本行各分行職員查詢或瀏覽hangseng.com/payroll。

基金投資優惠:

  1. 認購指定基金投資優惠推廣期由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優惠附帶條款,詳情請向本行各分行職員查詢或瀏覽hangseng.com/invoffer。

「相關投資產品」交易優惠:

  1. 優惠推廣期由即日起至12月31日。優惠附帶條款,詳情請向本行各分行職員查詢或瀏 hangseng.com/invpromotion。

證券服務優惠:

  1. 優惠推廣期由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新證券客戶(包括新證券戶口之所有戶口持有人)須於開戶前6個月內未曾持有任何本行證券戶口(個人/聯名)。投資涉及風險,優惠附帶條款,詳情請向本行各分行職員查詢或瀏覽hangseng.com/stockoffer。

人壽保險優惠:

  1. 優惠附帶條款,詳情請向本行各分行職員查詢或瀏覽hangseng.com/lifeinsurance。

基金投資之風險披露聲明

投資者須注意,所有投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基金單位價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過往表現資料並不表示將來亦會有類似的表現。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詳細閱讀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包括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就投資於新興市場的基金而言,特別是有關投資於新興市場所涉及的風險因素)之全文)。


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之風險披露聲明

  • 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該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類產品是適合閣下的。投資者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參閱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之有關發售文件。
  • 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被界定為複雜產品,投資者應謹慎行事。
  • 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的市值可能出現波動,投資者可能損失其全部投資款項。因此,準投資者在決定投資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前,應確保其了解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的性質,並細閱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的發售文件所載列的風險因素,並在有需要時尋求獨立專業意見。倘若閣下購買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則閣下乃倚賴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的發行人的信用可靠性。

「更特息」投資存款之風險披露聲明

  • 此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該「更特息」投資存款,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投資者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參閱有關重要資料概要、章則以及風險披露聲明。
  • 投資者應注意此產品並不保本及有別於普通定期存款,故不應被視為一般定期存款或其替代品。
  • 此產品收益只限於其存款利息面值。投資者之本金及利息將以存款貨幣與掛鈎貨幣兩者中相對貶值者支付。投資者須承擔由貨幣貶值引致的潛在虧損,而虧損亦可能相當重大。如此產品於到期前提取,投資者亦須負擔所需之費用。此等虧損及費用可能減少是項「更特息」投資存款之利息收益及本金。投資者應就其需要諮詢專業意見。有關此產品章則可向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分行索取。
  • 此產品並非受保障存款,及不會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的保障。
  • 投資於此產品須承受本行的信貸風險。
  • 人民幣受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外匯管制,故投資者投資於涉及人民幣的「更特息」投資存款將要承受人民幣的貨幣風險。

保本投資存款之風險披露聲明

  • 此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該「保本投資存款」,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投資者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參閱有關投資類別之重要資料概要、有關條款表、條款及章則以及風險披露聲明。
  • 投資者應注意此產品有別於普通定期存款,故不應被視為一般定期存款或其替代品。
  • 此產品並非受保障存款,及不會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的保障。
  • 投資於此產品須承受本行的信貸風險。
  • 人民幣受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外匯管制,故投資者投資於涉及人民幣的「保本投資存款」將要承受人民幣的貨幣風險。

FX2 - 外匯及貴金屬買賣服務之風險披露聲明

  • 外匯及貴金屬買賣的風險十分重大。你或會蒙受重大虧損或甚至損失全部最初按金。在某些市況下,你或會發覺平倉困難或甚至不可能將未平倉的FX2買賣合約平倉。你即使定下備用買賣指示,如「止蝕」或「限價」買賣指示,亦未必會使你之虧損局限於其原先設想之數額。在極端情況如市況變動不利你的持倉合約,可能會要求你在短時間內存入額外的按金或支付利息,以維持你的持倉合約。如你未能即時提供所需的按金或支付所需的利息,你的所有未平倉FX2買賣合約可能會在未有進一步通知你的情況下被斬倉。因此,你應根據本身的財務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有關外匯及貴金屬買賣安排是否適合你。
  • 人民幣受中國政府的外匯管制。倘若你的「FX2買賣合約」涉及離岸人民幣,將要承受人民幣的貨幣風險。
  • 投資涉及風險。上述風險披露並不能披露所有風險。你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必須閱讀及明白所有有關之文件及風險披露聲明(尤其是包含在有關申請表內之風險披露聲明)。
  • 本網頁內容並未經香港任何監管機構審閱,請你務必審慎細閱本網頁。如你不確定或不明白槓桿式外匯及貴金屬買賣之性質及所涉及之風險,你應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

債券或由第三方發行的存款證產品之重要風險披露聲明

  • 債券/存款證乃投資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於債券/存款證,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債券/存款證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政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債券/存款證是適合閣下的。閣下的中介人有責任確保閣下明白本產品的性質及風險,並確保閣下有足夠財力承擔買賣本產品的風險及潛在損失。
  • 債券並非存款,並不應被視為傳統定期存款的代替品。
  • 存款證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 購買債券/存款證的投資者須承受債券/存款證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的信貸風險。概不保證發行人/擔保人違反還款責任時會獲得保障。在最壞情況下,倘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未能於到期時履行其各自在債券/存款證項下的還款責任,閣下可能會損失全部投資款項。

人民幣貨幣風險

人民幣乃受制於匯率風險。客戶於兌換人民幣至其他貨幣(包括港幣)時將可能受匯率波動而引致損失。有關當局所實施的外匯管制亦可能對適用匯率造成不利的影響。人民幣現時並非自由兌換的貨幣,可能受制於若干政策、監管要求及/或限制(有關政策、監管要求或限制將不時更改而毋須另行通知)。實際的兌換安排須依據當時的政策、監管要求及/或限制而定。


證券服務之重要事項及聲明

此宣傳品未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審核。此宣傳品所包含的資訊祗供一般資料及參考之用,不擬提供作為專業投資或其他意見。此不擬構成投資決定的基礎。閣下不應只根據此宣傳品所包含的資料和服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之前,閣下應先考慮自己的個人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的財政狀況、投資經驗以及投資目標,及應考慮產品投資的性質、條款以及風險。閣下需要時應尋求適當之專業意見。
此宣傳品不擬提供,亦不應被視為或依賴為提供法律、稅務的意見或投資建議。


人壽保險計劃之重要事項

以上乃資料摘要,僅供參考之用。有關各項人壽保險計劃之詳盡內容、條款、規定及不保事項,請參閱有關計劃之宣傳手摺/單張並概以保單為準。相關產品風險,請參閱產品小冊子。上述人壽保險計劃均由恒生保險有限公司承保。恒生保險有限公司已獲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授權經營,並受其監管。恒生銀行為恒生保險有限公司之授權保險代理商,而有關產品乃恒生保險有限公司而非恒生銀行的產品。如閣下於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保險產品交易時與恒生銀行產生合資格爭議(定義見有關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恒生銀行將與閣下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保險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則請閣下與恒生保險有限公司直接解決。


外幣兌換風險

外幣兌換涉及匯率風險。將港幣兌換外幣或外幣兌換港幣時,可能會因當時外幣匯率之波動而出現利潤或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