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Digital Banking特选全新客户登入恒生Mobile App推广 (第一重)(「推广」)之条款及细则:

推广期及资格定义

  1. 此推广只适用于获发有关推送通知之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或「本行」)特选个人户口客户(「特选客户」)。
  2. 此推广之推广期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3. 推广内容

  4. 特选客户于获发有关推送通知后透过恒生个人流动理财服务应用程式成功登入恒生个人e-Banking(「合资格客户」),可获得港币50元电子礼券(「登入奖赏」或「电子礼券」)。
  5. 有关推送通知包括可兑换电子礼券的连结,得奖客户须经过该连结通往网站领取电子礼券。
  6. 每位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只可获得登入奖赏一次。
  7. 每张电子礼券只可使用一次及于使用后无效。如消费金额超出电子礼券面值,需自行补付费用;但如消费金额少于电子礼券面值,余额则会被撤销,恕不找赎。有关商户保留决定其电子礼券是否有效的最终决定权。
  8. 恒生不会承担与电子礼券使用有关之任何法律责任。任何以电子礼券购买之产品及/或服务,概由电子礼券之供应商单独负责。任何有关电子礼券之争议或投诉,均应由客户与该供应商自行解决。有关电子礼券的使用详情,请参阅礼券上之讯息。
  9. 如因任何原因无法提供电子礼券,恒生保留随时以其他相近价值的礼品取代之权利,毋须另行通知。
  10. 一般条款及细则

  11. 恒生保留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此推广及不时修改本条款及细则之权利。恒生对上述推广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如有任何争议,恒生保留最终决定权。
  12. 除另有指明,本推广不可同时享用其他恒生之优惠。
  13. 除客户及恒生(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利益。
  14. 每项产品及服务需受有关的条款及细则约束。
  15.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16.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17. 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