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投資產品之價格可升亦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所呈列的過往表現資料並不表示將來亦會有類似的表現。投資者不應只單獨基於本宣傳品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而應詳細閱讀有關之銷售文件及風險披露聲明。
認購相關投資產品獲享股票佣金券優惠之條款及細則(「優惠」):
-
優惠推廣期由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推廣期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 第一階段: 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
- 第二階段: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
-
優惠僅適用於特選證券客戶(「合資格客戶」):
- 於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持有綜合戶口內之單名證券戶口(「合資格證券戶口」);及
- 於推廣期內完成認購「相關投資產品」(如條款3所述)交易並累積達到「指定投資金額」(如條款4所述);及
-
「相關投資產品」指:
- 以任何綜合戶口透過一般認購、一般基金轉換服務、「特級基金轉換服務」*、及 / 或投資融資服務(戶口號碼尾數為388)認購由本行代理之任何基金(但不適用於一經恒生「基金每月投資計劃」認購之基金、經 SimplyFund戶口(戶口號碼尾數為384)認購之基金、不設認購費的基金單位、貨幣市場基金及本行不時指定之基金 / 基金交易);或
- 以任何綜合戶口買入二手市場債券;或
- 以任何綜合戶口認購結構性產品;結構性產品包括結構性票據及股票掛鈎投資,但不適用於保本投資存款及「更特息」投資存款。
-
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任何一個階段經本行任何渠道認購相關投資產品並累積以下「指定投資金額」,可獲贈以下電子形式之股票佣金券(「佣金券」)(「獎賞」)。每名合資格客戶於每一階段最多可獲獎賞一次。
指定投資金額(港幣或等值) 獎賞 港幣100,000至港幣200,000以下 價值港幣100之股票佣金券2張 (合共港幣200) 港幣200,000至港幣500,000以下 價值港幣100之股票佣金券4張 (合共港幣400) 港幣500,000或以上 價值港幣100之股票佣金券10張 (合共港幣1,000) - 有關指定投資金額之闡述: 相關投資產品之指定投資金額以港元計算,並只計算所有合資格客戶戶口內已完成交易的投資金額,任何已取消或未能成功之投資申請,均不會在釐定指定投資金額時被計算在內。如合資格客戶持有多於一個戶口,相關投資產品之指定投資金額將作合拼計算。任何已關閉之戶口所認購的相關投資產品將不會被計算在指定投資金額內。如於推廣期內,所投資的相關投資產品之報價貨幣為非港元,本行將會按每個階段之最後一個交易日由本行釐定之匯率將有關的投資金額兌換成港元,以計算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的指定投資金額。
- 於推廣期內每個階段之最後一個交易日,相關投資產品申請之截止時間後才收到的投資申請,將不獲視作推廣期內相關階段之投資申請,亦不會用作計算推廣期內之指定投資金額,該投資申請並會於下一個交易日才被處理。請注意,不同投資產品經不同投資渠道的投資申請之截止時間或各有不同,合資格客戶宜先向本行職員查詢有關投資申請之截止時間。
- 除合資格客戶及恒生(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此優惠及更改本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本行對此活動/優惠之所有事宜(包括限制根據本行紀錄客戶使用股票佣金券的資格)均有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如果本行因任何原因而無法提供股票佣金券,本行保留權利隨時以其他與經紀佣金面值相若價值的禮品/優惠代替而毋須事先通知。替代禮品/優惠的性質可能與股票佣金券不同。
-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
*有關「特級基金轉換服務」之詳情,請參閱恒生銀行網站>投資>基金超級市場或與本行職員查詢。
股票佣金券發放及通知
-
本行將分別以兩個階段將股票佣金券獎賞透過「恒生投資快」應用程式(「投資快」)存入至合資格客戶:
- 於第一階段(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符合獲贈獎賞資格之合資格客戶,有關獎賞將於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發放予合資格客戶。
- 於第二階段(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符合獲贈獎賞資格之合資格客戶,有關獎賞將於2026年10月31日或之前發放予合資格客戶。
- 於發放獎賞時,合資格客戶仍須持有有效之本行綜合戶口及其合資格證券戶口。如合資格客戶未持有合資格證券戶口,本行有權不發放獎賞,或要求客戶於指定期限內開立以供存入獎賞。若客戶於獎賞存入前取消相關戶口,其獎賞資格將被作廢。
- 除另有指明,優惠不適用於本行僅持有綜合戶口內之聯名證券戶口的證券客戶、僅持有股票孖展服務戶口的現有證券客戶、商業客戶、私人銀行客戶及享有特別優惠之人士,亦不可與本行其他同類型產品或服務之優惠同時使用。合資格客戶將被獲發較高的優惠獎賞。
- 優惠均按每個合資格客戶計算。
- 股票佣金券存入當日,我們將向合資格客戶發出題為「專屬禮物」並註明所獲贈之佣金券的通知。通知會以「恒生投資快」應用程式推送通知、電郵或短訊形式發出。
- 股票佣金券使用期為收到佣金券當日至2026年12月31日(「佣金券使用期」),佣金券使用期內系統會就「合資格證券交易」(定義見第27點)自動使用股票佣金券。
如何使用股票佣金券優惠?
- 獲得的股票佣金券會在客戶個人的層面使用。每張股票佣金券將於股票佣金券使用期內自動用於扣減下一筆經「投資快」已執行的「合資格證券交易」,以減免經紀佣金。優惠以個別客戶計算,會在原本佣金中扣減(並非以回贈方式退回)。
- 就每項合資格證券交易,實際應支付之經紀佣金的計算是從原本經紀佣金(為標準經紀佣金扣除於其他證券優惠所獲之經紀佣金扣減金額(如有))減去相關股票佣金券的面值。經紀佣金並不包括證券保管費、買入證券存入費、代理人服務費以及第三者徵收之費用交易徵費、印花稅及交易費、經手費、證管費、過戶費、資本增值稅、SEC費及金融交易稅等。
- 股票佣金券的面值貨幣為港幣。如合資格證券交易非以港幣結算,本行將按本行於有關時間所釐定的匯率將股票佣金券的面值兌換為該交易結算貨幣以作扣減經紀佣金之用。
- 如一項買入或賣出的港股交易指示於單一交易日內分多於一次交易部份或全數執行,為決定就該指示整體而言可以用那一張佣金券(如有),本行將於當日有關股市收市後就同一項指示的所有交易合併以計算該指示原本經紀佣金的總金額。
- 如一項買入或賣出的港股或美股交易指示分開多日執行,為決定可以用那一張佣金券(如有),於不同日子的交易將被視為就不同指示執行。
- 每一項合資格證券交易只可使用一張股票佣金券。每張股票佣金券只限使用一次和不得兌換成現金或存入銀行戶口。就一項交易使用佣金券,股票佣金券內未能使用的金額將會被取消,不會退回。
- 從同一項合資格證券交易而獲得的股票佣金券不能於該同一交易使用。
-
就一項合資格證券交易,如果合資格客戶持有多於一張股票佣金券,本行會自動選用最接近應支付的佣金金額和金額較低的股票佣金券。
例子說明一(只供參考)
假設客戶經「投資快」以每股港幣100元一次買入500股的股票X 。 因此,總交易金額為港幣50,000,而標準經紀佣金(即交易金額之0.25%)為港幣125元。
情況 客戶有多於一張股票佣金券可用 原本經紀佣金 此交易所自動選用的股票佣金券 應支付的淨佣金 (即扣減股票佣金券面值後) 1 股票佣金券 A – $125
股票佣金券 B – $100$125 股票佣金券 A – $125 $0 2 股票佣金券 C – $200
股票佣金券 D – $150$125 股票佣金券 D – $150# $0 3 股票佣金券 E – $150
股票佣金券 F – $100$125 股票佣金券 F – $100 客戶需支付$25 # 餘下的$25將會被取消,不會退回。
- 合資格享有SimplyStock收費的證券客戶可參與此優惠。在佣金券使用期內,當曆月累積交易金額超過港幣300,000元(或其等值之人民幣或美元)後,系統會就合資格證券交易自動使用股票佣金券。
- 「港股」是指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巿之港幣及人民幣計價證券。「股市互聯互通證券」是指可於滬港通/深港通北向交易並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A股/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美股」指於紐約證券交易所 (NYSE)、納斯達克證券(NASDAQ)、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 、紐交所群島交易所(NYSE ARCA) 及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市場買賣的普通股(認股證除外)、交易所買賣基金及美國預托證券。
- 「合資格證券交易」指於佣金券使用期內,透過合資格證券戶口以「投資快」成功買入或賣出港股、美股及/或股市互聯互通證券(北向)的交易,但不包括本地買賣之海外證券、任何以非港幣或人民幣結算之上巿證券(美股除外)、i-Shares、外匯基金票據、香港國際機場零售債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零售債券/通脹掛鉤債券/銀色債券/政府綠色債券、透過恒生「股票每月投資計畫」及新股認購股票。
- 在當地法律或規例不允許下載或使用「投資快」的任何司法管轄區內,「投資快」概不擬供任何人士下載或使用。如客戶並非身處香港,本行或未獲授權於客戶身處或居住的國家或地區經「投資快」向你提供產品及服務(包括「投資快擦擦賞」)。
- 此優惠為扣減合資格證券交易的經紀佣金。
基金投資之風險披露聲明
- 投資者須注意所有投資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投資基金單位價格或價值可升亦可跌,過往表現並不可作為日後表現的指引。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小心閱讀及明白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包括基金詳情及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 及基金投資客戶須知。基金乃投資產品,而部分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資者應仔細考慮自己的投資目標、投資經驗、投資年期、財政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稅務後果及特定需要,亦應了解投資產品的性質,條款及風險。投資者如對其投資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股票掛鈎投資(ELI)之風險披露
- 股票掛鈎投資(ELI)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你不應只單獨基於此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投資決定是由你自行作出的。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你解釋經考慮你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後,此產品是適合你的,并且你充分理解及願意承擔相關風險,否則你不應投資在某一ELI。
- ELI被界定為複雜產品,你應謹慎行事。ELI的市值可能出現波動,你可能損失全部的投資金額。因此,你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確保你理解此產品的性質,並細閱ELI的相關發售文件(包括當中所載的風險因素的全文),並在有需要時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 流通量風險 - ELI乃為持有直至到期而設計。你可能無法在到期前出售你的ELI。倘你試圖在到期前出售ELI,你收取的金額可能遠低於你的投資金額。
- 你倚賴ELI發行人的信用可靠性 – ELI構成發行人的一般無抵押非後償合約責任。當你購買股票掛鈎投資,你將倚賴ELI發行人而非其他人士的信用可靠性。根據ELI的條款及細則,你對任何掛鈎股票的任何發行人並無任何權利。倘有關ELI發行人變成資不抵債或違反其於產品項下的責任,在最壞情況下,你可能損失大部份甚至全部投資金額。發行人有權提早終止ELI。
- 部分股票掛鈎投資於到期時部分保本 - 如你持有ELI至到期且該掛鈎投資並未因其他原因被提早終止。
- 投資於ELI並不等同於直接投資掛鈎資產。
- 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 股票掛鈎投資並無於任何證券交易所上市及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可能沒有活躍或高流通量的二手市場。
- 以上並非詳盡的風險因素清單。請參閱發售文件。
結構性票據之風險披露
- 結構性票據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你不應只單獨基於此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投資決定是由你自行作出的。除非中介人於銷售此產品時已向你解釋經考慮你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後,此產品是適合你的,并且你充分理解及願意承擔相關風險,否則你不應投資在某一結構性票據。
- 結構性票據被界定為複雜產品,你應謹慎行事。結構性票據的市值可能出現波動,投資者可能損失其全部投資款項。因此,你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確保你理解此產品的性質,並細閱結構性票據的相關發售文件(包括當中所載的風險因素的全文),並在有需要時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 流通量風險 - 投資者應作準備持有本產品直至到期。你可能無法在到期前出售你的結構性票據。倘你試圖在到期前出售結構性票據,你收取的金額可能遠低於你的投資金額。
- 你倚賴發行人的信用可靠性 - 結構性票據構成發行人的一般無抵押非後償合約責任。當你購買產品,你將倚賴發行人而非其他人士的信用可靠性。根據結構性票據的條款及細則,你對掛鈎資產的任何發行人並無任何權利。倘發行人變成資不抵債或違反其於產品項下的責任,在最壞情況下,你可能損失大部份甚至全部投資。發行人有權提早終止結構性票據。
- 部分結構性票據於到期時為100%保本 – 倘該結構性票據未因其他原因被提早終止。
- 投資結構性產品並不等同於直接投資掛鈎資產。
- 你應注意此產品有別於普通定期存款及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的保障。
- 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 結構性票據並無於任何證券交易所上市及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可能沒有活躍或高流通量的二手市場。
- 以上並非詳盡的風險因素清單。請參閱發售文件。
債券之重要風險披露聲明
- 債券乃投資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於債券,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債券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政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債券是適合閣下的。閣下的中介人有責任確保閣下明白本產品的性質及風險,並確保閣下有足夠財力承擔買賣本產品的風險及潛在損失。
- 債券非存款,並不應被視為傳統定期存款的代替品。
- 債券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 購買債券的投資者須承受債券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的信貸風險。概不保證發行人/擔保人違反還款責任時會獲得保障。在最壞情況下,倘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未能於到期時履行其各自在債券項下的還款責任,閣下可能會損失全部投資款項。
- 人民幣並非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因此,投資者買賣以人民幣計值的債券將要承受額外風險(例如貨幣風險)。
- 以上並非詳盡的風險因素清單。請參閱相關「債券買賣服務」資料單張項下「風險因素」一節,以了解適用於債券的其他風險因素。
- 此資料僅並不構成,亦無意作為,也不應被詮釋為專業意見、要約、招攬或建議投資於債券產品。投資者須注意,所有投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債券之價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過往表現資料並不表示將來亦會有類似的表現。投資者須了解不應只根據此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因此,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該投資是否適合其本身,包括投資目標、投資經驗、投資年期、財政狀況、承受能力的風險、稅務後果及特定需要,亦應詳細閱讀相關產品之銷售文件及條款細則(包括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投資者如對其投資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 本行並未就此資料所提供的任何一般金融及市場資訊、新聞服務和市場分析、預測及/或意見(「市場資訊」)的公平性、準確性、時限性、完整性或正確性,以及該等市場資訊所依據的基準作出任何明文或暗示的保證、陳述、擔保或承諾,亦不會就使用及/或依賴此資料內所提供的任何市場資訊而負責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 投資者須自行評估此資料、預測及/或意見的相關性、準確性及充足性,並作出彼等為該等評估而認為必要或恰當的獨立調查。本行並無就其中所述任何投資是否適合或切合任何個別人士的情況作出任何聲明或推薦,亦不會就此承擔任何責任。
投資於股市互聯互通北向交易的證券的風險
投資者應注意投資於不同人民幣證券及產品涉及不同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貨幣風險、匯率風險、發行人/交易對手之信貸風險、利率風險、流動資金風險等(如適用))。投資於股市互聯互通北向交易的證券的主要風險包括:
- 當有關額度用盡時,交易將會受到限制或被暫停。
- 北向交易只有在兩地市場均為交易日時才會開放。投資者應該注意北向交易的開放日期,並因應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決定是否在北向交易不開放的期間承擔證券價格波動的風險。
- 當某一證券被調出北向交易合資格證券範圍時,該證券只能被賣出而不能被買入。
- 若要將本地貨幣轉換為人民幣作投資,將需承受匯率風險。
投資於外地證券的風險
- 外地證券具有與本地市場證券一般沒有關連的其他風險。外地證券之價值或收益(如有)可能較為波動及可能因其他因素而遭受負面影響。持牌人或註冊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是受到有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及規例所監管的。這些法律及規例與《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 及根據該條例制訂的規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關客戶資產將可能不會享有賦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相同保障。
投資於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的風險
- 投資者須注意ETF跟常見的單位信託基金有所不同,許多因素可影響其表現。一般而言,每 ETF 單位的市價可受二級市場中市場供求、流通量及買賣價差等因素影響,而可能顯著高於或低於其每單位的資產淨值,每 ETF 單位的市價亦將會於交易日內不斷波動。ETF亦跟股票有所不同。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詳細閱讀有關ETF的銷售交件及明白有關ETF的投資特點與風險等。
人民幣貨幣風險
- 人民幣乃受制於匯率風險。客戶於兌換人民幣至其他貨幣(包括港幣)時將可能受匯率波動而引致損失。有關當局所實施的外匯管制亦可能對適用匯率造成不利的影響。人民幣現時並非自由兌換的貨幣,可能受制於若干政策、監管要求及/或限制(有關政策、監管要求或限制將不時更改而毋須另行通知)。實際的兌換安排須依據當時的政策、監管要求及/或限制而定。
外幣兌換風險
外幣兌換涉及匯率風險。將港幣兌換外幣或外幣兌換港幣時,可能會因當時外幣匯率之波動而出現利潤或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