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投资产品之价格可升亦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所呈列的过往表现资料并不表示将来亦会有类似的表现。投资者不应只单独基于本宣传品资料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而应详细阅读有关之销售文件及风险披露声明。
认购相关投资产品获享股票佣金券优惠之条款及细则(「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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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推广期由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推广期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 第一阶段: 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 第二阶段: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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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仅适用于特选证券客户(「合资格客户」):
- 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本行」)持有综合户口内之单名证券户口(「合资格证券户口」);及
- 于推广期内完成认购「相关投资产品」(如条款3所述)交易并累积达到「指定投资金额」(如条款4所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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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投资产品」指:
- 以任何综合户口透过一般认购、一般基金转换服务、「特级基金转换服务」*、及 / 或投资融资服务(户口号码尾数为388)认购由本行代理之任何基金(但不适用于一经恒生「基金每月投资计划」认购之基金、经 SimplyFund户口(户口号码尾数为384)认购之基金、不设认购费的基金单位、货币市场基金及本行不时指定之基金 / 基金交易);或
- 以任何综合户口买入二手市场债券;或
- 以任何综合户口认购结构性产品;结构性产品包括结构性票据及股票挂钩投资,但不适用于保本投资存款及「更特息」投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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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任何一个阶段经本行任何渠道认购相关投资产品并累积以下「指定投资金额」,可获赠以下电子形式之股票佣金券(「佣金券」)(「奖赏」)。每名合资格客户于每一阶段最多可获奖赏一次。
指定投资金额(港币或等值) 奖赏 港币100,000至港币200,000以下 价值港币100之股票佣金券2张 (合共港币200) 港币200,000至港币500,000以下 价值港币100之股票佣金券4张 (合共港币400) 港币500,000或以上 价值港币100之股票佣金券10张 (合共港币1,000) - 有关指定投资金额之阐述: 相关投资产品之指定投资金额以港元计算,并只计算所有合资格客户户口内已完成交易的投资金额,任何已取消或未能成功之投资申请,均不会在厘定指定投资金额时被计算在内。如合资格客户持有多于一个户口,相关投资产品之指定投资金额将作合并计算。任何已关闭之户口所认购的相关投资产品将不会被计算在指定投资金额内。如于推广期内,所投资的相关投资产品之报价货币为非港元,本行将会按每个阶段之最后一个交易日由本行厘定之汇率将有关的投资金额兑换成港元,以计算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的指定投资金额。
- 于推广期内每个阶段之最后一个交易日,相关投资产品申请之截止时间后才收到的投资申请,将不获视作推广期内相关阶段之投资申请,亦不会用作计算推广期内的指定投资金额,该投资申请并会于下一个交易日才被处理。请注意,不同投资产品经不同投资渠道的投资申请之截止时间或各有不同,合资格客户宜先向本行职员查询有关投资申请之截止时间。
- 除合资格客户及恒生(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 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此优惠及更改本条款及细则,而毋须另行通知。本行对此活动/优惠之所有事宜(包括限制根据本行纪录客户使用股票佣金券的资格)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如果本行因任何原因而无法提供股票佣金券,本行保留权利随时以其他与经纪佣金面值相若价值的礼物/优惠代替而毋须事先通知。替代礼物/优惠的性质可能与股票佣金券不同。
- 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文本为准。
*有关「特级基金转换服务」之详情,请参阅恒生银行网站>投资>基金超级市场或与本行职员查询。
股票佣金券发放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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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将分别以两个阶段将股票佣金券奖赏透过「恒生投资快」应用程式(「投资快」)存入至合资格客户:
- 于第一阶段(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符合获赠奖赏资格之合资格客户,有关奖赏将于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发放予合资格客户。
- 于第二阶段(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符合获赠奖赏资格之合资格客户,有关奖赏将于2026年10月31日或之前发放予合资格客户。
- 于发放奖赏时,合资格客户仍须持有有效之本行综合户口及其合资格证券户口。如合资格客户未持有合资格证券户口,本行有权不发放奖赏,或要求客户于指定期限内开立以供存入奖赏。若客户于奖赏存入前取消相关户口,其奖赏资格将被作废。
- 除另有指明,优惠不适用于本行仅持有综合户口内之联名证券户口的证券客户、仅持有股票孖展服务户口的现有证券客户、商业客户、私人银行客户及享有特别优惠之人士,亦不可与本行其他同类型产品或服务之优惠同时使用。合资格客户将被获发较高的优惠奖赏。
- 优惠均按每个合资格客户计算。
- 股票佣金券存入当日,我们将向合资格客户发出题为「专属礼物」并注明所获赠之佣金券的通知。通知会以「恒生投资快」应用程式推送通知、电邮或短讯形式发出。
- 股票佣金券使用期为收到佣金券当日至2026年12月31日(「佣金券使用期」),佣金券使用期内系统会就「合资格证券交易」(定义见第27点)自动使用股票佣金券。
如何使用股票佣金券优惠?
- 获得的股票佣金券会在客户个人的层面使用。每张股票佣金券将于股票佣金券使用期内自动用于扣减下一笔经「投资快」已执行的「合资格证券交易」,以减免经纪佣金。优惠以个别客户计算,会在原本佣金中扣减(并非以回赠方式退回)。
- 就每项合资格证券交易,实际应支付之经纪佣金的计算是从原本经纪佣金(为标准经纪佣金扣除于其他证券优惠所获之经纪佣金扣减金额(如有))减去相关股票佣金券的面值。经纪佣金并不包括证券保管费、买入证券存入费、代理人服务费以及第三者征收之费用交易征费、印花税及交易费、经手费、证管费、过户费、资本增值税、SEC费及金融交易税等。
- 股票佣金券的面值货币为港币。如合资格证券交易非以港币结算,本行将按本行于有关时间所厘定的汇率将股票佣金券的面值兑换为该交易结算货币以作扣减经纪佣金之用。
- 如一项买入或卖出的港股交易指示于单一交易日内分多于一次交易部分或全数执行,为决定就该指示整体而言可以用那一张佣金券(如有),本行将于当日有关股市收市后就同一项指示的所有交易合并以计算该指示原本经纪佣金的总金额。
- 如一项买入或卖出的港股或美股交易指示分开多日执行,为决定可以用那一张佣金券(如有),于不同日子的交易将被视为就不同指示执行。
- 每一项合资格证券交易只可使用一张股票佣金券。每张股票佣金券只限使用一次和不得兑换成现金或存入银行户口。就一项交易使用佣金券,股票佣金券内未能使用的金额将会被取消,不会退回。
- 从同一项合资格证券交易而获得的股票佣金券不能于该同一交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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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项合资格证券交易,如果合资格客户持有多于一张股票佣金券,本行会自动选用最接近应支付的佣金金额和金额较低的股票佣金券。
例子说明一(只供参考)
假设客户经「投资快」以每股港币100元一次买入500股的股票X 。 因此,总交易金额为港币50,000,而标准经纪佣金(即交易金额之0.25%)为港币125元。
情况 客户有多于一张股票佣金券可用 原本经纪佣金 此交易所自动选用的股票佣金券 应支付的净佣金 (即扣减股票佣金券面值后) 1 股票佣金券 A – $125
股票佣金券 B – $100$125 股票佣金券 A – $125 $0 2 股票佣金券 C – $200
股票佣金券 D – $150$125 股票佣金券 D – $150# $0 3 股票佣金券 E – $150
股票佣金券 F – $100$125 股票佣金券 F – $100 客户需支付$25 # 余下的$25将会被取消,不会退回。
- 合资格享有SimplyStock收费的证券客户可参与此优惠。在佣金券使用期内,当历月累积交易金额超过港币300,000元(或其等值之人民币或美元)后,系统会就合资格证券交易自动使用股票佣金券。
- 「港股」是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港币及人民币计价证券。「股市互联互通证券」是指可于沪港通/深港通北向交易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A股/交易所买卖基金(ETF)。「美股」指于纽约证券交易所 (NYSE)、纳斯达克证券(NASDAQ)、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 、纽交所群岛交易所(NYSE ARCA) 及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市场买卖的普通股(认股证除外)、交易所买卖基金及美国预托证券。
- 「合资格证券交易」指于佣金券使用期内,透过合资格证券户口以「投资快」成功买入或卖出港股、美股及/或股市互联互通证券(北向)的交易,但不包括本地买卖之海外证券、任何以非港币或人民币结算之上市证券(美股除外)、i-Shares、外汇基金票据、香港国际机场零售债券、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零售债券/通胀挂钩债券/银色债券/政府绿色债券、透过恒生「股票每月投资计划」及新股认购股票。
- 在当地法律或规例不允许下载或使用「投资快」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内,「投资快」概不拟供任何人士下载或使用。如客户并非身处香港,本行或未获授权于客户身处或居住的国家或地区经「投资快」向你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投资快擦擦赏」)。
- 此优惠为扣减合资格证券交易的经纪佣金。
基金投资之风险披露声明
- 投资者须注意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投资基金单位价格或价值可升亦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小心阅读及明白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包括基金详情及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 及基金投资客户须知。基金乃投资产品,而部分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资者应仔细考虑自己的投资目标、投资经验、投资年期、财政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税务后果及特定需要,亦应了解投资产品的性质,条款及风险。投资者如对其投资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股票挂钩投资(ELI)之风险披露
- 股票挂钩投资(ELI)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你不应只单独基于此资料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投资决定是由你自行作出的。除非中介人于销售该产品时已向你解释经考虑你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投资目标后,此产品是适合你的,并且你充分理解及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否则你不应投资在某一ELI。
- ELI被界定为复杂产品,你应谨慎行事。ELI的市值可能出现波动,你可能损失全部的投资金额。因此,你于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确保你理解此产品的性质,并细阅ELI的相关发售文件(包括当中所载的风险因素的全文),并在有需要时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 流通量风险 - ELI乃为持有直至到期而设计。你可能无法在到期前出售你的ELI。倘你试图在到期前出售ELI,你收取的金额可能远低于你的投资金额。
- 你倚赖ELI发行人的信用可靠性 – ELI构成发行人的一般无抵押非后偿合约责任。当你购买股票挂钩投资,你将倚赖ELI发行人而非其他人士的信用可靠性。根据ELI的条款及细则,你对任何挂钩股票的任何发行人并无任何权利。倘有关ELI发行人变成资不抵债或违反其于产品项下的责任,在最坏情况下,你可能损失大部份甚至全部投资金额。发行人有权提早终止ELI。
- 部分股票挂钩投资于到期时部分保本 - 如你持有ELI至到期且该挂钩投资并未因其他原因被提早终止。
- 投资于ELI并不等同于直接投资挂钩资产。
- 不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 - 股票挂钩投资并无于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不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可能没有活跃或高流通量的二手市场。
- 以上并非详尽的风险因素清单。请参阅发售文件。
结构性票据之风险披露
- 结构性票据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你不应只单独基于此资料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投资决定是由你自行作出的。除非中介人于销售此产品时已向你解释经考虑你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投资目标后,此产品是适合你的,并且你充分理解及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否则你不应投资在某一结构性票据。
- 结构性票据被界定为复杂产品,你应谨慎行事。结构性票据的市值可能出现波动,投资者可能损失其全部投资款项。因此,你于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确保你理解此产品的性质,并细阅结构性票据的相关发售文件(包括当中所载的风险因素的全文),并在有需要时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 流通量风险 - 投资者应作准备持有本产品直至到期。你可能无法在到期前出售你的结构性票据。倘你试图在到期前出售结构性票据,你收取的金额可能远低于你的投资金额。
- 你倚赖发行人的信用可靠性 - 结构性票据构成发行人的一般无抵押非后偿合约责任。当你购买产品,你将倚赖发行人而非其他人士的信用可靠性。根据结构性票据的条款及细则,你对挂钩资产的任何发行人并无任何权利。倘发行人变成资不抵债或违反其于产品项下的责任,在最坏情况下,你可能损失大部份甚至全部投资。发行人有权提早终止结构性票据。
- 部分结构性票据于到期时为100%保本 – 倘该结构性票据未因其他原因被提早终止。
- 投资结构性产品并不等同于直接投资挂钩资产。
- 你应注意此产品有别于普通定期存款及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计划的保障。
- 不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 - 结构性票据并无于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不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可能没有活跃或高流通量的二手市场。
- 以上并非详尽的风险因素清单。请参阅发售文件。
债券之重要风险披露声明
- 债券乃投资产品。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但阁下不应投资于债券,除非中介人于销售该债券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政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该债券是适合阁下的。阁下的中介人有责任确保阁下明白本产品的性质及风险,并确保阁下有足够财力承担买卖本产品的风险及潜在损失。
- 债券非存款,并不应被视为传统定期存款的代替品。
- 债券并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
- 购买债券的投资者须承受债券发行人及担保人(如有)的信贷风险。概不保证发行人/担保人违反还款责任时会获得保障。在最坏情况下,倘发行人及担保人(如有)未能于到期时履行其各自在债券项下的还款责任,阁下可能会损失全部投资款项。
- 人民币并非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因此,投资者买卖以人民币计值的债券将须要承受额外风险(例如货币风险)。
- 以上并非详尽的风险因素清单。请参阅相关「债券买卖服务」资料单张项下「风险因素」一节,以了解适用于债券的其他风险因素。
- 此资料仅并不构成,亦无意作为,也不应被诠释为专业意见、要约、招揽或建议投资于债券产品。投资者须注意,所有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债券之价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过往表现资料并不表示将来亦会有类似的表现。投资者须了解不应只根据此资料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因此,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该投资是否适合其本身,包括投资目标、投资经验、投资年期、财政状况、承受能力的风险、税务后果及特定需要,亦应详细阅读相关产品之销售文件及条款细则(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投资者如对其投资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 本行并未就此资料所提供的任何一般金融及市场资讯、新闻服务和市场分析、预测及/或意见(「市场资讯」)的公平性、准确性、时限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以及该等市场资讯所依据的基准作出任何明文或暗示的保证、陈述、担保或承诺,亦不会就使用及/或依赖此资料内所提供的任何市场资讯而负责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投资者须自行评估此资料、预测及/或意见的相关性、准确性及充足性,并作出彼等为该等评估而认为必要或恰当的独立调查。本行并无就其中所述任何投资是否适合或切合任何个别人士的情况作出任何声明或推荐,亦不会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于股市互联互通北向交易的证券的风险
投资者应注意投资于不同人民币证券及产品涉及不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货币风险、汇率风险、发行人/交易对手之信贷风险、利率风险、流动资金风险等(如适用))。投资于股市互联互通北向交易的证券的主要风险包括:
- 当有关额度用尽时,交易将会受到限制或被暂停。
- 北向交易只有在两地市场均为交易日时才会开放。投资者应该注意北向交易的开放日期,并因应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在北向交易不开放的期间承担证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 当某一证券被调出北向交易合资格证券范围时,该证券只能被卖出而不能被买入。
- 若要将本地货币转换为人民币作投资,将需承受汇率风险。
投资于外地证券的风险
- 外地证券具有与本地市场证券一般没有关连的其他风险。外地证券之价值或收益(如有)可能较为波动及可能因其他因素而遭受负面影响。持牌人或注册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是受到有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及规例所监管的。这些法律及规例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 及根据该条例制订的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关客户资产将可能不会享有赋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相同保障。
投资于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的风险
- 投资者须注意ETF跟常见的单位信托基金有所不同,许多因素可影响其表现。一般而言,每 ETF 单位的市价可受二级市场中市场供求、流通量及买卖价差等因素影响,而可能显著高于或低于其每单位的资产净值,每 ETF 单位的市价亦将会于交易日内不断波动。ETF亦跟股票有所不同。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细阅读有关ETF的销售交件及明白有关ETF的投资特点与风险等。
人民币货币风险
- 人民币乃受制于汇率风险。客户于兑换人民币至其他货币(包括港币)时将可能受汇率波动而引致损失。有关当局所实施的外汇管制亦可能对适用汇率造成不利的影响。人民币现时并非自由兑换的货币,可能受制于若干政策、监管要求及/或限制(有关政策、监管要求或限制将不时更改而毋须另行通知)。实际的兑换安排须依据当时的政策、监管要求及/或限制而定。
外币兑换风险
外币兑换涉及汇率风险。将港币兑换外币或外币兑换港币时,可能会因当时外币汇率之波动而出现利润或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