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Olive Wellness App会员独家奖赏 - 成功网上投保尊享电子礼券」之条款及细则 (「本推广」)︰

  1. 推广期由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2. 本推广适用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银行」)的个人客户,不适用于恒生银行的公司客户。
  3. 本推广只适用于现有或新注册的恒生Olive Wellness App (「恒生Olive」)会员的个人客户,并于推广期内于恒生银行网页经同一申请程序成功申请2项或以上不同的指定人寿保险计划(见以下定义)(「合资格客户」),及于保单成功签发后及冷静期完结后在恒生Olive内输入有效的Olive兑换码(见以下定义)。
  4. 指定人寿保险计划包括「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极蓄赏」)、「极医时」全保费回赠环球住院现金计划(三年) (「极医时」)、「「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易安康」)、「易安逸」人寿保障计划(「易安逸」)及五年储蓄人寿保障计划(包括「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元)/(美元)及「誉龙」 (人民币)人寿保险计划)(「五年储蓄人寿保障计划」) (「指定保险计划」)。上述指定人寿保险计划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 (「恒生保险」)承保,恒生银行为恒生保险之授权保险代理商。
  5. 任何指定保险计划的无入账/已被取消/已被退款的投保申请,均不符合作为本推广的合资格申请。
  6. 合资格客户可于保单成功签发后及冷静期完结后享有HKTVmall电子礼券(「本奖赏」)。
  7. 以下为此奖赏的详情:
    合资格客户经同一申请程序申请额外指定保险计划及对应的奖赏
    易安康^ 易安逸^ 五年储蓄人寿保障计划 极蓄赏 极医时
    首要选择之指定保险计划 易安康 不适用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易安逸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不适用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五年储蓄人寿保障计划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不适用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极蓄赏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不适用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极医时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港币50元HKTVmall电子礼券 不适用
    ^ 经同一申请程序成功申请之「易安康」及「易安逸」,各自的保单保障额需大于或等于港币2百万元以获享奖赏。

    例子解说
    如个人客户申请「极蓄赏」作为首要选择之指定保险计划,及同时申请「易安康」及「极医时」,将可获总值港币100元 HKTVmall电子礼券。

  8. 合资格客户之香港身分证号码首四位数字及英文字母并其姓氏之英文字母大写将会组成此优惠的Olive兑换码(「Olive兑换码」)。如合资格客户拥有多于一则购买多项指定合资格保险计划的申请,兑换码的最后须根据申请顺序加上数字,如A123CHAN2
  9. 合资格客户须于保单成功签发后及冷静期完结的5个工作天后,及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于恒生Olive内输入Olive兑换码,以换取HKTVmall电子礼券。输入有效之Olive兑换码后,相应的奖赏将立即存入至合资格客户之恒生Olive账户。
  10. 合资格客户必须为指定保险计划的保单持有人及恒生Olive账户的持有人,以换取此奖赏。

    Olive兑换码组合例子:
    如合资格客户的香港身分证号码为A123456(7), 英文全名为Chan Tai Man, 其Olive兑换码则为 A123CHAN

  11. 恒生银行及恒生保险并非HKTVmall电子礼券的供应商,故此不会承担任何有关HKTVmall电子礼券的法律责任。有关产品及服务的品质及供应的所有事宜应由供应商全权负责。任何因有关HKTVmall电子礼券引起的争议将由客户与有关供应商解决。有关HKTVmall电子礼券的条款及细则之详情,请参阅有关供应商的网站或HKTVmall电子礼券。
  12. 在任何情况下,所有已兑换之本奖赏不能更改或取消,所获得之本奖赏亦不得转让或兑换成现金。
  13. 在符合本推广之条款的前题下,所有指定保险计划保单须在2024年7月10日仍然生效,才可获得本推广中的本奖赏。
  14. 任何最后被取消/退回或被发现为虚假之交易将被视为不合资格交易及不适用于本推广,及不会就此获得本奖赏。
  15. 本推广由恒生银行及恒生保险共同提供。如遇有关本推广之任何争议,恒生银行及恒生保险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16. 恒生保险有权根据保单持有人或受保人于投保时所提供之资料而决定是否接受有关之投保申请。
  17. 恒生银行及恒生保险保留随时更改或转换本奖赏为其他同等价值/ 金额/ 兑换率之奖赏(包括但不限于礼劵)之权利,毋须另行通知。
  18. 恒生银行及恒生保险有权随时更改、撤销或取消本推广及/或本奖赏优惠,及随时更改或修改其任何条款及细则,而毋须另行通知及提供任何原因。
  19. 除特别注明外,合资格客户可以同时享用本推广之优惠及其他人寿保险计划之优惠,恒生银行职员优惠除外。
  20. 除合资格客户、恒生银行及恒生保险(包括它们的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21. 恒生银行及恒生保险对上述优惠及/或本推广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如有任何争议,恒生银行及恒生保险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22.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23.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24. 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文本如有歧异,概以英文本为准。

以上乃资料摘要,仅供参考之用。有关指定保险计划之详尽内容、条款、规定及不保事项等重要资料,请参阅有关人寿保险计划之宣传手折或单张并概以保单条款为准。有关相关产品风险,请参阅产品小册子。

上述指定保险计划均由恒生保险承保,恒生保险已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授权经营,并受其监管。恒生银行为恒生保险之授权保险代理商,而有关产品乃恒生保险而非恒生银行的产品。如阁下于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保险产品交易时与恒生银行产生合资格争议(定义见有关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恒生银行将与阁下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则请阁下与恒生保险直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