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恒生Olive会员尊享电子礼券奖赏之条款及细则(「此推广」):

  1. 恒生Olive会员尊享电子礼券奖赏之推广期由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包括首尾两日)(「推广期」)。
  2. 此推广只适用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银行」)的个人客户,不适用于恒生银行的公司客户。
  3. 此推广只适用于透过恒生Olive Wellness App (「恒生Olive」)进入登记页面并成功以保单号码于2023年10 月10日或之前登记之恒生Olive VIP金或银会员(「合资格申请人」)。
  4. 合资格申请人须经恒生银行网页成功递交「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或「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元)/(美元)或「誉龙」 (人民币) 人寿保险计划之投保申请。
  5. 合资格交易指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恒生保险」)承保的「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或「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元)/(美元)或「誉龙」 (人民币) 人寿保险计划之任何成功申请。恒生银行为恒生保险之授权保险代理商。任何无入账、已被取消,或已被退款的「极蓄赏」人 寿保险计划(一年)或「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元)/(美元)或「誉龙」 (人民币) 人寿保险计划之投保申请,均不符合此推广的合资格交易。
  6. 合资格申请人可获发一张鸿福堂港币50元 电子礼券(「奖赏」)。每位合资格申请人就其「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元)/(美元)或「誉龙」 (人民币) 人寿保险计划的所有合资格交易只可领取此推广的奖赏一次。此推广仅限于合资格保单的首次奖赏登记。
  7. 客户所获得之奖赏将于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存入合资格及已登记此推广的恒生Olive帐户。
  8. 在任何情况下,所有登记恕不能更改或取消,所获得之奖赏亦不得转让或兑换现金。
  9. 按此推广所述之条款,只有在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都持续有效的「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或「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元)/(美元)或「誉龙」 (人民币) 人寿保险计划才会符合获得奖赏(受此推广之条款约束)的资格。
  10. 任何最后被取消 / 退回或被发现为虚假之交易皆不适用于此奖赏,因而不会获取奖赏。
  11. 恒生银行及恒生保险并非奖赏之电子礼券的供应商,故此不会承担任何有关电子礼券的法律责任。有关产品及服务的品质及供应的所有事宜应由奖赏之电子礼券的供应商全权负责。任何因有关奖赏之电子礼券引起的争议将由客户与有关供应商解决。有关换奖赏之电子礼券的条款及细则之详情,请参阅有关供应商的网站。
  12. 如欲了解更多如何兑换电子礼券的详情,请参阅恒生Olive内显示奖赏之电子礼券的页面及有关供应商的网站。
  13. 恒生银行及恒生保险保留随时更改、暂停或终止此推广及修订有关条款及细则之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14. 除另有订明外,此推广不可与恒生银行职员优惠同时享用。
  15. 除合资格申请人、恒生银行及恒生保险(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16. 恒生银行及恒生保险对上述推广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如有任何争议,概以恒生银行及恒生保险之决定为准。
  17.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18.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19. 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文本如有歧异,概以英文本为准。

以上乃资料摘要,仅供参考之用。有关「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元)/(美元)及「誉龙」 (人民币) 人寿保险计划之详尽内容丶条款丶规定及不保事项等重要资料,请参阅有关计划之宣传手折或单张并概以保单条款为准。相关产品风险如「恒生保险」的信贷风险及退保所导致之风险等,请参阅产品小册子。


「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元)/(美元)及「誉龙」 (人民币) 人寿保险计划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恒生保险有限公司已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授权经营,并受其监管。恒生银行为恒生保险有限公司之授权保险代理商,而有关产品乃恒生保险有限公司而非恒生银行的产品。如阁下于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保险产品交易时与恒生银行产生合资格争议(定义见有关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恒生银行将与阁下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则请阁下与恒生保险有限公司直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