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應注意投資涉及風險,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投資者不應只單獨基於本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而應詳細閱讀有關之風險披露聲明。

I.一般條款及細則

  1. 除另有註明外,於本條款及細則所述之優惠不可與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證券服務之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2.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
  3. 優惠不適用於商業客戶、私人銀行客戶、本行職員及享有特別優惠之人士。
  4. 除相關證券客戶及本行(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5.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6.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如適用)。
  7.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下列優惠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本行對下列優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

指定條款及細則

適用於新證券客戶 (第I部份)

I.買賣港股或股市互聯互通證券3個月無上限$0經紀佣金

  1. 本第I部份所述優惠之推廣期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推廣期」)。
  2. 此優惠只適用於在推廣期內成功開立本行綜合戶口內之證券戶口(個人/聯名)(「新證券戶口」)的客戶,而新證券戶口之所有戶口持有人須於開戶前6個月內未曾持有任何本行證券戶口(個人/聯名)(「新證券客戶」)。如新證券客戶於推廣期內開立多於一個新證券戶口,則只有開戶日期最早的新證券戶口可享下列優惠。本行對可享優惠之新證券戶口保留最終決定權。
  3. 此優惠之交易期不少於3個曆月,即新證券戶口開戶日起計至第3個曆月之最後一個曆日(「交易期」),詳見下表:

    開戶日

    交易期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開戶日 –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開戶日 – 2024年8月31日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開戶日 – 2024年9月30日

 

  1. 優惠只適用於新證券客戶於交易期內,以新證券戶口經本行各網上交易渠道 (包括恒生投資快應用程式(「恒生投資快」)、恒生個人e-Banking或恒生個人Mobile App)成功完成之港股及/或股市互聯互通證券(定義見第13點)買入或賣出交易(「合資格證券交易」)。可享優惠之合資格證券交易不限次數及每單合資格證券交易不設最低交易金額。
  2. 合資格享有SimplyStock收費的新證券客戶可同時享有此優惠,SimplyStock之港幣30元月費於交易期內可獲豁免。
  3. 「港股」是指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巿之港幣計價證券。「股市互聯互通證券」是指可於滬港通/深港通北向交易並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A股/交易所買賣基金 (ETF)。
  4. 合資格證券交易並不包括本地買賣之海外證券、任何以非港幣結算之上巿證券(股市互聯互通證券除外)、i-Shares、外匯基金票據、香港國際機場零售債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零售債券/通脹掛鈎債券/銀色債券/政府綠色債券、透過恒生「股票每月投資計劃」買入/賣出之交易及新股認購。
  5. 優惠以個別戶口計算。客戶須就所有合資格證券交易先支付標準經紀佣金(即交易金額之0.25%,每單交易最低收費為港幣100元/人民幣85元)(「標準經紀佣金」)(合資格享有SimplyStock收費的新證券客戶須先支付有關之經紀佣金及SimplyStock之港幣30元月費(如適用))。本行將於2024年11月30日或之前,將可獲減免之合資格證券交易的經紀佣金及可獲豁免之SimplyStock月費(如適用)(合稱「減免金額」)存入新證券戶口之港幣/人民幣交收戶口。減免金額之計算是根據就合資格證券交易實際支付之經紀佣金(即標準經紀佣金扣除於交易期內就其他證券優惠所獲之經紀佣金減免金額(如有))及實際支付之SimplyStock月費(如適用)。合資格證券交易的實際支付之經紀佣金並不包括證券保管費、買入證券存入費、代理人服務費以及第三者徵收之費用如交易徵費、印花稅及交易費、經手費、證管費、過戶費及資本增值稅等。於存入減免金額時,客戶仍須持有新證券戶口及其港幣及/或人民幣交收戶口。
  6. 此優惠乃證券買賣之經紀佣金減免。

適用於現有及新證券客戶 (第II, III,IV, V及VI部份)

II.存入港股高達港幣12,000元現金獎賞

  1. 港股 (定義見第20點) 存入期(「存入期」)如下:
    • 新證券客戶 (定義見第9點): 由新證券戶口開戶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 現有證券客戶 (持有本行證券戶口的客戶,不包括新證券客戶): 由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 新/現有證券客戶於存入期內,成功經中央結算或以實貨存入港股至新/現有證券戶口,於同一新/現有證券戶口所累積存入之港股市值每滿港幣300,000元,該新/現有證券戶口可獲港幣400元現金獎賞。優惠以個別戶口計算,每個新/現有證券戶口最多可獲之現金獎賞金額如下:

    現金奬賞 (按綜合戶口類別)

    優越私人理財

    優越理財

    優進理財或其他綜合戶口

    新證券客戶

    港幣12,000元

    港幣6,000元

    港幣3,600元

    現有證券客戶

    港幣3,600元

    累積存入之港股市值將按2024年7月31日之收市價計算而不包括本行證券戶口間之撥貨。若於存入期內累積存入之港股市值(按2024年7月31日之收市價計算)不足港幣300,000元,或超過港幣300,000元但不足其倍數之累積存入股票市值,均不可享此優惠。可獲現金獎賞的價值是固定的,即為港幣400元或其倍數,視乎累積存入市值而定。
  3. 若新/現有證券客戶於2024年8月31日或之前曾經由新/現有證券戶口將任何證券以實貨提取或撥貨至其他證券戶口(不論本行或非本行之證券戶口),該新/現有證券戶口將不會獲贈現金獎賞。
  4. 「港股」指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巿之港幣計價證券。此優惠並不適用於本地買賣之海外證券、任何以非港幣結算之上巿證券、i-Shares、外匯基金票據、香港國際機場零售債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零售債券/通脹掛鈎債券/銀色債券/政府綠色債券,該等證券之存入價值並不會被計算於港股市值內。
  5. 本行將於2024年11月30日或之前將現金獎賞存入新/現有證券戶口之港幣交收戶口。於本行存入現金獎賞時,新/現有證券客戶仍須持有該新證券戶口及其港幣交收戶口。

III. 買賣美股3個月無上限$0經紀佣金

  1. 本第III部份所述優惠之推廣期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推廣期」)。
  2. 此優惠只適用於(i)新證券戶口(定義見第9點);及(ii)於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期間沒有經本行成功買入或賣出任何美股的本行現有證券客戶(包括所有個人或聯名證券戶口)之現有證券戶口(合稱「合資格證券戶口」)。
  3. 此優惠之交易期不少於3個曆月,即 (i)新證券戶口之開戶日;或(ii)現有證券戶口於推廣期內之首單美股買賣交易日起計至第3個曆月的最後一個曆日(「美國證券交易期」),詳見下表:

    開戶日/首單美股買賣交易日

    美國證券交易期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開戶日/首單美股買賣交易日 –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開戶日/首單美股買賣交易日 – 2024年8月31日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開戶日/首單美股買賣交易日 – 2024年9月30日

  4. 此優惠只適用於證券客戶於美國證券交易期內,以合資格證券戶口經恒生投資快成功完成之買入或賣出之美股(定義見第27點)交易(「合資格美國證券交易」)。
  5. 合資格享有SimplyStock收費的現有及新證券客戶可同時享有此優惠,SimplyStock之港幣30元月費於美國證券交易期內可獲豁免。
  6. 「美股」指於紐約證券交易所 (NYSE)、納斯達克證券 (NASDAQ)、美國證券交易所 (AMEX) 及紐交所群島交易所 (NYSE ARCA) 市場買賣的普通股(認股證除外)、交易所買賣基金及美國預託證券。
  7. 優惠以個別戶口計算。客戶須就所有合資格美國證券交易先支付標準經紀佣金(即每股US$0.015,每單交易最低收費為US$15)(「標準經紀佣金」)(合資格享有SimplyStock收費的現有及新證券客戶須先支付有關之經紀佣金及SimplyStock之港幣30元月費(如適用))。本行會將可獲減免之合資格美國證券交易的經紀佣金按本行於2024年9月30日所釐定的匯率兌換為港幣(由於此匯率兌換,此金額有機會高於或低於就合資格美國證券交易實際支付的經紀佣金) 連同可獲豁免之SimplyStock月費(如適用)(合稱「減免金額」),於2024年11月30日或之前存入合資格證券戶口之港幣交收戶口。減免金額之計算是根據就合資格美國證券交易實際支付之經紀佣金(即標準經紀佣金扣除於美國證券交易期內就其他證券優惠所獲之經紀佣金減免金額(如有))及實際支付之SimplyStock月費(如適用)。合資格美國證券交易實際支付之經紀佣金並不包括證券保管費、買入證券存入費、代理人服務費以及第三者徵收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SEC費、金融交易稅等。於存入減免金額時,客戶仍須持有該合資格證券服務戶口及其港元交收戶口。
  8. 此優惠乃證券買賣之經紀佣金減免。

IV.豁免港股新股認購手續費

  1. 本第IV部份所述優惠之推廣期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推廣期」)。
  2. 此優惠只適用於港股新股認購。「港股」指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巿之港幣計價證券。此優惠並不適用於本地買賣之海外證券、任何以非港幣結算之上巿證券、i-Shares、外匯基金票據、香港國際機場零售債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零售債券/通脹掛鈎債券/銀色債券/政府綠色債券,該等證券之存入價值並不會被計算於港股市值內。
  3. 除另有註明外,豁免認購新股手續費優惠不可與本行證券服務之其他新股認購手續費優惠同時使用。
  4. 本行證券客戶於推廣期內經網上渠道 (包括恒生投資快及恒生個人e-Banking)以本行證券戶口委託本行以黃表或貸款形式認購新股,並於扣款日(即個別新股之公開認購截止日,及必須於推廣期內) 已成功扣款之新股認購申請,可獲豁免新股認購手續費 (一般收費為每次申請港幣100元及不包括以一口價或任何貸款形式申請之利息部份)。此優惠並不適用於任何以非港幣結算之新股認購。此港股新股認購手續費優惠乃即時豁免優惠,本行證券客戶仍須就有關新股認購繳付1%經紀佣金及第三者徵收費用 (如交易徵費、印花稅及交易費等) 。

 

V. 恒生股票每月投資計劃 首年手續費減免

  1. 本第V部份所述優惠之推廣期為2024年4月1日2024年6月30日(「推廣期」)。
  2. 客戶於推廣期內以股票每月投資計劃戶口(「合資格戶口」) 經恒生個人e-Banking開立全新恒生股票每月投資計劃(「合資格股票計劃」)(不包括更改現有之股票每月投資計劃),並須符合以下條件,可獲減免有關合資格股票計劃首年的股票手續費(「合資格股客戶」):
    1. 於開立有關合資格股票計劃當日之前3個月內未曾以同一合資格戶口開立及/或取消同一股票之每月投資計劃及
    2. 由開立有關合資格股票計劃後緊接之第一個月份起計,成功於供款日以直接付款授權完成繳付連續12個曆月之所需供款
  3. 優惠以個別戶口計算。就每個合資格戶口,不限可享此優惠之合資格股票計劃數目及手續費豁免金額。合資格客戶於合資格股票計劃首次供款後的連續12個曆月內(包括首次供款)若終止其合資格股票計劃,或因任何原因未有供款而導致合資格股票計劃被終止,就此合資格股票計劃之優惠將會被取消。之後若合資格客戶於同一合資格戶口以同一股票重新開立之股票每月投資計劃,此優惠亦不適用。
  4. 合資格客戶須就合資格股票計劃之每月供款先繳付手續費(按月供股票計劃供款之0.25%計算,最低收費為HKD50) 。就每個合資格戶口,獲減免之手續費金額(「減免金額」)將為 連續12個曆月內實際繳付手續費之總額。本行將於2025年8月31日或之前將減免金額 以現金回贈方式存入合資格戶口之相關港元交收戶口內。於存入減免金額時,合資格客戶仍須持有該合資格戶口、其交收戶口及合資格股票計劃仍須有效,否則客戶將不會享有現金回贈。

 

VI. 買入合資格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0經紀佣金優惠**

  1. 本第VI部份所述優惠之推廣期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推廣期」)。
  2. 證券客戶於推廣期內,經本行各網上交易渠道(包括恒生投資快應用程式、恒生個人e-Banking及恒生個人mobile app)成功完成之合資格ETF(詳情見下方第40項) 買入交易(「合資格證券交易」),可享$0經紀佣金優惠。享用SimplyStock的證券客戶於推廣期內之曆月就SimplyStock支付的港幣30元月費所涵蓋之證券交易(即每月港幣300,000元之每月交易金額)不適用於此第VI部份所述之優惠。
  3. 可享此優惠之合資格ETF指於推廣期內由恒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及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ETF。「合資格證券交易」並不包括任何透過恒生股票每月投資計劃買入之交易及新股認購。
  4. 優惠以個別戶口計算。客戶須就所有合資格證券交易先繳付各網上交易渠道之標準經紀佣金(即交易金額之0.25%,每單交易最低收費為港幣100元/人民幣85元)(「標準經紀佣金」),而獲減免之經紀佣金(「減免金額」)將於以下存入減免金額日期或之前存入其證券戶口之港幣/人民幣交收戶口。每單合資格證券交易所獲之減免金額以該單合資格證券交易實際繳付之經紀佣金(即標準經紀佣金扣除於推廣期內就其他證券優惠所獲之經紀佣金減免金額(如有))。實際繳付之經紀佣金並不包括證券保管費/月費、買入證券存入費、代理人服務費以及第三者徵收之費用如交易徵費、印花稅、交易費、經手費、證管費、過戶費及資本增值稅等。於存入減免金額時,客戶仍須持有現有證券戶口及其港幣/人民幣交收戶口。

    交易日期

    存入減免金額日期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2024年9月30日或之前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2月28日或之前

  5. 此佣金優惠乃證券買賣之經紀佣金減免。
**此優惠由恒生銀行提供。惟請注意合資格ETF由恒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恒生銀行全資附屬機構)所管理,相關合資格ETF的受託人、指數提供者、參與經紀商、或莊家及任何其他服務供應商(如適用)現時或包括滙豐集團的成員,請參閱該等ETF的香港銷售文件以知悉有關詳情包括當中可能會就該等ETF產生的任何利益衝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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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風險警告

投資於股市互聯互通北向交易的證券的風險

投資者應注意投資於不同人民幣證券及產品涉及不同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貨幣風險、匯率風險、發行人/交易對手之信貸風險、利率風險、流動資金風險等(如適用))。投資於股市互聯互通北向交易的證券的主要風險包括:

  • 當有關額度用盡時,交易將會受到限制或被暫停。
  • 北向交易只有在兩地市場均為交易日時才會開放。投資者應該注意北向交易的開放日期,並因應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決定是否在北向交易不開放的期間承擔證券價格波動的風險。
  • 當某一證券被調出北向交易合資格證券範圍時,該證券只能被賣出而不能被買入。
  • 若要將本地貨幣轉換為人民幣作投資,將需承受匯率風險。

投資於外地證券的風險

外地證券具有與本地市場證券一般沒有關連的其他風險。外地證券之價值或收益(如有)可能較為波動及可能因其他因素而遭受負面影響。持牌人或註冊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是受到有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及規例所監管的。這些法律及規例與《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 及根據該條例制訂的規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關客戶資產將可能不會享有賦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相同保障。

投資於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的風險

投資者須注意ETF跟常見的單位信託基金有所不同,許多因素可影響其表現。一般而言,每 ETF 單位的市價可受二級市場中市場供求、流通量及買賣價差等因素影響,而可能顯著高於或低於其每單位的資產淨值,每 ETF 單位的市價亦將會於交易日內不斷波動。ETF亦跟股票有所不同。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詳細閱讀有關ETF的銷售交件及明白有關ETF的投資特點與風險等。

人民幣貨幣風險

人民幣乃受制於匯率風險。客戶於兌換人民幣至其他貨幣(包括港幣)時將可能受匯率波動而引致損失。有關當局所實施的外匯管制亦可能對適用匯率造成不利的影響。人民幣現時並非自由兌換的貨幣,可能受制於若干政策、監管要求及/或限制(有關政策、監管要求或限制將不時更改而毋須另行通知)。實際的兌換安排須依據當時的政策、監管要求及/或限制而定。

外幣兌換風險

外幣兌換涉及匯率風險。將港幣兌換外幣或外幣兌換港幣時,可能會因當時外幣匯率之波動而出現利潤或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