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推薦親友晉身成為恒生銀行客戶
獲得無上限現金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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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薦人

成功推薦親友開立
由即日至2024年6月30日,合資格客戶成功推薦親友開立全新戶口並符合指定要求1,可獲享豐富獎賞!
推薦人 優越私人理財 優越理財
全新客戶2
雙倍獎賞
首位推薦港幣
20,000元現金獎賞3

其後每位推薦港幣
10,000元現金獎賞
雙倍獎賞
首位推薦港幣
4,000元現金獎賞3

其後每位推薦港幣
2,000元現金獎賞
現有客戶
每位港幣
10,000元現金獎賞
每位港幣
2,000元現金獎賞
推薦步驟
tab 1
1.於hangseng.com/mgm2填寫網上推薦表格進行登記。
arrow
tab 2
2.登記完成後獲取推薦編號及網上推薦表格鏈結。
arrow
tab 3
3.轉發其推薦編號及網上推薦表格鏈結給親友。
受薦人迎新優惠
想和親朋好友一同享受各種尊屬禮遇?
立即開戶,可享迎新優惠及各種為你而設的服務!
登記步驟
tab 1
1.憑推薦人所發送的推薦編號及網上推薦表格鏈結進行登記,或者憑推薦人提供的推薦編號於hangseng.com/pics1進行登記。
arrow
tab 2
2.完成登記後,開立指定戶口並成功符合以下其戶口所屬要求:
優越私人理財:滿足優越私人理財全面理財總值獎賞的條件及於推廣期內完成風險評估問卷;
優越理財:滿足優越理財全面理財總值獎賞的條件及登記成為恒生個人e-Banking用戶及風險評估問卷 / 其紀錄於2024年7月31日仍然有效

如對我們的宣傳活動和資料的真實性存疑,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作進一步核實。

  1. 「親友推薦賞」之推廣期由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推薦人於推廣期內成功推薦受薦人開立全新優越私人理財或優越理財,而受薦人需要成功符合優越私人理財全面理財總值獎賞的要求並完成風險評估問卷;或受薦人需要成功符合優越理財全面理財總值獎賞並成功登記成為恒生個人e-Banking用戶,並於現金獎賞發放前仍然維持其有效的e-Banking戶口,及完成「風險評估問卷」或其「風險評估問卷」紀錄於2024年7月31日仍然有效。
  2. 雙倍推薦獎賞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開立全新優越私人理財或優越理財,並成功推薦受薦人開立全新優越私人理財或優越理財之推薦人。非優越私人理財或優越理財之全新客戶可享等同現有客戶之推薦獎賞。
  3. 每位推薦人只可享雙倍獎賞一次。如推薦人於推廣期內成功推薦兩位或以上受薦人分別開立全新優越私人理財及優越理財戶口,並滿足上列指定要求,雙倍推薦獎賞將以較高者計算。優惠附帶條款及細則,詳情請參考本網頁之條款及細則
  4. 推廣期由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優越私人理財「全面理財總值」獎賞只適用於推廣期內,凡符合指定開戶條件,於新開立時達到港幣8,000,000元或以上之總結存要求,並於本行成為優越私人理財客戶之人士(「合資格客戶」)。合資格客戶亦須於開立優越私人理財後的第二、第三及第四個月內維持「全面理財總值」達港幣8,000,000元或以上並於推廣期後一個月內(即2024年7月31日或之前)成功開立投資戶口,方可享有關獎賞。詳情請瀏覽hangseng.com/prestige-private/welcomeoffer
  5. 推廣期由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優越理財「全面理財總值」獎賞只適用於推廣期內,符合指定開戶條件,並於本行分行或透過電子渠道新開立至優越理財之綜合戶口(「優越理財」)之人士(「合資格客戶」)。合資格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後一個月內(即2024年7月31日或之前)成功開立投資戶口及登記成為恒生個人e-Banking用戶,並於現金獎賞發放前仍然維持其有效的e-Banking戶口及完成「風險評估問卷」或其「風險評估問卷」紀錄於2024年7月31日仍然有效。優惠附帶條款,詳情請瀏覽hangseng.com/pseoffer

條款及細則

  • 本文件內之所有產品/服務及優惠均附帶條款,有關條款及細則之詳情請按此
  • 本文件單獨並不構成亦不應被視為要約,建議或遊說買賣於本文中提及之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
  • 優惠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分行職員查詢。
  •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此優惠及不時修訂有關條款而無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恒生保留最終決定權。
  • 本文件內容並未經香港任何監管機構審閱。
  • 此宣傳品不擬提供,亦不應被視為或依賴為提供法律、稅務的意見或投資建議。
  • 本宣傳適用於身處香港人仕。

重要事項

有關「風險評估問卷」

「風險評估問卷」由恒生銀行有限公司 (「本行」) 提供以協助客戶了解現時的風險承擔程度和投資需要。本行對有關資料及建議的準確性及完整性並無作出任何擔保、保證或承諾,亦不負上任何責任。所有意見均根據客戶向本行所提供的資料而制定。因應是次分析所討論過有關客戶的需要和對風險所持的態度而提出的意見,祇供客戶作出個人投資決定的參考。所有意見不可視為對任何投資產品的銷售或購買邀請,亦不應當為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