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优越私人理财及优越理财「亲友推荐赏」推广 (2024年4月至6月) 之条款及细则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除另有注明外,恒生优越私人理财及优越理财「亲友推荐赏」推广(「亲友推荐赏」)之推广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除另有特别注明外,每位客户只可获享各项优惠一次。有关优惠并不可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本行」)其他同类型产品推广优惠同时使用。
  3. 亲友推荐赏不适用于公司户口客户及私人银行客户。
  4. 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是次推广及有关优惠,及不时修订有关条款及细则而无须另行通知。本行对是次推广及有关优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是次推广优惠须受有关产品/服务之条款及细则约束。如有关产品/服务之条款及细则与本条款及细则有任何歧异,概以本条款及细则为准。
  5. 除客户及本行(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6.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7.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8. 如上述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亲友推荐赏条款及细则

  1. 如欲参与亲友推荐赏,合资格推荐人(「推荐人」)须持有本行任何类别之银行账户(包括:港币 / 外币之储蓄、往来、定期存款账户或任何综合账户,即优越私人理财之综合户口(「优越私人理财」)、优越理财之综合户口(「优越理财」)、优进理财之综合户口(「优进理财」)或任何综合户口)。
  2. 被推荐客户如欲参与亲友推荐赏并成为受荐人(「受荐人」),受荐人必须于推广期内开立全新优越私人理财或优越理财成为全新客户(「全新客户」)。全新客户不包括:
    1. 于本行持有任何港币/外币之储蓄、往来、定期存款户口或综合户口(包括优越私人理财、优越理财、优进理财及任何综合户口)之现有客户(「现有客户」);或
    2. 于开户月起前十二个月曾经持有任何以上户口之客户;或
    3. 于任何期间被结束上述户口之客户。
  3. 推荐人须于推广期内于本行网站完成「网上推荐表格」。成功递交「网上推荐表格」后,附有亲友推荐赏有关之推荐号码(「推荐号码」)的确认页面将会显示。推荐人须转发此推荐号码予受荐人。推荐人于「网上推荐表格」内的所有资料必须与本行之纪录相同。
  4. 受荐人必须于推广期内成功递交「网上受荐表格」,并于提交网上登记表格时输入推荐号码及完成新开户手续。受荐人于「网上受荐表格」内的所有资料必须与本行之纪录相同。
  5. 推荐人如欲获享亲友推荐赏奖赏,每一位受荐人必须于推广期内成为全新客户并符合下表所示之指定要求:
    受荐人全新开立之户口 指定要求 推荐人可获赠之奖赏(「推荐奖赏」) 推荐人为全新客户可获赠之奖赏(「双倍推荐奖赏」)
    优越私人理财
    1. 于开立优越私人理财后满足优越私人理财「全面理财总值」奖赏的条件^ 及;
    2. 于推广期内完成风险评估问卷
    港币10,000元现金奖赏 港币20,000元现金奖赏
    优越理财
    1. 于开立优越理财后满足优越理财「全面理财总值」奖赏的条件^及;
    2. 于推广期后一个月内(即2024年7月31日或之前)完成:
      1. 成功登记成为恒生个人e-Banking用户,并于现金奖赏发放前仍然维持其有效的e-Banking户口及;
      2. 完成「风险评估问卷」或其「风险评估问卷」纪录于2024年7月31日仍然有效
    港币2,000元现金奖赏 港币4,000元现金奖赏

    ^有关优越私人理财「全面理财总值」奖赏或优越理财「全面理财总值」奖赏的要求,请于hangseng.com/prestige-private/welcomeoffer浏览优越私人理财迎新奖赏的条款或于hangseng.com/pse浏览优越理财「全面理财总值」奖赏的条款。
  6. 有关双倍推荐奖赏 (如上表所示):
    1. 双倍推荐奖赏只适用于推广期内开立全新优越私人理财或优越理财成为全新客户之推荐人。
    2. 推荐人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仍然持有优越私人理财或优越理财户口,及于该日前没有取消或调低相关户口之级别,方可获享双倍推荐奖赏。
    3. 每位推荐人只可享双倍推荐奖赏一次。
    4. 如推荐人于推广期内成功推荐两位或以上受荐人分别开立全新优越私人理财及优越理财户口,并满足上列指定要求,双倍推荐奖赏将以较高者计算。
  7. 每位推荐人可推荐多于一位受荐人开立新户口,优越私人理财及优越理财之推荐奖赏不设上限。惟只可享双倍推荐奖赏一次。如受荐人以联名形式开户,推荐人亦只可就是次成功推荐获享推荐奖赏一次。但若推荐人为成功推荐之新联名账户的其中一位账户持有人,将不能获得推荐奖赏。
  8. 如推荐人所持有之户口为联名户口,只有第一户口持有人可享推荐奖赏。
  9. 如多于一位推荐人推荐同一位受荐人,推荐奖赏将赠予该受荐人首项「网上受荐表格」纪录之推荐人。
  10. 推荐人不可推荐自己新开立账户以享以上推荐人奖赏。推荐人与受荐人不可互相推荐开立优越私人理财或优越理财以获享亲友推荐赏。成功受荐人不能重复被同一推荐人推荐或被其他推荐人推荐。
  11. 本行根据受荐人之开户日期发放有关推荐奖赏给推荐人/受荐人,亲友推荐赏发放日期如下表所至示。
    开立之户口级别 受荐人之开户日期 推荐/受荐奖赏发放日期
    优越私人理财及优越理财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
  12. 当推荐奖赏发放予推荐人之有关户口时,(i )推荐人必须为本行现有客户并维持有效之银行账户,及受荐人之优越私人理财或优越理财必须有效;否则,有关亲友推荐奖赏将被取消而不予通知。
  13. 亲友推荐赏可与优越理财「全面理财总值」奖赏及优越理财限时加码开户奖赏同时使用,但优越理财限时加码开户奖赏之客户只可于亲友推荐赏成为推荐人并只可享推荐人奖赏 ,而非受荐人身份参与亲友推荐赏。
  14. 如客户就有关「亲友推荐赏」奖赏资格及派发有任何疑问,可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本行查询,否则将被视为放弃奖赏资格(如有)。在此情况下本行就相关奖赏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重要资讯

有关「风险评估问卷」

「风险评估问卷」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本行」) 提供以协助客户了解现时的风险承担程度和投资需要。本行对有关资料及建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并无作出任何担保、保证或承诺,亦不负上任何责任。所有意见均根据客户向本行所提供的资料而制定。因应是次分析所讨论过有关客户的需要和对风险所持的态度而提出的意见,祇供客户作出个人投资决定的参考。所有意见不可视为对任何投资产品的销售或购买邀请,亦不应当为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