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由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9月30日(「推广期」)。
  2. 是次推广优惠只适用于恒生商业e-Banking (「e-Banking」)商业客户。客户之主要使用人必须于推广期于BERI成功登记「BERI 有赏Fun」方可合资格参与是次活动并有机会获得「推广优惠一:”首次登入e-Banking迎新奖」「推广优惠二:在完成特定数目之游戏任务后可赚取高达价值港币800元现金券」。在登记日期起至推广期结束前,已登记之主要使用人透过e-Banking完成特定数目之游戏任务(「合资格游戏任务」),客户即有机会赢取电子现金券(「现金券」) (请参照第六及第七条款)。
  3. 如果e-banking客户有多于一名主要使用人,每个主要使用人都分别合资格去独立登记参加游戏。若e-banking客户下有多于一名主要使用人登记,合资格游戏任务只会计算在作出完成或授权完成之已登记主要使用人, 奖赏所须完成之指定数目游戏任务将会以主要使用人为单位作独立计算。被取消或未成功执行的交易将不会被计算。现金券将以先到先得的形式派发。
  4. 登记将开放予首4500名e-banking主要使用人。主要使用人将代表客户参加游戏及赢取奖赏。
  5. 主要使用人可透过在BERI的游戏接口(「接口」)查看每个游戏任务的进度(「进度」)。
  6. 推广优惠一:”首次登入e-Banking迎新奖”
    在推广期间,首次登入e-banking之主要使用人将有机会赢取价值港币100元现金券。在推广期,每位已登记之主要使用人可获得最多一次奖赏。
  7. 推广优惠二:”在完成指定数目之游戏任务后可赚取高达价值港币800元现金券”
    合资格游戏任务说明
    任务 交易类别 指定交易平台 指定交易金额 合资格游戏任务最大完成次数
    1 成功设定外币限价盘/到价提示 - 于e-Banking设定外币限价盘指示或到价提示 不适用 1次
    2 成功完成外币买卖 - 于e-Banking 「外币买卖」完成外币交易, ;
    - 于BERI完成外币买卖
    等值港币50,000或以上 5次
    3 成功完成导出电汇交易(海外) - 透过e-banking完成交易 不适用 5次
    4 成功设立存款期1个月或以上的定期存款 - 透过e-banking完成交易 等值港币50,000或以上 5次
    5 透过屏幕共享服务提交商务卡申请 (港元白金商务卡或银联人民币钻石商务卡) 步骤1: 于e-Banking经 BERI查询申请商务卡。
    步骤2: 透过BERI回答中提供之在线通讯选项选择联系在线通讯客户服务主任。
    步骤3: 在线通讯客户服务主任将核实有关查询, 经客户同意后个别安排透过电话再联系客户经屏幕共享服务提交商务卡申请。
    不适用 1次
    6 提交「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贷款」申请 - 透过恒生商业网上申请平台提交「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贷款」贷款申请 不适用 1次
    游戏奖赏
    奖赏 在推广期间完成游戏任务之数量 游戏奖赏价值
    1 完成第三个游戏任务 港币100元现金券
    2 完成第五个游戏任务 港币200元现金券
    3 完成第十个游戏任务 港币300-500元现金券(请参阅7ii)
    1. 在推广期间,每位主要使用人最多可获得奖赏1, 奖赏2和奖赏3各一次。
    2. 在完成奖赏3后,主要使用人将有机会获赠港币300元,400元或500元现金劵。现金劵之金额将由BERI随机分配。
    3. 每个任务都有其最大完成次数。如果主要使用人完成任务超过指定最大次数,多出的任务将不会被计算。例如,如果在推广期间主要使用人完成任务2六次,第六次交易超出了任务2指定最大次数,所以将不会计算为合资格赢取奖赏3的游戏任务。
    4. 对于任务1-4:主要使用人完成任务后,任务进度将会在BERI接口上即时更新。
      对于任务5-6:主要使用人提交申请后,任务进度将会在两个工作天内更新。
    5. 任务1-6会于以下情况, 主要使用人完成合资格的游戏任务会被计算为:
      1. 任务1-4, 合资格任务只会计算在作出或授权完成之主要使用人. 如任务须涉及两位或以上之主要使用人授权方能完成, 任务只会计算在作出最后授权完成交易之主要使用人。
      2. 任务5-6, 合资格任务只会计算在提交申请之主要使用人。
    6. 对于任务2及4,若作出交易时港币金额并未能确认(包括但不限于:外币交易不涉及港币;或远期外币交易而实际港币交易金额并未确定),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将会根据恒生所拟定的汇率将是次非港币交易金额转换成等值的港币以计算是次交易能否达到任务的指定交易金额要求。
    7. 对于任务2,已预先预定之汇率外汇交易的外汇交易将不被计算。
    8. 主要使用人成功登记后完成之游戏方被计算。
    9. 若游戏任务中的交易被取消以致相关游戏奖赏要求未能达到,恒生保留取消电子现金券派发的权利。
  8. 现金券奖赏为URL连结(「超链接」)。获奖之主要使用人须于推广期下载及储存获派发之超链接,恒生不会补发。此超链接可引致阁下离开恒生之网站。本网站连结之其他网站未必能给予阁下任何保障,阁下透过此连结到之其他网站的使用本行概不负责。
  9. 客户下载获派发电子现金券后,须于现金券上打印的现金券到期日或之前于任何一间现金券上打印的指定商户(「 指定商户」)出示电子现金券,以使用电子现金券。逾期的电子现金券将不被接纳并不会被补发。
  10. 每张现金券只可使用一次及于使用后无效。如消费金额超出现金券面值,需自行补付费用;但如消费金额少于电子现金券面值,余额则会被撇销,恕不找赎。现金券是否有效以指定商户的系统纪录作准。
  11. 恒生并非电子现金券之供货商,故不会承担与现金券有关之任何责任。任何与现金券相关之产品及/或服务之质素及供应情况,概由现金券之供货商负责。任何有关现金券之争议或投诉,均应由客户与供货商自行解决。有关电子现金券的使用详情,请参阅打印在电子现金券上之条款及细则。上述优惠不可兑换现金或转换其他礼品。
  12. 恒生保留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上述优惠及不时修改优惠条款及细则之权利。如有任何争议,恒生保留最终决定权。
  13. 除客户及恒生(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14. 本条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15. 本条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16. 本条及细则之中、英文文本文义如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