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 友 推 荐 计 划(「本 推 广 」)之 条 款 及 细 则


  1. 本推广有效期由2018年10月19日至12月31日(「推广期」)。
  2. 推荐人必须为现时持有有效之恒生信用卡或联营卡之主卡客户。而受荐人必须为全新大学 /大专联营信用卡校友卡客户,方可获享本推广优惠。
  3. 全新大学 /大专联营信用卡校友卡客户为现在及 / 或过往12个月内未曾持有任何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发出之大学 / 大专联营信用卡之主卡申请人(「全新信用卡客户」)。
  4. 推荐人必须成功推荐受荐人申请大学 / 大专联营信用卡校友卡(「指定信用卡」)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成功推荐」),方可获享推荐人奖赏:
    1. 受荐人必须为香港城市大学 / 香港浸会大学 / 香港中文大学 / 中文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 恒生管理学院(「指定大学 / 大专院校」)之校友;
    2. 受荐人必须在推广期内透过推荐人分享的指定网页成功申请指定信用卡,指定网页的信用卡申请表之「推广优惠」栏位已输入推荐人所属的推广编号(「推广编号」);
    3. 受荐人之指定信用卡申请必须於2019年1月31日或之前获成功批核;及
    4. 受荐人必须於新卡发出之日期後60日内启动该信用卡并凭卡签账一次(不设金额限制)。
  5. 受荐人必须成功申请指定信用卡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方可获享受荐人迎新奖赏:
    1. 受荐人必须为指定大学/大专院校之校友;
    2. 在推广期内透过推荐人分享的指定网页成功申请指定信用卡,指定网页的信用卡申请表之「推广优惠」栏位已输入推荐人所属的推广编号(「推广编号」);
    3. 指定信用卡申请必须於2019年1月31日或之前获成功批核;
    4. 於新卡发出之日期後60日内启动该信用卡并凭卡签账一次(不设金额限制);及 / 或
    5. 於新卡发出之日期後60日内凭卡累积签账满HKD1,000。
  6. 於整个推广期内,推荐人(如符合上述4之要求)及其受荐人(如符合上述5之要求)可分别获得以下奖赏:
    1. 推荐人奖赏:推荐人每个已登记的合资格信用卡户口及所属的推广编号每成功推荐一位受荐人可获享$150 Cash Dollars奖赏,每个信用卡户口最多可获$1,500 Cash Dollars奖赏。
    2. 受荐人迎新奖赏:每位受荐人被成功推荐後,於符合上述5c之签账要求後,可获赠$100 Cash Dollars奖赏;於符合上述5d之签账要求後,可获赠$200 Cash Dollars奖赏,每位受荐人最多可获$300 Cash Dollars迎新奖赏。
  7. 申请表格「推广优惠」栏位必须输入正确推广编号,资料一经递交,不得更改。若推广编号不正确,该申请将不获计算为成功推荐。
  8. 每位受荐人於整个推广期内只可被推荐一次。若同一受荐人以不同推广编号作出多於一次成功申请,恒生将根据第一个成功申请纪录的推广编号,以计算本推广之推荐人奖赏。
  9. 本推广之推荐人奖赏不适用於:
    1. 恒生员工;
    2. 附属卡;及
    3. 恒生商务卡丶公司卡丶消费卡丶恒生银联人民币钻石商务卡丶人民币信用卡丶美元Visa金卡丶e-shopping万事达卡及专享卡。
  10. 推荐人之Cash Dollars奖赏将於2019年5月31日或之前存入有关信用卡户口内。
  11. 受荐人之$100 Cash Dollars及$200 Cash Dollars迎新奖赏将分别於2019年5月31日或之前及於客户符合有关签账条件後2个月内存入有关信用卡户口内。
  12. 於存入Cash Dollars时,有关恒生信用卡户口必须仍然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方可获赠有关奖赏。
  13. 使用Cash Dollars须受恒生信用卡会员奖赏计划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致电24小时恒生信用卡推广热线2998 6899。
  14. 奖赏不可转让予他人丶兑换现金或其他礼品。
  15. 恒生保留随时更改或终止奖赏及不时修改有关条款及细则之权利。如有任何争议,恒生保留最终决定权。
  16. 除客户及恒生(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17.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18.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