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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強積金智選計劃所列載的強積金服務所需處理時間(「服務處理時間」)是指在一般情況下所能達到的目標,並假設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行政管理人」)及/或 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受託人」)已收到有效的表格/資料/指示及有關款項(如有)。然而,在某些情況下,由於出現未可預計或非所能控制的情況,可能無法達到有關服務處理時間。
受託人
|
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 |||
行政管理人 |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
|||
強積金計劃 | 恒生強積金智選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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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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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僱員 |
提供電子登記工具 |
通過網站功能輸入 |
X |
|
其他 |
專用人力資源軟件 網站上可輸入資料模式的表格 |
|||
僱主遞交登記表格方法 |
通過網站功能提交 |
X |
||
透過郵遞/快遞 |
✓ |
|||
透過傳真 |
X |
|||
受託人指定地方 |
✓ |
|||
其他 |
專用人力資源軟件 |
|||
所需時間完成登記(收妥所需文件後起計) |
僱主通過網站功能提交17 |
X |
||
僱主通過書面表格提交18 |
5個工作天內 |
|||
僱主通過其他方法提交17 |
通過專用人力資源軟件1個工作天內 |
|||
臨時僱員 |
提供電子登記工具 |
通過網站功能輸入 |
X |
|
其他 |
專用人力資源軟件 網站上可輸入資料模式的表格 |
|||
僱主遞交登記表格方法 |
通過網站功能提交 |
X |
||
透過郵遞/快遞 |
✓ |
|||
透過傳真 |
X |
|||
受託人指定地方 |
✓ |
|||
其他 |
專用人力資源軟件 |
|||
所需時間完成登記(收妥所需文件後起計) |
僱主通過網站功能提交17 |
X |
||
僱主通過書面表格提交18 |
5個工作天內 |
|||
僱主通過其他方法提交17 |
通過專用人力資源軟件1個工作天內 |
|||
自僱人士 |
提供電子登記工具 |
通過網站功能輸入 |
X |
|
其他 |
X |
|||
遞交登記表格方法 |
通過網站功能提交 |
X |
||
透過郵遞/快遞 |
✓ |
|||
透過傳真 |
X |
|||
受託人指定地方 |
✓ |
|||
其他 |
X |
|||
所需時間完成登記(收妥所需文件後起計) |
通過網站功能提交17 |
X |
||
通過書面表格提交18 |
5個工作天內 |
|||
通過其他方法提交17 |
X |
|||
個人賬戶 |
提供電子登記工具 |
通過網站功能輸入 |
X |
|
其他 |
恒生銀行指定分行內強積金專員的平板電腦 |
|||
遞交登記表格方法 |
通過網站功能提交 |
X |
||
透過郵遞/快遞 |
✓ |
|||
透過傳真 |
X |
|||
受託人指定地方 |
✓ |
|||
其他 |
恒生銀行指定分行內強積金專員的平板電腦 |
|||
所需時間完成登記(收妥所需文件後起計) |
通過網站功能提交17 |
X |
||
通過書面表格提交18 |
5個工作天內 |
|||
通過其他方法提交17 |
1個工作天內 (恒生銀行指定分行內強積金專員的平板電腦) |
|||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 |
提供電子登記工具 |
通過網站功能輸入 |
X |
|
其他 |
恒生銀行指定分行內強積金專員的平板電腦 |
|||
遞交登記表格方法 |
通過網站功能提交 |
X |
||
透過郵遞/快遞 |
✓ |
|||
透過傳真 |
X |
|||
受託人指定地方 |
✓ |
|||
其他 |
恒生銀行指定分行內強積金專員的平板電腦 |
|||
所需時間完成登記(收妥所需文件後起計) |
通過網站功能提交17 |
X |
||
通過書面表格提交18 |
5個工作天內 |
|||
通過其他方法提交17 |
2個工作天內 (恒生銀行指定分行內強積金專員的平板電腦) |
|||
靈活供款賬戶 |
提供電子登記工具 |
通過網站功能輸入 |
X |
|
其他 |
X |
|||
遞交登記表格方法 |
通過網站功能提交 |
X |
||
透過郵遞/快遞 |
✓ |
|||
透過傳真 |
X |
|||
受託人指定地方 |
✓ |
|||
其他 |
X |
|||
所需時間完成登記(收妥所需文件後起計) |
通過網站功能提交17 |
X |
||
通過書面表格提交18 |
5個工作天內 |
|||
通過其他方法提交17 |
X |
|||
處理強積金供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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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供款及自願性供款 |
提供電子供款工具 |
指定試算表6 |
✓ |
|
通過網站功能輸入 |
✓ |
|||
人力資源軟件 |
✓ |
|||
遞交供款資料方法 |
通過網站功能提交 |
✓ |
||
通過網站上載資料檔案 |
✓ |
|||
以電郵遞交資料檔案 |
✓ |
|||
透過郵遞/快遞 |
✓ |
|||
透過傳真 |
X |
|||
受託人指定地方 |
✓ |
|||
其他 |
X |
|||
繳交供款方法 |
支票 |
✓ |
||
電子支票 |
✓ |
|||
以直接付款形式支付(即自動轉賬) |
✓ |
|||
直接入賬至受託人銀行賬戶 |
✓ |
|||
其他 |
X |
|||
所需時間完成(收妥所需文件後起計) |
僱主以直接付款形式支付(即自動轉賬)7 |
8個工作天內 |
||
僱主以直接入賬至受託人銀行賬戶形式支付8 |
6個工作天內 |
|||
僱主以支票支付9 |
7個工作天內 |
|||
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
供款額限制 |
最高供款額(港元) |
X |
|
最低供款額(港元) |
每月供款額: 港幣300元 每年供款額: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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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電子供款工具 |
通過網站功能輸入 |
X |
||
其他 |
X |
|||
遞交供款資料方法 |
通過網站功能提交 |
X |
||
透過郵遞/快遞 |
✓ |
|||
透過傳真 |
X |
|||
受託人指定地方 |
✓ |
|||
其他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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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供款方法 |
支票 |
✓ |
||
電子支票 |
✓ |
|||
以直接付款形式支付(即自動轉賬) |
✓ |
|||
直接入賬至受託人銀行賬戶 |
X |
|||
其他 |
X |
|||
所需時間完成(收妥所需文件後起計) |
以直接付款形式支付(即自動轉賬)19 |
3個工作天內 |
||
以直接入賬至受託人銀行賬戶形式支付19 |
X |
|||
以支票支付19 |
4個工作天內 |
|||
其他19 |
X |
|||
靈活供款賬戶 |
供款額限制 |
最高供款額(港元) |
X |
|
最低供款額(港元) |
每月供款額: 港幣300元 每年供款額: X |
|||
提供電子供款工具 |
通過網站功能輸入 |
X |
||
其他 |
X |
|||
遞交供款資料方法 |
通過網站功能提交 |
X |
||
透過郵遞/快遞 |
✓ |
|||
透過傳真 |
X |
|||
受託人指定地方 |
✓ |
|||
其他 |
X |
|||
繳交供款方法 |
支票 |
✓ |
||
電子支票 |
✓ |
|||
以直接付款形式支付(即自動轉賬) |
✓ |
|||
直接入賬至受託人銀行賬戶 |
X |
|||
其他 |
X |
|||
所需時間完成(收妥所需文件後起計) |
以直接付款形式支付(即自動轉賬)20 |
8個工作天內 |
||
以直接入賬至受託人銀行賬戶形式支付20 |
X |
|||
以支票支付20 |
7個工作天內 |
|||
其他20 |
X |
|||
更改投資分配 |
||||
更改現有賬戶結餘的投資分配 |
更改方法 |
重組投資 |
✓ |
|
基金轉換 |
|
|||
離開「預設投資策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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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互聯網 / 流動應用程式 |
免費轉換次數(每曆年/每計劃年度計) |
次數不限 |
||
截止時間 |
下午4時 |
|||
基金買賣所用的基金價格日1 |
收妥指示當天 |
|||
所需時間完成(收妥指示日期後起計)2 |
2個工作天內 |
|||
透過互動話音系統 |
免費轉換次數(每曆年/每計劃年度計) |
次數不限 |
||
截止時間 |
下午4時 |
|||
基金買賣所用的基金價格日1 |
收妥指示當天 |
|||
所需時間完成(收妥指示日期後起計)2 |
2個工作天內 |
|||
透過郵遞/快遞 / 強積金寄存辦理箱 |
免費轉換次數(每曆年/每計劃年度計) |
次數不限 |
||
基金買賣所用的基金價格日1 |
收妥指示日期後5個工作天內 |
|||
所需時間完成(收妥指示日期後起計)3 |
5個工作天內 |
|||
透過傳真 |
免費轉換次數(每曆年/每計劃年度計) |
X |
||
截止時間 |
X |
|||
基金買賣所用的基金價格日1 |
X |
|||
所需時間完成(收妥指示日期後起計)2 |
X |
|||
基金轉換確認書 |
✓ |
|||
更改未來供款的投資分配 |
透過互聯網 / 流動應用程式 |
免費轉換次數(每曆年/每計劃年度計) |
次數不限
|
|
截止時間 |
下午4時 |
|||
所需時間完成4 |
收妥指示日期後1個工作天內 |
|||
透過互動話音系統 |
免費轉換次數(每曆年/每計劃年度計) |
次數不限 |
||
截止時間 |
下午4時 |
|||
所需時間完成4 |
收妥指示日期後1個工作天內 |
|||
透過郵遞/快遞/ 強積金寄存辦理箱 |
免費轉換次數 (每曆年/每計劃年度計) |
次數不限 |
||
所需時間完成5 |
收妥指示日期後5個工作天內 |
|||
透過傳真 |
免費轉換次數 (每曆年/每計劃年度計) |
X |
||
截止時間 |
X |
|||
所需時間完成4 |
X |
|||
更改投資分配確認書 |
✓ |
|||
轉移強積金權益 |
||||
轉移強積金權益 |
僱員自選安排 |
作為新受託人,把轉移申請表副本送交至原受託人所需的時間(收妥指示日期後起計)10 |
5個工作天內 |
|
作為原受託人,把成員賬戶內的基金單位贖回所需的時間11 |
6個工作天內 |
|||
作為原受託人,基金單位贖回後,把強積金權益轉移至新計劃所需的時間12 |
5個工作天內 |
|||
作為新受託人,處理由原計劃轉入的強積金權益所需的時間13 |
2個工作天內 |
|||
轉移安排適用於自僱人士、個人賬戶持有人或終止受僱的僱員 |
作為新受託人,把轉移申請表副本送交至原受託人所需的時間(收妥指示日期後起計)10 |
5個工作天內 |
||
作為原受託人,把成員賬戶內的基金單位贖回所需的時間11 |
10個工作天內 |
|||
作為原受託人,基金單位贖回後,把強積金權益轉移至新計劃所需的時間12 |
5個工作天內 |
|||
作為新受託人,處理由原計劃轉入的強積金權益所需的時間13 |
3個工作天內 |
|||
轉移安排適用於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持有人 |
作為新受託人,把轉移申請表副本送交至原受託人所需的時間(收妥指示日期後起計)10 |
5個工作天內 |
||
作為原受託人,把成員賬戶內的基金單位贖回所需的時間11 |
10個工作天內 |
|||
作為原受託人,基金單位贖回後,把強積金權益轉移至新計劃所需的時間12 |
5個工作天內 |
|||
|
作為新受託人,處理由原計劃轉入的強積金權益所需的時間13 |
3個工作天內 |
||
提取強積金權益 |
||||
提取強積金權益 |
整筆提取 |
把成員賬戶內的基金單位贖回所需的時間(收妥指示日期後起計)14 |
10個工作天內 |
|
基金單位贖回後,把權益支付予申索人所需的時間15 |
5個工作天內 |
|||
分期提取(僅供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提出申索) |
可免費分期提取權益的次數(每賬戶在一個公曆年計) |
次數不限 |
||
如已超過免費分期提取權益的次數,受託人就其後每次提取所收取的費用 |
X |
|||
把成員賬戶內的基金單位贖回所需的時間(收妥指示日期後起計)16 |
10個工作天內 |
|||
基金單位贖回後,把權益支付予申索人所需的時間15 |
5個工作天內 |
聯絡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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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恒生強積金客戶 | 透過網上預約於指定的分行與強積金專員會面 |
- 僱主: 2288 6822 | |
- 僱員 / 自僱人士: 2213 2213 | |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僱員: 2269 2269 | |
非現有恒生強積金客戶 | |
- 查詢 / 申請恒生強積金: 2997 2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