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意外保障計劃

以上一般保險計劃由安達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安達保險」)承保。

計劃概述

個人意外保障計劃 (「此計劃」) 由安達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安達保險」) 承保。

此計劃旨在提供多種的人身意外保障,包括意外醫療及跌打治療費用,以及高達港幣2,000,000元的交通事故保險費用 (以乘客身份正在乘搭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或私家車) 。此外,此計劃還包括高達港幣500,000元的個人責任保險及高達15次住院後門診服務。

此計劃更設有無索償現金退還優惠,如連續5年未有任何索償紀錄,可享有30%已繳保費現金退還。有個人意外保險計劃在意外及相關費用的保障,客戶可盡情享受生活,無需擔心費用負擔。

主要特點

此計劃保障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私家車而引致死亡或永久性完全傷殘。

此計劃提供因意外引致死亡或永久性傷殘(完全或局部)如失明、失去語言能力及失去一肢等人身意外保險賠償。

此計劃按照實報實銷形式保障投保人因意外受傷所需支付的醫療、手術、住院、脊醫及物理治療費用。

此計劃保障因意外受傷所需支付的跌打治療費用高達港幣1,000元。

此計劃保障因受保人造成他人身體損傷或損毀他人財物的意外,因而須承擔作出賠償的法律責任。

此計劃提供出院後門診服務, 包括醫療覆診、提供第二專業醫療意見、出院後的醫生檢查及職業評估或物理治療。

注: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你可查看承保範圍及保單條款了解更多。

保障概述

計劃 A
計劃 B
每年最高賠償額 (港幣)

意外身亡

  • 因意外受傷而導致意外身亡

500,000

1,000,000

永久傷殘

  • 因意外受傷而導致永久傷殘

500,000

1,000,000

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或私家車的雙倍賠償

  • 以乘客身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私家車而引致死亡 / 永久性完全傷殘
1,000,000
2,000,000

意外醫療費用

  • 實報實銷保障投保人因意外受傷所需支付的醫療、手術、住院、脊醫及物理治療費用
10,000
20,000

跌打治療

  • 因意外受傷所需支付的跌打治療費用 (每次診症100元)
500

1,000

個人責任保障

  • 保障因受保人造成他人身體損傷或損毀他人財物的意外,因而須承擔作出賠償的法律責任
300,000

500,000

住院後門診服務

  • 包括醫療覆診、提供第二專業醫療意見、出院後的醫生檢查和職業評估或物理治療
  • 每宗意外受傷在出院後2個月內可獲多達15次出院後門診服務

無索償保費回贈

  • 連續5個保單年度無索償紀錄可獲30%無索償保費回贈

注: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你可查看承保範圍及保單條款了解更多。

常見問題

熱門問題

有。受保人的投保年齡需年滿18歲及在70歲以下;至於子女的年齡則為6個月至21歲或年齡為23歲或以下的 全日制學生
(於保單生效日計)

除於海外就讀之學生外,年齡在保單的生效日當日必須在18歲或以上及在70歲以下並長期居於香港之學生,均可申請此計劃。

申請此計劃的投保人並不需要進行驗身。

此計劃提供全日24小時環球個人意外保障,並不設有任何地域或時間限制。但投保人必須為香港居民並永久性地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生活、工作或學習。

申請

如你並非從事紀律部隊或緊急服務 (包括但不限於警察、海關官員、消防員、醫護人員、入境處官員 / 督察和懲教官員 / 督察等)、現役武裝部隊、 離岸石油和天然氣鑽機、 職業運動員、 潛水及相關職業、 船員、飛行員和機組人員、 林業、伐木和鋸木廠、 採礦和提煉、 捕魚 / 水產養殖、建築工人、鐵路工人、 吊船或支架工人、 特技演員、炸藥相關行業、快遞、兩輪車運送,均可申請此計劃。

可以。家庭主婦或退休人士都可以申請此計劃。

受保人不可同時間受保多於1份個人意外保障計劃。如受保人受保多於1份保單:

  • 受保人將會被視作只受保於提供最高保障金額的保單; 或
  • 如每份保單提供的保障相同時,則會以我們首次簽發的保單為準。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重複購買的保單會由生效日開始失效,我們也會在不付利息下全數退回已繳交的保費給你。

管理保單

「保單審閱期」指接獲保單後,投保人仍有15天時間審閱保單細節。若有任何不滿,只需在接獲保單後15天內以書面通知並退回保單,如未有提出索償,該保單即會自動取消,已繳保費,亦可獲全數退回。

申請索償

索償程序

解索償程序詳情以及更多相關資訊。

下載表格

你可以在此下載與保險產品相關的表格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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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腳

其他注意事項

  1. 以上一般保險保障計劃(「本計劃」)由安達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安達保險」) 承保,該承保公司已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並受其監管。安達保險保留最終保單批核權。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銀行」)已於保險業監管局註冊為保險代理機構(牌照號碼: FA3168)及獲安達保險授權分銷本計劃。本計劃為安達保險而非恒生銀行之產品。投保本計劃須向安達保險支付保費,安達保險會向恒生銀行就銷售本計劃提供佣金及業績獎金,而恒生銀行目前所採取之銷售員工花紅制度,已包含員工多方面之表現,並非只著重銷售金額。
  2. 對於恒生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的職權範圍),恒生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對於有關產品的保單合約條款 、核保、理賠及保單服務的任何爭議應由安達保險與客戶直接解決。
  3. 以上乃資料摘要,僅供參考之用。有關詳盡條款、規定及不保事項,請參閱保單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