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投資產品之價格可升亦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投資者不應只單獨基於本宣傳品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而應詳細閱讀有關投資產品之銷售文件及風險披露聲明。
新年伊始,部署2024投資理財方向,把握投資機會迎接豐碩的新一年。由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間,優越私人理財 / 優越理財客戶認購任何相關投資產品達指定累積投資金額,可尊享以下新春賀年禮遇:
認購「更特息」投資存款、存款證產品
及 / 或保本投資存款達累積投資金額
港幣3,000,000元或以上
「富貴滿盈」擺件^
認購由本行代理之基金、結構性產品
及 / 或二手市場債券達累積投資金額
港幣3,000,000元或以上
「金鋰獻瑞」財神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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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鋰獻瑞」擺件連底座及膠盒約27.2厘米高 /「富貴滿盈」擺件連底座及膠盒約為13.2厘米高,以上圖片只供參考。

新春賀年禮遇附帶條款及細則,詳情請按此




轉入合資格基金單位
現金獎賞

由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優越私人理財 / 優越理財客戶成功轉入合資格基金單位至本行,而累積達指定投資金額可獲贈以下現金獎賞金額,不設上限

轉入合資格基金單位之累積金額
(或其等值之外幣)
現金獎賞
(轉入合資格基金單位之累積金額
每滿港幣100,000元或其等值之外幣)
港幣200,000元 - 少於港幣500,000元 港幣300元
港幣500,000元或以上 港幣400元
(現金獎賞不設上限)

轉入合資格基金單位現金獎賞附帶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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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優惠並不應被視為要約或游說買賣於本資料中提及之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倘若有需要,應尋求獨立專業意見,優惠附帶條款及細則,詳情請按此並參閱有關產品之銷售文件。

基金投資之風險披露聲明

  • 投資者須注意所有投資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投資基金單位價格或價值可升亦可跌,過往表現並不可作為日後表現的指引。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小心閱讀及明白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包括基金詳情及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 及基金投資客戶須知。基金乃投資產品,而部分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資者應仔細考慮自己的投資目標、投資經驗、投資年期、財政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稅務後果及特定需要,亦應了解投資產品的性質,條款及風險。投資者如對其投資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結構性產品之風險披露聲明

  • 結構性產品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某一結構性產品,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結構性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後,該結構性產品是適合閣下的。結構性產品被界定為複雜產品,投資者應謹慎行事。結構性產品的市值可能出現波動,投資者可能損失其全部投資款項。因此,準投資者在決定投資結構性產品前,應確保其了解結構性產品的性質,並細閱結構性產品的發售文件所載列的風險因素,並在有需要時尋求獨立專業意見。倘若閣下購買結構性產品,則閣下乃倚賴結構性產品的發行人的信用可靠性。
  • 流通量風險 - 結構性產品乃為持有直至到期而設計。閣下可能無法在到期前出售閣下的結構性產品。倘閣下試圖在到期前出售結構性產品,閣下收取的金額可能遠遠低於閣下就結構性產品支付的投資金額。
  • 閣下倚賴結構性產品發行人的信用可靠性 - 結構性產品構成發行人的一般無抵押非後償合約責任。當閣下購買結構性產品,閣下將倚賴結構性產品發行人而非其他人士的信用可靠性。根據結構性產品的條款及細則,閣下對掛鈎資產的任何發行人並無任何權利。倘有關結構性產品發行人變成資不抵債或違反其於結構性產品項下的責任,在最壞情況下,閣下可能損失全部投資。
  • 並不等同於投資掛鈎資產 - 投資結構性產品並不等同於投資掛鈎資產。任何掛鈎資產的市價或水平變動未必會導致結構性產品的市值或閣下於結構性產品的潛在收益或虧損出現相應變動。
  • 在進行任何投資之前,投資者應 i) 閱讀並充分理解有關結構性產品的所有銷售文件以及其中的所有風險披露聲明和風險警告; ii) 根據閣下的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特定需求做出投資決定,並在有需要時及在投資前諮詢閣下的專業顧問。

「更特息」投資存款之風險披露聲明

  • 此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該「更特息」投資存款,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投資者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參閱有關重要資料概要、章則以及風險披露聲明。
  • 投資者應注意此產品並不保本及有別於普通定期存款,故不應被視為一般定期存款或其替代品。
  • 此產品收益只限於其存款利息面值。投資者之本金及利息將以存款貨幣與掛鈎貨幣兩者中相對貶值者支付。投資者須承擔由貨幣貶值引致的潛在虧損,而虧損亦可能相當重大。如此產品於到期前提取,投資者亦須負擔所需之費用。此等虧損及費用可能減少是項「更特息」投資存款之利息收益及本金。投資者應就其需要諮詢專業意見。有關此產品章則可向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分行索取。
  • 此產品並非受保障存款,及不會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的保障。
  • 投資於此產品須承受本行的信貸風險。
  • 人民幣受限於中國政府的外匯管制,故投資者投資於涉及人民幣的「更特息」投資存款將要承受人民幣的貨幣風險。

保本投資存款之風險披露聲明

  • 此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該「保本投資存款」,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投資者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參閱有關投資類別之重要資料概要、有關條款表、條款及章則以及風險披露聲明。
  • 投資者應注意此產品有別於普通定期存款,故不應被視為一般定期存款或其替代品。
  • 此產品並非受保障存款,及不會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的保障。
  • 投資於此產品須承受本行的信貸風險。
  • 人民幣受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外匯管制,故投資者投資於涉及人民幣的「保本投資存款」將要承受人民幣的貨幣風險。

債券或存款證產品之重要風險披露聲明

  • 債券/存款證乃投資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於債券/存款證,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債券/存款證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政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債券/存款證是適合閣下的。閣下的中介人有責任確保閣下明白本產品的性質及風險,並確保閣下有足夠財力承擔買賣本產品的風險及潛在損失。
  • 債券並非存款,並不應被視為傳統定期存款的代替品。
  • 存款證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 購買債券/存款證的投資者須承受債券/存款證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的信貸風險。概不保證發行人/擔保人違反還款責任時會獲得保障。在最壞情況下,倘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未能於到期時履行其各自在債券/存款證項下的還款責任,閣下可能會損失全部投資款項。
  • 人民幣並非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因此,投資者買賣以人民幣計值的債券和/或存款證將要承受額外風險 (例如貨幣風險) 。
  • 以上並非詳盡的風險因素清單。請參閱相關「債券及存款證買賣服務」資料單張項下「風險因素」一節,以了解適用於債券及存款證的其他風險因素。
  • 此資料僅並不構成,亦無意作為,也不應被詮釋為專業意見、要約、招攬或建議投資於債券或存款證產品。投資者須注意,所有投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債券或存款證產品之價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過往表現資料並不表示將來亦會有類似的表現。投資者須了解不應只根據此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因此,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該投資是否適合其本身,包括投資目標、投資經驗、投資年期、財政狀況、承受能力的風險、 稅務後果及特定需要,亦應詳細閱讀相關產品之銷售文件及條款細則(包括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投資者如對其投資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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