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委員會

我們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簡介

董事委員會

委員會角色

營運委員會行使董事會授予的權力、權限和酌情決定權,管理本行及其附屬公司的業務和日常運作,特別是檢討策略計劃和營運計劃及建立有效的管治理架構及機制。

主席

施穎茵 JP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成員

柴逸民

資訊科技總監

 

張家慧

風險監控及合規總監

 

趙蕙雯

營運總監

 

周丹玲

資本市場及證券服務部主管

 

朱詠蕾

首席法律顧問

 

何樂斯

人力資源總監

 

李樺倫

財富管理及個人銀行業務主管

 

李秀怡

商業銀行業務總監

 

蘇雪冰

執行董事兼財務總監

 

委員會角色

審核委員會負責監督有關財務報告及內部財務監控的事宜,特別是檢討財務報表、有關財務表現的正式公告及披露之完整性;內部稽核及外部審核程序的成效;及內部財務監控制度的成效。

彼等均為本行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審核委員會的職責請參考「審核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主席

郭敬文

獨立非執行董事

 

成員

鄭維新 GBS JP

獨立非執行董事

 

利蘊蓮

獨立非執行董事長

 

王小彬

獨立非執行董事

 

委員會角色

風險委員會負責監督影響本行及其附屬公司的風險相關事項,包括風險管治、內部監控制度(內部財務監控除外)及企業文化有關事項。

彼等均為本行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風險委員會的職責請參考「風險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主席

王小彬

獨立非執行董事

 

成員

鄭維新 GBS JP

獨立非執行董事

 

利蘊蓮

獨立非執行董事長

 

林慧如

獨立非執行董事

 

委員會角色

薪酬委員會負責監督有關影響本行及其附屬公司薪酬事宜,特別是確保該薪酬架構能吸引、保留並激發具素質的個別人員,支持本行的成功發展;監督本行薪酬政策的執行及運作情況,與滙豐集團薪酬架構一致;確保該薪酬架構符合任何相關當地法律、規則或法例;及確保該薪酬架構符合本行承受風險水平、業務策略、文化與價值及長遠利益。

彼等均為本行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薪酬委員會的職責請參考「薪酬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主席

鍾郝儀

獨立非執行董事

 

成員

鄭維新 GBS JP

獨立非執行董事

 

林詩韻

獨立非執行董事

 

利蘊蓮

獨立非執行董事長

 

委員會角色

提名委員會(「委員會」)須就領導董事委任程序,以及物色和提名董事人選予董事會通過之事宜,向董事會負責。委員會亦須根據有關職位及其責任,以及該職位所需之知識、經驗與能力,甄選及提名具備合適條件的人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當中以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大多數。

提名委員會的職責請參考「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主席

利蘊蓮

獨立非執行董事長

 

成員

施穎茵 JP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鄭維新 GBS JP

獨立非執行董事

 

鍾郝儀

獨立非執行董事

 

林詩韻

獨立非執行董事

 

廖宜建 JP

非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