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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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知

此计划为一份人寿保险计划并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恒生保险”)承保,保单年期为5年及2年保费付款期。
此计划是一份人寿保险计划并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恒生保险”)承保,保单年期和保费缴付期为3年。
此计划为一份人寿保险计划并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恒生保险”)承保,保单年期为1年及单次保费付款。
这是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恒生保险”)承保的人寿保险计划,带有储蓄成分并提供乳癌和肺癌保障,只要缴交2年保费就可享10年保障。由第2个保单月结日开始,你就可以通过现金收取每月保证入息。

计划名称

报价详情

个人资料

性别
吸烟习惯
根据投保资格,你可选择港币300元、港币600元或港币1,000元的每日住院现金保障金额。
请问你现时有没有18岁以下的子女?(其中一名子女可免费共享保额)
如果你无法于以上选项选择你所想投保的保额,你可以投保多于一张保单,以累积合适的保障额及满足你的需要1,2 .
如果你无法于以上选项选择你所想投保的保额,你可以投保多于一张保单,以累积合适的保障额及满足你的需要1,2 .

计划选项

你需要多少每日住院现金保障额?
额外住院现金保障
身故保障
已缴总保费的100%
意外身故保障
已缴总保费的100%

计划选项

保单货币
计划名称
"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币)
保费年度回报率(折扣后)
保费选择
保费选择
计划名称
"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美元)
保费年度回报率(折扣后)
保费选择
保费选择
计划名称
"誉龙"(人民币)人寿保险计划
保费年度回报率(折扣后)
保费选择
保费选择
请参阅 保费货币风险

计划选项

保单货币
请参阅保费货币风险
保费选择
保费选择
保费选择
期满回报增长(1年)
(% p.a.)
意外身故保障
身故保障
请确保你所选的计划符合你的保险需要及期望。
请确保你所选的计划符合你的保险需要及期望。
请确保你所选的计划符合你的保险需要及期望。

计划选项

保单货币
付款模式及年度回报率(折扣後)
每年保费金额
每年保费金额
期满保证总回报:
付款模式及年度回报率(折扣後)
每年保费金额
每年保费金额
期满保证总回报:
请参阅 保费货币风险

特别优惠

声明

报价详情

"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

"易安逸"人寿保障计划

"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币)

"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美元)

"誉龙"(人民币)人寿保险计划

"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 - (港币)

"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 - (美元)

"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 - (人民币)

"进息保"全保证人寿保险计划(港币)

"进息保"全保证人寿保险计划(美元)

你可能会感兴趣

此计划是一份没有储蓄成份的定期人寿保险计划

  • 保费保证每10年维持不变,8种保额1,2选项,由港币10万元至港币500万元
  • 保障多种常见癌症3,例如:
    • 男性:前列腺癌 / 睪丸癌
    • 女性:子宫颈癌 / 卵巢癌

本计划为你提供什么保障?

两次原位癌/初期癌症预支保障

若确诊原位癌/初期癌症,每张保单可预支两次不同部位的原位癌/初期癌症保障(包括如阴茎、睾丸癌、子宫颈、卵巢癌),每次赔偿相等于20%的赔偿额 。

 

癌症保障及人寿保障兼备

若受保人确诊患上癌症,易安康将一次过支付全数或余下的保障额。如受保人在受保期间因任何原因不幸身故,易安康将会支付全数或余下的保障额予受益人。

 

不设等候期及生存期

保单批核后,保障即时生效。保费维持首十年不变4。保单一经生效,不论往后健康情况,一律保证保障至80岁 。

 

子女免费共享所有保障

一名18岁以下子女可免费享有相同的保障,可免核保、额外保费及等候期 (儿童保障之最高保额为港币150万元) 。

 

网上投保,无须验身

网上投保无须递交任何文件或验身。

有什么投保资格/要求?

  • "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只适用于现时持有恒生银行户口或恒生信用卡5的客户申请。
  • 投保人年龄须介乎18至60岁并持有香港身分证。
  • 每月保费须直接由恒生银行户口或恒生信用卡支付。

有什么主要不受保项目?

请留意"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并不包括由以下情况引起或导致的任何癌症,原位癌或初期癌症:
i)酒精中毒或服用没有经过注册医生处方的药物而中毒。 ;
ii)任何先天缺陷或遗传疾病或发育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直接或间接地)、引致或引起(全部或部分),而该异常情况在受保人或受保子女(如适用)的受保年龄满18岁之前已出现或被诊断证明;或
iii)任何受保前已存在的状况或疾病。

受保前已存在的状况是指任何于保单生效日前,已存在的任何病况或疾病,病征或病状, 任何化验室的测试或调查显示可能有该状况或疾病的存在,或已患有任何有可能导致或引发癌症,原位癌或初期癌症的已存在病症。

想了解本计划详细的不保事项,请参阅下面保单文件部分的产品小册子及保单条款。

其他注意事项

  1. "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均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恒生保险有限公司已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授权经营,并受其监管。恒生银行为恒生保险有限公司之授权保险代理商,而有关产品乃恒生保险有限公司而非恒生银行的产品。如阁下于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保险产品交易时与恒生银行产生合资格争议(定义见有关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恒生银行将与阁下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则请阁下与恒生保险有限公司直接解决。
  2. 以上乃资料摘要,仅供参考,不能诠释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恒生保险有限公司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计划之详尽条款、规定及不保事项,概以有关保单为准。
  3. "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每日限额发售,新一轮配额会於每日正午12时推出。恒生保险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计划的销售限额,保留接受或拒绝申请的权利。
  4. 有关详尽产品特点,相关产品风险,有关详细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保单文件部分的产品小册子及保单。

备注

  1. 每名受保人可申请"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及"易安逸"人寿保障计划的最高总保额:50岁及以下受保人为港币800万元,而50岁以上受保人为港币350万元。
  2. 50岁及以下受保人可就"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投保最多港币500万元的保额;而50岁以上的受保人可就此计划投保最多港币300万元的保额。
  3. 有关原位癌、初期癌症及癌症之定义及此保障的不保事项,请参阅保单内容及概以保单条款为准。
  4. 首十年的保费维持不变,想了解更多此计划将来所需支付的保费,详情请参阅保单文件的保费建议书。
  5. 只适用于持有恒生信用卡主卡之个人客户,但不适用于非港元信用卡及专享卡。

此计划是一份没有储蓄成份的定期人寿保险计划。

  • 保费保证每10年维持不变,9种保额1,2选项,由港币50万元至港币800万元
  • 保费维持10年不变。保单一经生效,不论往后健康情况,保证保障至80岁

本计划为你提供甚么保障?

人寿保障

受保期内,若受保人因任何原因不幸身故,将会支付全数保障额予受益人,协助家庭应付生活开支。

 

保费保证10 年维持不变3

每月保费将于首十年内维持不变,只会每十年调整一次。想了解更多此计划将来所需支付的保费,详情请参阅下面保单文件部分的保费建议书。

 

保障至80 岁保单转换权益更灵活

保单一经生效,不论往后健康情况,保证保障至80岁。受保人可于年满60岁4前,将原有保单转换成终身寿险或储蓄保险计划,并且毋须出示健康证明。

 

九种保障额以供选择

设有九种保额1,2选择,提供港币50万至800万元保障,灵活配合个人预算及保障需要。

 

网上投保,无须验身

网上投保无须递交任何文件或验身。

有什么投保资格/要求?

  • "易安逸"人寿保障计划只适用于现时持有恒生银行户口或恒生信用卡5的客户申请。
  • 投保人年龄须介乎18至60岁并持有香港身分证。
  • 每月保费须直接由恒生银行户口或恒生信用卡支付。

其他注意事项

  1. "易安逸"人寿保险计划均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恒生保险有限公司已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授权经营,并受其监管。恒生银行为恒生保险有限公司之授权保险代理商,而有关产品乃恒生保险有限公司而非恒生银行的产品。如阁下于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保险产品交易时与恒生银行产生合资格争议(定义见有关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恒生银行将与阁下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则请阁下与恒生保险有限公司直接解决。
  2. 以上乃资料摘要,仅供参考,不能诠释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恒生保险有限公司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计划之详尽条款、规定及不保事项,概以有关保单为准。
  3. "易安逸"人寿保障计划每日限额发售,新一轮配额会於每日正午12时推出。恒生保险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计划的销售限额,保留接受或拒绝申请的权利。
  4. 有关详尽产品特点,相关产品风险,有关详细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保单文件部分的产品小册子及保单。

备注

  1. 每名受保人可申请"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及"易安逸"人寿保障计划的最高总保额:50岁及以下受保人为港币800万元,而50岁以上受保人为港币350万元。
  2. 50岁及以下受保人可就"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投保最多港币500万元的保额;而50岁以上的受保人可就此计划投保最多港币300万元的保额。
  3. 首十年的保费维持不变,想了解更多此计划将来所需支付的保费,详情请参阅保单文件的保费建议书。
  4. 上次生日年齡。
  5. 只适用于持有恒生信用卡主卡之个人客户,但不适用于非港元信用卡及专享卡。

• 此计划供款期只需两年,保证年度回报率*期满时可获高达4.20%1,助你实现财富增值目标

  年缴
月缴
港元
3.90%
3.66%
美元
4.20%
3.99%

*已包括首年保费折扣

身故保障 倍添安心

若受保人于受保年龄及保单生效期间不幸身故,受益人将可获得一笔过派发的保证身故保障,金额相等于身故日时基本计划之已缴总保费的101%或保证现金价值的101%(以较高者为准)再扣除债项(如有)。

 

免费延伸保障 获享额外安心

除了保证身故保障之外,五年储蓄人寿保障计划亦为你提供以下的免费延伸保障:

  • 意外身故保障
    若受保人于受保年龄及保单生效期间不幸因意外导致身故,除以上身故赔偿外,受益人更可额外获得意外身故保障赔偿,金额相等于基本计划之已缴总保费的30 %,再扣除债项(如有)。
  • 失业延缴保障
    若你于保单生效期间及其受保年龄65岁前不幸因裁员而遭解雇而持续失业达30日或以上,可申请暂停缴交保单到期之保费至失业后首个欠付保费日起计365日,期间受保人仍享有保单上列明的各项保障。

 

投保简易 保障轻松在握

申请五年储蓄人寿保障计划手续简单,只要每名受保人之总保费不超过最高上限,且受保人及/或保单持有人符合本计划投保时之受保年龄及相关的保单申请要求,均毋须验身,保证批核。

主要不保事项 - 附加保障

意外身故保障

若身故乃因下列任何情况引致,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恒生保险」)将不会就意外身故保障作出赔偿:

(i) 自杀或企图自杀;
(ii) 蓄意自我伤残;
(iii) 参与危险性运动,在申请书已声明者除外;
(iv) 服食或吸食任何毒品、药物、镇静剂或毒药,但由注册医生处方者除外;
(v) 吸入任何气体或烟气,但在执行职务时意外地吸入者除外;
(vi) 神经失常或患有精神虚弱或精神病;
(vii) 触犯或企图触犯刑事罪行;
(viii) 战争或由战争引起的任何行动。

失业延缴保障

若保单持有人因下列任何情况而失业将不会获得保障:

(i) 于失业期间未能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雇佣条例获取领取遣散费的资格;
(ii) 于保单日期或签发日期或保单持有权移交日期(以较后者为准)起计两个月内失业;
(iii) 自雇人士(专业工作除外);
(iv) 为保单持有人亲属所经营的公司工作;
(v) 于保单日期或签发日期或保单持有权移交日期前(以较后者为准)已经知悉或应已合理知悉自己将会失业或可能失业;
(vi) 因行为不检,或作出促使或导致被解雇的行为,或辞职、退休或自愿遣散;
(vii) 因合约届满,或培训或见习期之终结。

其他注意事项

  1. 五年储蓄人寿保障计划指"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元)/(美元)。 "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元)/(美元)由恒生保险承保,恒生保险已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授权经营,并受其监管。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为恒生保险之授权保险代理商,而有关产品乃恒生保险而非恒生银行的产品。如阁下于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保险产品交易时与恒生银行产生合资格争议(定义见有关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恒生银行将与阁下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则请阁下与恒生保险直接解决。
  2. 以上乃资料摘要,仅供参考。保单持有人受恒生保险信贷风险影响,退保或会招致损失。不能诠释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恒生保险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计划之详尽条款、规定及不保事项,概以有关保单为准。
  3. 五年储蓄人寿保障计划每日限额发售,新一轮配额会於每日正午12时推出。恒生保险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计划的销售限额,保留接受或拒绝申请的权利。

备注

  1. 此期满保证现金价值以美元年缴计划计算,已包括首年保费折扣。受条款及细则约束,额满即止。

此计划提供3年保单年期,不论曾否就任何附加保障1索偿,保单期满后都可以获取全数已缴总保费回赠。而且无地域限制,无论身在何地需要入院,都能获得住院现金保障,让你安心接受治疗。

- "极医时"全保费回赠环球住院现金计划(三年)

3年保费缴付期和保障期

保单年度终结

已缴总保费 (港币)

保证退保金额 (港币)

保证身故保障 (港币)

意外身故保障 (港币)

1

1


(已缴总保费的70%)


(已缴总保费的100%)


(已缴总保费的100%)

2

1


(已缴总保费的70%)


(已缴总保费的100%)


(已缴总保费的100%)

3

1


(已缴总保费的103101%)


(已缴总保费的100%)


(已缴总保费的100%)

身故保障

在保单生效期间,若受保人不幸身故,受益人可获退回保单年期内已缴总保费的100%的身故保障(不包括本公司收取的任何利息)。本保单将于支付身故保障赔偿后即时终止。

保费回赠

若本保单在基本计划保障终止日仍然生效,本公司将依照下表回赠于保单年期内已缴总保费的适用百分比(不包括本公司收取的任何利息)予你或你的遗产承继人,或若本保单在基本计划保障终止日前任何时候失效、退保或终止,而本保单未曾就身故保障已支付或应支付保障,则本公司将回赠于保单年期内已缴总保费的70%(不包括本公司收取的任何利息)予你或你的遗产承继人。

在保障终止日

保費回贈的適用百分比

若本保单未曾就任何附加保障已支付或应支付保障

已缴总保费的103% (年缴保费)/

已缴总保费的101% (月缴保费)

若本保单曾经就任何附加保障已支付或应支付保障

已缴总保费的100%

每日住院现金保障

当本附加保障仍然生效时,若受保人不幸因身体受伤、疾病、病症或身体不适2,经注册医生证明为需要接受必要的医疗服务而住院,本公司将支付每日住院现金保障予保单持有人。

在本保单的整个保单年期,每保单可获得最多300日的每日住院现金保障,而每个保单年度的住院日数以 100日为限。当本公司支付每日住院现金赔偿达300日后,每日住院现金保障将自动终止。

如在保障地区3列明以外的地区(例如: 中国大陆4)住院,每日住院现金保障将限制为保障金额的50%,每保单可获得最多30日的每日住院现金保障。

额外住院现金保障

当本附加保障仍然生效时,若合乎每日住院现金保障的支付条件及受保人在住院期间需要入住深切治療病房,本公司将支付额外住院现金保障予保单持有人。

在本保单的整个保单年期,每保单可获得最多60 日的额外住院现金保障,当i)本公司支付额外住院现金保障达60日后;或ii)当本公司支付每日住院现金赔偿达300日后(以较早者为准),本附加保障将自动终止。

如在保障地区3列明以外的地区(例如: 中国大陆4)住院,额外住院现金保障将限制为保障金额的50%,每保单可获得最多30日的额外住院现金保障。

意外身故保障

如受保人因意外而导致身故,可获意外身故保障,而此保障相等于基本计划的已缴总保费的100%(不包括本公司收取的任何利息)。

在下列情况下(以较早者为准),意外身故保障将自动终止(1)当已支付此保障时; 或(2)保单终止、到期、失效、变成无效、取消或退保的当日。在受保人身故时 ,本保单将告终止。

主要不保事项 - 每日住院现金保障及额外住院现金保障

本公司不会就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下列情况所导致、造成的身体受伤、疾病、病症或身体不适而支付保障:

  1. 先天缺陷;
  2. 在不论神智是否清醒的情况下自残令身体受伤或企图自杀;
  3. 参与危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须使用绳索或在向导带领下的登山运动、洞穴探险、跳坠运动、高空跳伞、飞翔运动、帆伞运动、悬挂式滑翔运动、乘坐汽球、潜水或其他水底活动、冬季运动、任何类型非徒步的竞赛活动、越野障碍赛跑或马球),除以乘客身份缴费乘搭获正式发牌的商业飞机以外的飞行活动;
  4. 参与任何形式的联赛足球运动,或其他具有同等或更高机会引致身体受伤的团体运动;
  5. 战争或任何军事行动(不论宣战与否),或在任何国家或国际权力机构的海、陆、空部队中服役;
  6. 除经注册医生处方外,不论意外或其他原因,服用或吸入任何酒精、药品、药物、镇静剂或毒药;
  7. 受保前已存在的状况;
  8. 感染任何人体免疫力缺乏病毒(HIV)、后天免疫力缺乏症(爱滋病)或任何与爱滋病有关的状况;
  9. 除受保人因身体受伤而必需的治疗或缓和伤势外,牙齿治疗、假牙、眼科检查、眼镜、助听器或其任何配件,或美容或整容手术;
  10. 不符合惯常治疗或诊断的治疗或测试。身体检查、健康检查或非因治疗或诊断受保的身体受伤、疾病、病症或身体不适的测试,或任何非医疗上必需的治疗;
  11. 因接受隔离及 / 或医学监察目的而住院;
  12. 受保人参与非法活动或试图违反法律;
  13. 体格上或精神上的虚弱或病症;或
  14. 怀孕、分娩(包括外科手术分娩)、流产、堕胎及产前检查或产后护理。因外科手术、机械或化学方法控制生育或治疗(手术或以其他方式造成)或逆转生育控制或治疗有关的不孕症手术所引致的状况。


主要不保事项 - 意外身故保障

本公司不会就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下列情况所导致、造成的意外身故而支付保障:

  1. 在不论神智是否清醒的情况下自残令身体受伤或企图自杀;
  2. 参与危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须使用绳索或在向导带领下的登山运动、洞穴探险、跳坠运动、高空跳伞、飞翔运动、帆伞运动、悬挂式滑翔运动、乘坐汽球、潜水或其他水底活动、冬季运动、任何类型非徒步的竞赛活动、越野障碍赛跑或马球),除以乘客身份缴费乘搭获正式发牌的商业飞机以外的飞行活动;
  3. 战争或任何军事行动(不论宣战与否),或在任何国家或国际权力机构的海、陆、空部队中服役;
  4. 除经注册医生处方外,不论意外或其他原因,服用或吸入任何酒精、药品、药物、镇静剂或毒药;
  5. 意外或非意外地吸入任何气体或烟气,但在执行职务时意外地吸入者除外;
  6. 神经失常或患有精神虚弱或精神病;
  7. 受保人参与非法活动或试图违反法律;
  8. 如受保人进入、操作、服务、乘搭于任何设计于地球大气层内或外 飞行的航运工具,或受保人自其上升或下降,但受保人以乘客或机舱服务员的身份乘搭商业航空公司经营的固定航线除外。

其他注意事项

  1. "极医时"全保费回赠环球住院现金计划(三年)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恒生保险有限公司已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授权经营,并受其监管。恒生银行为恒生保险有限公司的授权保险代理商,而有关产品乃恒生保险有限公司而非恒生银行的产品。如你在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保险产品交易时与恒生银行产生合资格争议(定义见有关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恒生银行将与阁下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 然而,对于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则请你与恒生保险有限公司直接解决。
  2. 以上乃资料摘要,只供参考,不能诠释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恒生保险有限公司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计划的详尽条款、规定及不保事项,概以有关保单为准。
  3. "极医时"全保费回赠环球住院现金计划(三年)每日限额发售,新一轮配额会在每日正午12时推出。恒生保险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计划的销售限额,保留接受或拒绝申请的权利。

备注

  1. 附加保障包括每日住院现金保障、额外住院现金保障及意外身故保障。
  2. 保障在保单生效后最少30日后出现的疾病、病症或身体不适而经注册医生证明为需要接受医疗上必需的住院。
  3. 保障地区指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韩国、加拿大、美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 、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4. 如该住院发生在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除外),本公司只有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地方政府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评定为三级甲等或以上的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证明后,方会支付每日住院现金保障及 / 或额外住院现金保障。
  5. 计划期满时,保费回赠的适用百分比将根据保费缴付模式及理赔纪录作计算:

    (i) 若保单未曾就任何附加保障已支付或应支付保障,并以年缴模式缴付保费,可享已缴总保费的103%作总保费回赠比率;如以月缴模式缴付保费,则可享已缴总保费的101%作总保费回赠比率。

    (ii) 若保单曾经就任何附加保障已支付或应支付保障,不论以年缴或月缴模式缴付保费,均可享已缴总保费的100%作总保费回赠比率。

设有特短1年保单年期的人寿保障,期满保证年度回报率可高达4.38%1,助你更有效管理财富。

货币

保证年度回报率可高达:

港币

4.00%

美元

4.38%

人民币

2.40%

*保证年度回报率是以保费折扣和你所选的保额计算,只供参考。该金额不包含保费征费。

意外身故保障

若受保人于保单生效期间不幸因意外身故,受益人可获得此意外身故保障赔偿,金额相等于基本计划的已缴总保费的10%。此意外身故保障将连同身故保障 (已缴总保费的101%) 一并派发。一旦获支付赔偿金,保单将立即终止。

身故保障

若受保人于保单生效期间不幸身故,受益人将可获得一笔过派发的身故赔偿,金额相等于受保人身故日的已缴总保费的101%。一旦获支付赔偿金,保单将立即终止。

意外身故保障

若身故乃因下列任何情况引致,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恒生保险")将不会就意外身故保障作出赔偿:

  • 自杀或企图自杀;
  • 蓄意自我伤残;
  • 参与危险性运动,在申请书已声明者除外;
  • 服食或吸食任何毒品、药物、镇静剂或毒药,但由注册医生处方者除外;
  • 吸入任何气体或烟气,但在执行职务时意外地吸入者除外;
  • 神经失常或患有精神虚弱或精神病;
  • 触犯或企图触犯刑事罪行;
  • 战争或由战争引起的任何行动。

其他注意事项

  1. "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恒生保险有限公司已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授权经营,并受其监管。恒生银行为恒生保险有限公司的授权保险代理商,而有关产品乃恒生保险有限公司而非恒生银行的产品。如你于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保险产品交易时与恒生银行产生合资格争议 (定义见有关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恒生银行将与你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则请你与恒生保险有限公司直接解决。
  2. 以上乃资料摘要,只供参考。保单持有人受恒生保险信贷风险影响,退保或会招致损失。不能诠释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恒生保险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计划的详尽条款、规定及不保事项,概以有关保单为准。
  3. "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是限额发售的,恒生保险有限公司保留权利停止接受本计划的网上申请而毋须预先通知,或根据受保人及 / 或保单持有人提供的资料接受或拒绝本计划的网上申请。想了解更多如计划保障范围、计划风险及不保事项,详情请参阅产品小册子–"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
  4. “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每日限额发售,新一轮配额会在每日正午12时推出。恒生保险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计划的销售限额,保留接受或拒绝申请的权利。

备注

  1. 此期满保证现金价值以美元计划计算。受条款及细则约束,额满即止。
简单几步即可以享有更全面保障,現在同时申请多于一项以下计划更可享有额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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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是一份提供癌症保障的定期寿险计划。

 

此保险计划的种类及性质

这是一份提供癌症保障的定期寿险计划,及并非银行现金存款计划或银行储蓄计划,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缴款期及受益期

此癌症保障的定期寿险计划保单年期至受保人80岁,而你的应缴保费- 即你于早前的选择,缴款期至受保人80岁及保费于首十年不变及只会每十年调整一次。请注意,若你并无预算为整个保费供款年期缴交所需款项,则不应投保此产品。

 

可负担能力及流动性风险

根据你的收入及/或流动资产,你能够承担整个保险计划期内的应缴保费及相关的保费征费。若你于保单期届满前决定保单退保,或未有按保单条款缴交所需款项,由于此保单并无储蓄成分(即现金价值),已缴付的保费将不获退回。

若以上情况并不切合你的期望,此保险计划或许不符合你的保险需要,你须寻求其他合适的保险计划。

有关更多计划特点,请参阅产品小册子。有关所有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保单条款。想了解更多此计划将来所需支付的保费,详情请参阅保费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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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保之目的

"易安逸"人寿保障计划是一份定期寿险计划。

 

此保险计划的种类及性质

这是一份定期寿险计划,及并非银行现金存款计划或银行储蓄计划,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缴款期及受益期

此定期寿险计划保单年期至受保人80岁,而你的应缴保费- 即你于早前的选择,缴款期至受保人80岁及保费于首十年不变及只会每十年调整一次。请注意,若你并无预算为整个保费供款年期缴交所需款项,则不应投保此产品。

 

可负担能力及流动性风险

根据你的收入及/或流动资产,你能够承担整个保险计划期内的应缴保费及相关的保费征费。若你于保单期届满前决定保单退保,或未有按保单条款缴交所需款项,由于此保单并无储蓄成分(即现金价值),已缴付的保费将不获退回。

若以上情况并不切合你的期望,此保险计划或许不符合你的保险需要,你须寻求其他合适的保险计划。
 

有关更多计划特点,请参阅产品小册子。有关所有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保单条款。想了解更多此计划将来所需支付的保费,详情请参阅保费建议书

"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币)

保单完结年度

已缴总保费
(没有折扣) (港币)

已缴总保费
(折扣后) (港币)

保证现金价值
(港币)

保证身故保障
(港币)

了解产品详情

申请投保之目的

「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港币) 乃非分紅的人寿保险计划,并带有储蓄成份。而此保险计划正符合你为未来储蓄的需要。

 

此保险计划的种类及性质

这是一份具有储蓄成份的人寿保险计划,及并非银行现金存款计划或银行储蓄计划,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缴款期及受益期

此人寿保险计划保单年期为5年,而你的应缴保费- 即你于早前的选择,缴款期为两年(或24个月)。请注意,若你并无预算为整个保费供款年期缴交所需款项,则不应投保此产品。

 

可负担能力及流动性风险

根据你的收入及/或流动资产,你能够承担整个保险计划期内的应缴保费及相关的保费征费。于保单期届满时,你将会得到的价值为期满时之保证现金价值。你应持有本保单直至整个保单年期届满为止。若你于保单期届满前决定终止保单,或未有按保单条款缴交所需款项,此举或令你只能收回少于你已缴付的保费款项。

若以上情况并不切合你的期望,此保险计划或许不符合你的保险需要,你须寻求其他合适的保险计划。

 

有关更多计划特点及说明摘要,请参阅产品小册子说明摘要。有关所有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一般保单条款失业延缴保障条款意外身故保障条款

"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美元)

保单完结年度

已缴总保费
(没有折扣) (美元)

已缴总保费
(折扣后) (美元)

保证现金价值
(美元)

保证身故保障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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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美元) 乃非分紅的人寿保险计划,并带有储蓄成份。而此保险计划正符合你为未来储蓄的需要。

 

此保险计划的种类及性质

这是一份具有储蓄成份的人寿保险计划,及并非银行现金存款计划或银行储蓄计划,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缴款期及受益期

此人寿保险计划保单年期为5年,而你的应缴保费- 即你于早前的选择,缴款期为两年(或24个月)。请注意,若你并无预算为整个保费供款年期缴交所需款项,则不应投保此产品。

 

可负担能力及流动性风险

根据你的收入及/或流动资产,你能够承担整个保险计划期内的应缴保费及相关的保费征费。于保单期届满时,你将会得到的价值为期满时之保证现金价值。你应持有本保单直至整个保单年期届满为止。若你于保单期届满前决定终止保单,或未有按保单条款缴交所需款项,此举或令你只能收回少于你已缴付的保费款项。

若以上情况并不切合你的期望,此保险计划或许不符合你的保险需要,你须寻求其他合适的保险计划。

 

有关更多计划特点及说明摘要,请参阅产品小册子说明摘要。有关所有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一般保单条款失业延缴保障条款意外身故保障条款

"誉龙"(人民币)人寿保险计划

保单完结年度

已缴总保费
(没有折扣) (人民币)

已缴总保费
(折扣后) (人民币)

保证现金价值
(人民币)

保证身故保障
(人民币)

了解产品详情

申请投保之目的

「誉龙」(人民币)人寿保险计划 乃非分紅的人寿保险计划,并带有储蓄成份。而此保险计划正符合你为未来储蓄的需要。

 

此保险计划的种类及性质

这是一份人寿保险计划并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而非银行现金存款计划或银行储蓄计划。

 

缴款期及受益期

此人寿保险计划保单年期为5年,而你的应缴保费- 即你于早前的选择,缴款期为两年(或24个月)。请注意,若你并无预算为整个保费供款年期缴交所需款项,则不应投保此产品。

 

可负担能力及流动性风险

根据你的收入及/或流动资产,你能够承担整个保险计划期内的应缴保费及相关的保费征费。于保单期届满时,你将会得到的价值为期满时之保证现金价值。你应持有本保单直至整个保单年期届满为止。若你于保单期届满前决定终止保单,或未有按保单条款缴交所需款项,此举或令你只能收回少于你已缴付的保费款项。

若以上情况并不切合你的期望,此保险计划或许不符合你的保险需要,你须寻求其他合适的保险计划。

 

有关更多计划特点及说明摘要,请参阅产品小册子说明摘要。有关所有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一般保单条款失业延缴保障条款意外身故保障条款

说明摘要

- "极医时"全保费回赠环球住院现金计划(三年)

3年保费缴付期和保障期

保单年度终结

已缴总保费 (港币)

保证退保金额 (港币)

保证身故保障 (港币)

意外身故保障 (港币)

1

1


(已缴总保费的70%)


(已缴总保费的100%)


(已缴总保费的100%)

2

1


(已缴总保费的70%)


(已缴总保费的100%)


(已缴总保费的100%)

3

1


(已缴总保费的103101%)


(已缴总保费的100%)


(已缴总保费的100%)

重要说明

  1. 此部分乃概括说明你基本计划的主要利益,并未将附加保障(如适用)计算在内,且假设:
    a) 你会全数支付期满保费;
    b) 没有收取任何保障; 及
    c) 没有变更保单。
    如欲知悉更多资料,或(如适当)索取更详尽的摘要,请与你的持牌保险中介人或本公司联络。
  2. 由于需要将金额调整为整数,上列保费总额或会与保单中应缴保费总额稍有出入。本摘要所列的其他预计数值亦已经调整为整数。
  3. 此部分之保证退保金额指于保单失效、退保或终止时,若本保单没有就身故保障及任何附加保障已支付或应支付保障,保单持有人可获之保费回赠。
  4. 此部分之保证身故赔偿指受益人可就因受保人身故获得之身故保障。保障金额为截至受保人身故当日之已缴总保费之100%。
  5. 受保年龄指在任何一日,受保人或付款人/保单持有人(如适用)在保单日期或有关保单周年日当天(若生日是同一天)或之前的最后一个生日的年龄。
  6. 在审视此部分之说明的金额时,应注意未来的生活成本很可能会因通胀而上升。
  7. 上列数字并未将征费及适用的折扣计算在内。
  8. 上列说明摘要内所列之部份保费将用作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
警告
  • 除非你打算就已选择的保险计划年期支付全期保费,否则不应投保本产品。
  • 如果你提前终止本保单或提前停止支付保费,则可能会蒙受重大损失。

上述保险计划及此摘要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提供,此摘要并非保险契约。如本说明文件之条款与保单条款及任何适用之规定不一致,概以保单条款及任何适用之规定为准。

此摘要并不包括所有保单条款,而完整条款则可参阅保单文件。

主要保障范围

身故保障

在保单生效期间,若受保人不幸身故,受益人可获退回保单年期内已缴总保费之100%的身故保障(不包括本公司收取的任何利息)。本保单将于支付身故保障赔偿后即时终止。

保费回赠

若本保单在基本计划保障终止日仍然生效,本公司将依照下表回赠于保单年期内已缴总保费的适用百分比(不包括本公司收取的任何利息)予你或你的遗产承继人,或若本保单在基本计划保障终止日前任何时候失效、退保或终止,而本保单未曾就身故保障已支付或应支付保障,则本公司将回赠于保单年期内已缴总保费的70%(不包括本公司收取的任何利息)予你或你的遗产承继人。

在保障终止日

保費回贈的適用百分比

若本保单未曾就任何附加保障已支付或应支付保障

已缴总保费的103%101%

若本保单曾经就任何附加保障已支付或应支付保障

已缴总保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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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保之目的

"极医时"全保费回赠环球住院现金计划(三年)是非分红的保费回赠住院现金人寿保险计划。而此保险计划正符合你住院现金的需要。

 

此保险计划的种类及性质

这是一份保费回赠住院现金人寿保险计划,和并非银行现金存款计划或银行储蓄计划,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缴款期及受益期

此保费回赠住院现金人寿保险计划保单年期为3年,而你的应缴保费- 即你在早前的选择,缴款期为3年(或36个月)。请注意,若你并无预算为整个保费供款年期缴交所需款项,则不应投保此产品。

每日住院现金保障和额外住院现金保障设有等候期,在保单生效日起最少30日后,因疾病、病症或身体不适而住院将会受保。

 

可负担能力及流动性风险

根据你的收入及/或流动资产,你能够承担整个保险计划期内的应缴保费及相关的保费征费。在保单期届满时,你将会得到的价值为期满时的保费回赠。你应持有本保单直至整个保单年期届满为止。若你在保单期届满前决定终止保单,或未有按保单条款缴交所需款项,此举或令你只能收回少于你已缴付的保费款项。

若以上情况并不切合你的期望,此保险计划或许不符合你的保险需要,你需寻求其他合适的保险计划。

有关更多计划特点,请参阅产品小册子。有关所有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保单条款每日住院现金保障条款额外住院现金保障条款意外身故保障条款

保费选择 - 

保单完结年度

已缴总保费 (没有折扣) ()

已缴总保费 (折扣后) ()

保证现金价值 ()

意外身故保障 ()

身故保障 ()

1

premiumBeforeDis

premiumAfterDis

cashValue

accDeathBenefit

deathBene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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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保之目的

“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港币 / 美元 / 人民币)乃非分紅的人寿保险计划,并带有储蓄成分。而此保险计划正符合你的短期储蓄需要。

 

此保险计划的种类及性质

这是一份具有储蓄成分的人寿保险计划,及并非银行现金存款计划或银行储蓄计划,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缴款期及受益期

此人寿保险计划保单年期为1年,而你的应缴保费缴款方式将为单次缴付(即保单被批后)。请注意,若你并无预算为整个保费供款年期缴交所需款项,则不应投保此产品。

 

可负担能力及流动性风险

根据你的收入及 / 或流动资产,你能够承担整个保险计划期内的应缴保费及相关的保费征费。于保单期届满时,你将会得到的价值为期满时的保证现金价值。你应持有本保单直至整个保单年期届满为止。若你于保单期届满前决定终止保单,或未有按保单条款缴交所需款项,此举或令你只能收回少于你已缴付的保费款项。

若以上情况并不切合你的期望,此保险计划或许不符合你的保险需要,你须寻求其他合适的保险计划。

有关更多计划特点及说明摘要,请参阅产品小册子说明摘要。有关所有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一般保单条款意外身故保障条款

付款模式 - 

保单完结年度

已缴总保费(没有折扣)(

已缴总保费(折扣后)(

本年度派发的每月保证入息(

已派发每月保证入息总额(

保证现金价值(

保证身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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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保之目的

"进息保"全保证人寿保险计划(港币/美元)是非分红的人寿保险计划,带有储蓄成分并提供乳癌和肺癌保障。而此保险计划符合你的中期储蓄需要。

 

此保险计划的种类及性质

这是一份具有储蓄成分、提供乳癌和肺癌保障的人寿保险计划,并非银行现金存款计划或银行储蓄计划。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缴款期及受益期

此人寿保险计划保单年期为10年,而你的应缴保费(即你在上一步选择的付款模式)的缴款期为两年。请注意,若你并无预算为整个保费供款年期缴交所需款项,则不应投保此产品。 此人寿保险计划保单年期为10年,根据你在上一步选择的付款模式,你需在保单批核后一笔过缴交应缴保费。请注意:若你并无预算为整个保费供款年期缴交所需款项,则不应投保此产品。

 

可负担能力及流动性风险

根据你的收入及 / 或流动资产,你能够承担整个保险计划期内的应缴保费及相关的保费征费。于保单期届满时,你将会得到的价值为期满时的保证现金价值。你应持有本保单直至整个保单年期届满为止。若你于保单期届满前决定终止保单,或未有按保单条款缴交所需款项,你可能只能收回少于你已缴付的保费款项。

若以上情况并不切合你的期望,此保险计划或许不符合你的保险需要,而你应寻求其他合适的保险计划。

有关更多计划特点及说明摘要,请参阅产品小册子说明摘要。有关所有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一般保单条款指定癌症保障条款意外身故保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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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你的 " 特定客户 "
评估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本行 ")及恒生保险有限公司(" 恒生保险 ")致力对 " 特定客户 " 于投保保险计划时,提供额外保障措施。恒生保险及本行为恒生保险之授权保险代理商提供此评估旨在帮助你基于个人状况和保险投保经验去了解自己是否 " 特定客户 " 。
开始

你评估中的答案:

你的学历是否中三或以上?
你现时于本行、其他金融机构及个人财产的总净流动资产价值是否多于或相等港币50,000元或其等值?
你现时是否有定期收入来源?
你是否有任何投保人寿保险产品的经验(不限于恒生保险的人寿保障)?
(a) 于过去五年內,你是否曾经投保任何年金人寿保险产品
,获得相关投保保险的经验?
(b) 于过去五年內,你是否曾经投保任何非投资相连长期寿险产品
,获得相关投保保险的经验?

评估结果

你的「特定客户」评估结果:
你的「特定客户」评估结果:
原本的「特定客户」状态(年金保险产品)
原本的「特定客户」状态(非投资相连长期寿险产品)
你是否同意以上的结果?
原因

你的「特定客户」评估最后结果:
你的「特定客户」评估最后结果:
最后的「特定客户」状态(年金保险产品)
最后的「特定客户」状态(非投资相连长期寿险产品)

声明

我们将会根据你以下所提供的资料处理核保及赔偿。
这些问题将会帮助我们了解你的健康状况。如实回答对确保你的保障有效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只会就你现时的状况作出提问,当保单签发后,将来无论你的身体状况有任何变化也不会影响你的保单。
请以英文输入所有资料:
税务居民
本人确认本人的现时税务居民身份如下:
投保人/受保人资料
如账户持有人是香港税务居民,税务编号是账户持有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例如: A123456(1)
联系资料
受益人
受益人将以一笔过形式获取身故赔偿。你可在保单发出后随时加减或更换受益人。
付款资料
你有权在21日冷静期内取消保单
  • 本人已细阅推广条款和细则。
  • 本人同意及授权恒生保险分享以下由yuu应用程式跳转申请之保单资料给DFI作yuu 积分结算及发放、基本内容展示、资料分析及推广恒生保险之产品、服务及优惠资讯,包括保单编号、保单名称、保单状态、保单有效日期、已缴保费金额及有关交易日期。
  • 本人确认上述yuu 会员号码为正确,并明白yuu 积分将发放至上述yuu 账户。

此申请由yuu应用程式转介,成功申请的保单可就已缴保费获享yuu积分。 yuu积分将由DFI Development (HK) Limited(“DFI”)yuuinfo 在保单冷静期后(并仍然生效时)发放至以下yuu账户yuupolicy

注意

你需要注意

请细阅及核对以下详细资料, 并点按‘确认’继续。

感谢你在网上申请保险计划。

下一步

  1. 已提交申请

    你将会透过申请时提供的电子邮箱收到附有参考编号的确认电邮

  2. 批核处理中

    你的申请正在审核中,保险计划尚未生效

  3. 申请结果通知

    一般情况下,你将在7-10个工作天内经手机短讯收到申请结果

  4. 保单生效

    如你的申请成功获批核,保单生效日期将预设为你提交网上申请当日。我们会通过以下方式向你发送/提供相关保单文件: 如你的申请成功获批核,保单生效日期将为保单签发日期。我们会通过以下方式向你发送/提供相关保单文件:

挂号信形式寄送的实体副本:

  • eWelcomeBackByMail

在桌面版个人e-Banking查看的电子副本:

  • eWelcomeBackByeBanking

只需登入桌面版个人e-Banking后到“保险”下的“我的保障”,便可查看相关电子保单文件

如你未登记个人e-Banking,我们将以挂号信形式向你寄送实体副本。

如你最近曾更改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请登入桌面版个人e-Banking,然后到“客户服务”下“更改户口资料”,并选择“个人资料”更新联系资料,以确保你可以接收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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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定客户 "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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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确认本人的现时税务居民身份如下:

投保人/受保人资料

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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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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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出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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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
名字
出生证明书号码/香港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性别

联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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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九时至下午八时

星期六 -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 休息

备注

  1. 每名受保人可申请"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及"易安逸"人寿保障计划之最高总保额:50岁及以下受保人为港币800万元,而50岁以上受保人为港币350万元。
  2. 50岁及以下受保人可就"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投保最多港币500万元的保额; 而50岁以上的受保人可就此计划投保最多港币300万元的保额。
  1. 每名受保人可申请"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及"易安逸"人寿保障计划之最高总保额:50岁及以下受保人为港币800万元,而50岁以上受保人为港币350万元。
  2. 50岁及以下受保人可就"易安康"癌症保障计划投保最多港币800万元的保额;而50岁以上的受保人可就此计划投保最多港币350万元的保额。

其他注意事项

  • 当你申请"进息保"全保证人寿保险计划时,保证受保受限于由恒生保险不时釐定的全期总保费金额上限(以每名受保人计)。该全期总保费金额上限适用于"进息保"全保证人寿保险计划及恒生保险指定的其他人寿保险计划。
  • "进息保"全保证人寿保险计划每日限额发售,新一轮配额会於每日正午12时推出。恒生保险可根据本计划的销售限额,保留接受或拒绝申请的权利。

备注

  1. 首十年的保费维持不变,想了解更多此计划将来所需支付的保费,详情请参阅保费建议书
  1. 首十年的保费维持不变,想了解更多此计划将来所需支付的保费,详情请参阅保费建议书
  1. 计划期满时,保费回赠的适用百分比将根据保费缴付模式及理赔纪录作计算:
    (i) 若保单未曾就任何附加保障已支付或应支付保障,并以年缴模式缴付保费,可享已缴总保费的103%作总保费回赠比率;如以月缴模式缴付保费,则可享已缴总保费的101%作总保费回赠比率。
    (ii) 若保单曾经就任何附加保障已支付或应支付保障,不论以年缴或月缴模式缴付保费,均可享已缴总保费的100%作总保费回赠比率

其他注意事项

  1. 以上的保障计划每日限额发售,新一轮配额会於每日正午12时推出。恒生保险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计划的销售限额,保留接受或拒绝申请的权利。
  2. 上述人寿保险计划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受条款及细则约束,请注意相关产品风险。

备注

  1. 此期满保证现金价值以美元年缴计划计算,已包括首年保费折扣。受条款及细则约束,额满即止。"精选五年"人寿保险计划 (美元) 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保单持有人受恒生保险信贷风险影响,退保或会招致损失。
  2. 此期满保证现金价值以美元年缴计划计算,已包括首年保费折扣。受条款及细则约束,额满即止。“极蓄赏”人寿保险计划(一年)(美元)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恒生保险”)承保。保单持有人受恒生保险信贷风险影响,退保或会招致损失。
  3. "易入息"延期年金计划 (100%全保证)由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认可成为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然而,保监局之认证并不等如对该保单作出推介或认许,亦不是对该保单的商业利弊或表现作出保证,更不代表该保单适合所有保单持有人,或认许该保单适合所有个别保单持有人或任何类别的保单持有人。本保单受保监局认证,惟此认证并不表示官方推介。保监局不会就本产品册子之内容负责或就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法定陈述,亦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产品册子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起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产品为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并不表示阁下可就为本产品所支付的保费作出税务扣减。本产品作为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是基于产品的特点以及获得保监局的认证,而不是阁下自身的状况。阁下亦必须符合由税务条例所订的资格条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所发出的任何指引,才能就有关保费申请税务扣减。本产品所提供的任何税务信息仅供参考,阁下不应仅根据此类信息做出任何与税务相关的决策。请注意可作税务扣减之保费为扣除任何推广优惠(如折扣、保费豁免等)后所支付的净保费,实际税务利益会根据阁下自身的状况(如薪金收入、应评税利润等)而有所不同。如阁下有任何疑问,请务必谘询专业税务顾问。请注意税务的法例、法规或诠释可能会有所变化,并可能影响相关的税务优惠,包括税务扣减的合资格条件。「恒生保险」并不会承就税务的法例、法规或诠释的任何改变以及其相关影响而向阁下作出通知。有关适用于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税务优惠的进一步资料,请参阅www.ia.org.hk。
  4. 此内部回报率取决于你所选择的累积期及保费缴付模式。
  5. "进息保"由保单第2个月结日起每一个月结日派发每月保证入息直至保单期满,即第10个保单周年日。
  1. 本人同意以上 " 特定客户 " 评估的结果,并确认以上本人所提供的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及最新的。
  2. 本人明白经由网上平台所进行的评估,并不能全面评估本人所有个人状况percir的最新状态,以判定本人是否 "特定客户 "。
  3. 本人授权本行及恒生保险向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或境外存在的任何法律或监管或其他机关发出的指引或要求,提供本评估的详情,以及任何有关纪录或资料。
  4. 本人明白恒生保险保留随时将本人的 " 特定客户 " 评估结果失效,而不作事先通知之权利。恒生保险对所有评估相关之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有关各方具有约束力。
  1. 本人不同意以上 " 特定客户 " 评估的初步结果,并欲将结果转为以上的选择。本人确认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及最新的。
  2. 本人明白经由网上平台所进行的评估,并不能全面评估本人所有个人状况percir的最新状态,以判定本人是否 "特定客户 "。
  3. 本人授权本行及恒生保险向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或境外存在的任何法律或监管或其他机关发出的指引或要求,提供本评估的详情,以及任何有关纪录或资料。
  4. 本人明白恒生保险保留随时将本人的 " 特定客户 " 评估结果失效,而不作事先通知之权利。恒生保险对所有评估相关之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有关各方具有约束力。

备注

  1. 如受益人选择“自己”即代表确定身故赔偿金额按照香港遗产法规定按继承顺序分配赔偿金。

重要资讯

  • 任何客人的“特定客户”状态评估均基于客人提供予本行及恒生保险的资料。客人若未能提供完整、准确和最新的资料予本行及恒生保险,将会影响本本行及恒生保险对客人之“特定客户”状态的评估及其后提供的任何服务。
  • 经由网上平台进行的“特定客户”评估并不能全面考虑客户相关个人状况而判定客户是否“特定客户”。
  • 建议你列印及储存此“特定客户”评估纪录以作将来参考。
  •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本行」)及恒生保险将会于是次评估所收集的个人资料保密。资料可能会在保密责任下,供本行及恒生保险提供、维持及管理保险或其他金融产品及服务或遵守现在或将来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或境外存在的任何法律或监管或其他机关发出的指引或要求。恒生保险的致各客户及其他个别人士关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通知,可于本行网站取得。
  • 保单持有人已确认表格内所提供的每月保证入息付款指示正确无误,并明白保单持有人有责任在有需要时更新每月保证入息付款指示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月保证入息支付方式、结算货币及银行户口资料(如适用)。否则,每月保证入息的支付流程可能会受到影响或延误。在恒生保险无法按阁下提供的资料支付每月保证入息给保单持有人的情况下,恒生保险将採用其认为最合理的其他支付方式,或最终将每月保证入息保留在恒生保险而不获任何利息。保单持有人需要按照恒生保险当时的指示更新每月保证入息付款指示的相关资料,以收取所保留及/或将来的每月保证入息。保单持有人可能承受其每月保证入息未来价值因保留期间的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而下降的风险。
  • 如需兑换货币支付每月保证入息,将按支付当日恒生保险决定的现行汇率计算。若相关货币在每月保证入息支付时贬值,保单持有人可能需承担汇率风险而损失若干部份的每月保证入息金额。
  • 對於美元保單,你在上述选择的“用作收取每月保证入息的货币“只适用于收取每月保证入息。如你打算选择港元作为结算货币来收取恒生保险对于美元保单支付的其他款项,你可以书面通知恒生保险。惟恒生保险就订立有关结算货币拥有最终决定权。

一般条款:

  • 本人作为投保人及付款户口持有人,确认本人并非代表任何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