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柏非凡自愿医保计划 (智选) (F00040)

此计划属香港医务卫⽣局认可的⾃愿医保灵活计划,由保柏(亚洲)有限公司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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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柏非凡自愿医保计划 (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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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及产品资讯

本计划为你提供甚么保障?

全数赔偿医疗开支

涵盖于亚洲、澳洲及纽西兰进行的医疗必须开支,每年保障额高达港币2,500万元,而且不会限制你终生可索偿的医疗费用金额。

 

全数赔偿住院精神科治疗及癌症治疗

涵盖住院精神科治疗及癌症特定治疗,包括放射性治疗(如质子治疗)、化疗、标靶治疗、免疫治疗及荷尔蒙治疗。

 

合资格保费的税务扣减1

属认可的自愿医保计划。适用课税年度每名受保人根据自愿医保计划保单缴付的合资格保费的最高税务扣除额为港币8,000元。自愿医保计划税务优惠只适用于香港纳税人。如欲获取更多资讯,请浏览税务局网页或向独立人士寻求专业意见。

有什么投保资格/要求?

  • 作为保单持有人,你须为18岁或以上之恒生银行客户 (恒生银行户口客户 / 恒生信用卡客户)
  • 你可为自己及保单生效时年龄介乎15日至80岁(包括首尾岁数)并持有效香港身份证/ 出生证明书
     
    的家庭成员投保
  • 你和你的家庭成员须没有美国或日本的地址或国籍

有什么一般不保事项?

任何非医疗所需治疗、治疗程序、药物、检测或服务的费用。

若纯粹为接受诊断程序或专职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理治疗、职业治疗及言语治疗)而住院,该住院期间所招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惟若该等程序或服务是在注册医生建议下因而进行医疗所需的诊断,或无法以为日症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方式下有效地进行的伤病治疗,则不属此项。

在保单生效日前,因感染或出现人体免疫力缺乏病毒(“HIV”)及其相关的伤病所招致的费用。不论保单持有人或受保人在递交投保申请文件(若保柏在本保单之条款及保障第一部分第8节提出要求,则包括相关必需资料的任何更新及改动)时是否知悉,若此伤病在保单生效日前已存在,本条款及保障则不会赔偿此伤病。若无法证明初次感染或出现此伤病的时间,则此伤病于保单生效日起计5 年内发病,将被推定为于保单生效日前已感染或出现; 若在这5年后发病,将被推定为于保单生效日后感染或出现。

惟本第3节的不保事项并不适用于因性侵犯、医疗援助、器官移植、输血或捐血、或出生时受HIV感染所引致的伤病,有关赔偿将按本条款及保障内其他条款处理。

因倚赖或过量服用药物、酒精、毒品或类似物质(或受其影响)、故意自残身体或企图自杀、参与非法活动、或性病及经由性接触传染的疾病或其后遗症(HIV及其相关的伤病将按本一般不保事项第3节处理)的医疗服务费用。

以下服务的收费 –

(a) 以美容或整容为目的的服务,惟受保人因意外而受伤,并于意外后1年内接受的必要医疗服务则不属此项;或

(b) 矫正视力或屈光不正的服务,而该等视力问题可透过验配眼镜或隐形眼镜矫正,包括但不限于眼部屈光治疗、角膜激光矫视手术(LASIK),以及任何相关的检测、治疗程序及服务。

预防性治疗及预防性护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并无症状下的一般身体检查、定期检测或筛查程序、或仅因受保人及/ 或其家人过往病历而进行的筛查或监测程序、头发重金属元素分析、接种疫苗或健康补充品。为免存疑,本第6节并不适用于 –

(a) 为了避免因接受其他医疗服务引起的并发症而进行的治疗、监测、检査或治疗程序;

(b) 移除癌前病变;

(c) 为预防过往伤病复发或其并发症的治疗; 及

(d) 任何受保于本保单之条款及保障补充文件二第2及3节身体检查的保障。

牙科医生进行的牙科治疗及口腔颌面手术的费用,惟受保人因意外引致在住院期间接受的急症治疗及手术则不属此项。出院后的跟进牙科治疗及口腔手术则不会获得赔偿。

除受保于本保单之条款及保障补充文件一第2(e)节怀孕并发症的保障外,下列医疗服务及辅导服务的费用   - 产科状况及其并发症,包括但不限于怀孕、分娩、堕胎或流产的诊断检测;节育或恢复生育;任何性别的结扎或变性;不育(包括体外受孕或任何其他人工受孕); 以及性机能失常,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原因导致的阳萎、不举或早泄。

购买属耐用品的医疗设备及仪器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轮椅、床及家具、呼吸道压力机及面罩、可携式氧气及氧气治疗仪器、血液透析机、运动设备、眼镜、助听器、特殊支架、辅助步行器具、非处方药物、家居使用的空气清新机或空调及供热装置。为免存疑,住院期间或日间手术当日所租用的医疗设备及仪器则不属此项。

除受保于本保单之条款及保障补充文件一第2(h)节住院或指定治疗后由注册中医师提供之诊症或针灸的保障外,传统中医治疗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草药治疗、跌打、针灸、穴位按摩及推拿,以及另类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催眠治疗、气功、按摩治疗、香熏治疗、自然疗法、水疗法、顺势疗法及其他类似的治疗。

按接受治疗、治疗程序、检测或服务所在地的普遍标准(或尚未经当地认可机构批准)界定为实验性或未经证实医疗成效的医疗技术或治疗程序的费用。

受保人年届8岁前发病或确诊的先天性疾病所招致的医疗服务费用。

已获任何法律,或由任何政府、雇主或第三方提供的医疗或保险计划赔偿的合资格费用。

因战争(不论宣战与否)、内战、侵略、外敌行动、敌对行动、叛乱、革命、起义、或军事政变或夺权事故所招致的治疗费用。

输入资料

18岁以下之准受保人无需填写健康资料之身高及体重,请按"健康声明"继续申请。
18岁或以上准受保人需要提供身高及体重作为核保的基础,请确保其为真实及正确。
的健康资料
由于你输入的资料未符合保柏对身高体重指数 (BMI) 的承保要求,我们未能处理此申请。如果你希望只为其他家庭成员投保,请为他们重新报价 ,或致电(852) 2998 9886 以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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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或准受保人)有没有吸烟或在过去一年内曾否吸烟?
问题 1
在过去三年内,你(或准受保人)是否曾经或被建议定期或持续(例如每月、每两个月、每半年、每年)为任何疾病或健康状况接受专业医护人员(例如专科医生、物理治疗师、精神科医生)的跟进诊治或医疗护理?
问题 2
在过去三年内,你(或准受保人)是否曾接受或曾被建议接受检查(例如验血、验尿、心电图、X光、超声波、电脑扫描、磁力共振、正电子扫描、艾滋病测试、乙型肝炎测试、丙型肝炎测试)?
如果答案属"是",你的(或准受保人的)检查结果是否包括下列情况?
(a) 检验结果异常
(b) 你(或准受保人)正等候检验或检验结果
(c) 就检验结果已寻求医疗意见或需要接受治疗(例如一些未必需要实时治疗的情况如肝囊肿 / 脑囊肿 / 关节退化或钙化 / 于成像检测中发现肺部或乳房或甲状腺出现钙化)
问题 3
在过去五年内,你(或准受保人) 是否曾被医生建议定期(例如按医生指示每日 / 每周一次 / 有需要时)服用为期超过一个月的处方药物?
问题 4
在过去五年内,你(或准受保人) 是否曾入住医院?
问题 5
在过去五年内,你(或准受保人) 是否曾在非住院情况下接受外科程序(包括内窥镜检查或活组织化验)?
问题 6
除了你(或准受保人)在第1至5项问题中已披露的资料外,你(或准受保人) 是否有下列情况?
(a) 在过去一年内,体重无故地减少了5公斤(11磅)以上
(b) 不正常出血(例如阴道出血、便血、流鼻血或咳血)至少一个月
(c) 其他健康状况或病征及症状(例如肿块、头痛、持续咳嗽、胸痛或上腹痛)而正在或打算寻求医疗意见
(d) 在过去一年内,你(或准受保人) 有任何健康状况或病征及症状曾经接受或需要接受专业医护人员(例如专科医生、物理治疗师、精神科医生)的跟进诊治
问题 7
你(或准受保人) 是否曾被确诊下列疾病或健康状况?
(a) 癌症或原位癌
(b) 脑部肿瘤
(c) 心脏疾病
(d) 中风(包括短暂性脑缺血,俗称「小中风」)
(e) 高血压
(f) 糖尿病或葡萄糖耐量异常
(g) 椎间盘突出或脊椎退化性疾病
(h) 需要植入医疗仪器或义肢的疾病或健康状况
(i) 精神健康状况(例如抑郁、焦虑、精神分裂、饮食失调或躁狂抑郁症)
(j) 多发性硬化症
(k) 先天性疾病(指于出生时或之前已存在的医学、生理或精神上的异常)
问题 8
只适用于六岁或以下之准受保儿童
准受保儿童是否于怀孕第37周前出生?
请以英⽂输入以下所有资料。
保单持有人及准受保人的资料
基本资料
称谓
性别
联络资料
香港通讯地址
保单文件接收方式
保柏保留日后向你就此申请提出身份证明文件或关系核实文件之权利。
根据你于医疗问卷填写的答案,保柏将于你递交申请后联络你进一步检视准受保人的健康情况。

如你同意此安排,可按"下一步"并继续申请。
请输入你的恒⽣信⽤卡资料,你的申请获批核后,我们会于该戶口扣除你的保费及订明征费。如选择月缴保费,首次付款需要支付首2个月保费及征费。如你于当月的15号或之前提交申请,你的保单⽣效⽇为下个⽉的1号,否则,保单生效日则为再下一个月份的1号。保单生效日以保柏的最终承保决定为准。
缴付保费
你是否持有恒⽣信⽤卡?
本人兹授权保柏(亚洲)有限公司从本人的信用卡户口每年 / 每月支付应缴保费 (包括随后保费) 及保费征费金额,直至另行通知。
保柏将尽快联络你,以取得你用作处理申请的其他信用卡户口资料。
你有权於21日冷静期内取消保单
支付赔偿之银行户口
你是否持有恒⽣银行户口?
本人同意及授权保柏(亚洲)有限公司转账赔偿款项于以下本人之户口。
保柏将尽快联络你,安排以其他银行户口用作处理赔偿款项事宜。
请在递交申请前再次检查及更改以上资料。

注意

你须了解

请细阅及核实以下资料,并按"确认"以继续。
  • 请列印 / 储存这页作纪录
  • 我们将处理你的申请,你递交的资料⼀经核实,申请即获批核。保柏将透过訊息通知你保单批核的结果。保单文件会在约20个⼯作天内发送到阁下之通讯地址
  • 请注意,你申请的保险计划尚未⽣效。如保单经成功批核,保障⽣效⽇将设定为{successEffectiveDate}。保单生效日期可能会根据额外的承保程序进行调整,保柏保留最终决定权
  •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
    ( 8 5 2 ) 2 9 9 8 9 8 8 6
  • 请列印 / 储存这页作纪录。
  • 请注意,你的保险申请尚未完成。
  • 由于你于健康声明中回答"是",保柏需要了解更多有关你/准受保人的健康情况。保柏将于7-10个工作日内联络你。
  •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
    ( 8 5 2 ) 2 9 9 8 9 8 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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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注意,你的保险申请尚未完成
  • 由于你并未持有恒生信用卡或恒生银行户口,保柏将于7-10个工作日内联络你跟进有关保费付款或支付赔偿之银行户口安排。
  •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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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首次付款需要支付首2个月保费及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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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条款及细则约束,请注意相关产品风险。「易入息」延期年金计划 (100%全保证)由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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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纳税人与受保人之关系须列载于《税务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112章)中“指定亲属”的涵义内。
    本网页内所提及的税务优惠只适用于香港纳税人。根据自愿医保计划所缴付的全部或其部分合资格保费是否获得税务扣除及实际税务可扣除额及/或可节省的税款将取决于你的个人情况、《税务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112章)及税务局的决定。本网页内有关自愿医保计划税务优惠的内容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税务意见。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不会提供税务意见。如你对你的税务状况或税务优惠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向独立人士寻求专业意见或参阅税务局网页。所有税务条款、法规及/或其诠释均可能被修改,而影响有关的税务优惠包括税务扣除资格。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没有责任通知你相关法律、法规及/或其诠释的修改,及其可能对你产生的影响。

申请投保之目的

这是一份自愿医保计划,以实报实销的形式(最高为实际费用的100%)为你提供医疗保障及赔偿于亚洲、澳洲及纽西兰的合资格的医疗费用,每年保障额上限为港币2,500万元。

 

此保险计划的种类及性质

本计划属香港医务卫生局认可的自愿医保计划 (自愿医保认可产品编号: F00040),就认可产品所缴付的合资格保费可用作申请税项扣减(须符合指定条件)。本计划由保柏(亚洲)有限公司承保并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销售。

 

保费缴款期及保障期

本保单生效期为期1年。无论你在投保后的健康状况有任何改变,只要你符合保单条款及细则内列明的续保要求,保柏保证每年续保你的保障至终身。保单持有人可根据保单的条款及保障行使权利取消保单,但是,除非在冷静期内或另有说明,任何现保单年度及过往所有保单年度已缴交的保费,均不获退还。详情请参阅保单的条款及保障。

 

负担能力及流动性风险

受保人的首期保费会根据年龄、健康状况及保障选择等因素而定。

保费并不会因曾作出索偿而被调高,除非有保障变更或享合资格的折扣。然而,续保保费或会因年龄递增而相应调整。保柏可按医疗通胀、一般营运开支及因应医疗开支增加而作出的保障改动等因素调整标准保费率。

你应确保你的每年可动用收入及/或预期可动用流动资产能够承担整个保费缴款期内应缴之保费及相关的保费征费。

若以上情况并不切合你的期望,此保险计划或许不符合你的保险需要,你须寻求其他合适的医疗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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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适用课税年度每名受保人根据自愿医保计划保单缴付的合资格保费的最高税务扣除额为港币8,000元。本网页内所提及的税务优惠只适用于香港纳税人。根据自愿医保计划所缴付的全部或其部分合资格保费是否获得税务扣除及实际税务可扣除额及/或可节省的税款取决于你的个人情况、《税务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112章)及税务局的决定。本网页内有关自愿医保计划税务优惠的内容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税务意见。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不会提供税务意见。如你对你的税务状况或税务优惠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向独立人士寻求专业意见或参阅税务局网页。所有税务条款、法规及/或其诠释均可能被修改,而影响有关的税务优惠包括税务扣除资格。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没有责任通知你相关法律、法规及/或其诠释的修改,及其可能对你产生的影响。

重要事项

在保险申请过程中,务必以至高诚信向保柏披露有关准受保人所有重要事实。如果你不确定某个事实是否重要,则应将其披露。如你未能披露或错误陈述重要事实,而导致保柏承担有关风险,这将影响你所享有的保障。其结果可能包括终止你的保单;或减少全部或部分你所获得的赔偿。

(i) 此问卷收集与健康相关的资料仅作为核保之用途,而核保是保柏评估申请人之健康风险及决定申请结果的程序。保柏采用的核保程序应为公平合理,并会因应客户要求解释申请结果。

(ii) 作为申请人,你需要尽其所知所信,按本问卷中要求向保柏提供完整及准确的资料。保柏根据你提供的资料,可能会提出跟进问题或查询而需要你进一步提供资料以作核保之用。

(iii) 若你在提交本申请表后至你收到保单前的期间就本问卷中提供的资料有任何改变或更新,你需要及早通知保柏。

(iv) 即使已成功投保并获签发保单,若你未按(ii)所述尽其所知所信向保柏提供完整及准确的资料,或未按(iii)所述就资料的任何改变或更新而及早通知保柏,准受保人的保险保障可能会受到影响,保柏亦可能因此终止、作废或撤销有关保单,或拒绝赔偿。

填写问卷指引

你无需披露以下健康状况或治疗 -

伤风/感冒/喉咙痛、肠胃炎/食物中毒(已痊愈)、消化不良(无需检查)、痤疮、肌肉扭伤(已痊愈)、鹅口疮、常规产前扫描 / 血液检验(检验结果正常)、常规子宫颈细胞涂片检验(检验结果正常)、常规健康检查(检查结果正常)、预防疫苗、荷尔蒙补充治疗(更年期)、不育治疗或胎儿生长情况正常的怀孕、近视 / 远视 / 散光 / 老花。

你需要尽其所知所信,按本问卷中要求向保柏提供完整及准确的资料,包括在之前的任何保险申请和医疗索偿中保柏已知或应该知道的任何及所有医疗资料。

本人声明本人是此申请内所列的额外受保人(“额外受保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已获每位额外受保人(或其监护人,如适用)授权以作出此医疗保障计划(“计划”)的申请及以下的声明。本人并声明已获得每位额外受保人(或其监护人,如适用)的完全及完整授权 经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代表 向保柏(亚洲)有限公司(“保柏”)透露此申请所需的个人资料,并处理及向保柏接收或索取与额外受保人作出此申请相关的事宜,包括任何日后的更改。

 

本人谨此代表本人及额外受保人声明:

一般条款:

  • 本⼈确认本人在作出此网上申请时是身处于香港。
  • 本⼈确认自己及保单内之准受保人并未持有任何经恒生银行投保之保柏的医疗保障及“保柏非凡自愿医保计划”。
  • 本⼈亦确认此保单的任何退还保费只会付予保单内之保单持有⼈。
  • 本⼈确认⽤以缴付此保单费⽤的信⽤卡属本⼈所持有(适用于已提供恒生信用卡资料以支付保费之申请)。
  • 本人确认保柏有权于保单期内随时要求本人及/或任何额外受保人提供身份证副本以作核实。
  • 本人明白一旦本人或任何额外受保人的申请被保柏接受,如本人或任何额外受保人现时已持有医疗保险保单,本人有责任确定继续维持现有的医疗保险保单与共同持有本计划下的新医疗保险保单的适宜性和可取性。

保障及已有疾病:

  • 本人同意遵守此计划的保单之各条款及细则,该保单将会于此申请获批后提供予本人。
  • 本人明白除非收到本人给予保柏的通知不再续保或因根据保单条款规定,否则保单将会每年自动续保。本人并授权保柏在续保时于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用卡(如适用)扣取保费。如本人将来想取消保单,须于续保日30天前以书面通知保柏。
  • 本人确认本人或任何额外受保人凡在保单生效日(或从现有保柏医疗保障计划转换至本计划的批注信件中列明之日期,如适用)前因已接受治疗或被确诊或已察觉或理应察觉病征或症状的已有病症、损伤或其他病况而引致之医疗费用,有关费用一律不予赔偿。
  • 此申请内的所有陈述及健康声明的资料均属真实无讹及完整,所有代表额外受保人透露的资料亦经本人核实为真实及正确。本人确认额外受保人所知之事被视为本人所知之事。
  • 本人明白保柏可向额外受保人核实此申请内健康声明的答案,如以下两项出现差异:
    (a) 额外受保人透过电话提供予保柏的内容; 及
    (b) 此申请内的健康声明资料,
    此申请内的健康声明资料将被视为额外受保人作出真实、准确及完整的声明。
  • 如额外受保人透过电话提供予保柏的资料有所更改或未能在健康声明中准确记录,本人将于递交此申请前通知保柏有关更改或错漏。本人明白如在提交本申请后和本计划保单生效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任何受保人的健康状况有任何改变,本人需要立即通知保柏。
  • 如已有病症已于申请时披露并获保柏接纳承保,保柏会征收附加保费以保障有关个别病况,将征收的附加保费率将会以书面通知本人。保柏亦可按已有病症或任何其他影响准受保人可保性的因素而加设的个别不保项目。
  • 本人确认准受保人之居住地处于香港,如任何准受保人已更改居住地,本人需要立即以书面通知保柏。
  • 本人确认如准受保人的所在国家或其居住地或国籍所属国家的法律(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和日本)或任何其他对保柏或本保单适用的法律禁止保柏向当地国民、居民或公民提供医疗保障,保柏可终止相关准受保人的保障并立即生效。本人此外声明准受保人并非美国永久居民。本人明白如准受保人如于保单年度期间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本人有责任立即以书面通知保柏。“永久居民”指居于某国家并且身为该国公民或根据适用法律获许在该国永久性居留及工作的人士。
  • 本人明白未能提供完整且准确的资料给保柏可能会引致保柏有权将本人的保单视为不存在或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的索偿。本人同意于本申请和健康声明内提供的资料为本人/额外受保人与保柏之间保单的基础。

个人资料及资讯披露:

  • 本人同意并取得所有额外受保人的同意:
    •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可以向保柏披露此申请内的个人资料; 以及
    • 保柏可以使用并披露此申请内或其他途径所收集关于本人及额外受保人的个人资料, 用作根据本申请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内所陈述的用途。
  • 再者,本人已向所有额外受保人取得同意,本人可向保柏以及保柏可向本人于申请及延续(包括续保)此保单时提供有关额外受保人的健康医疗资讯及其他个人资料。
  • 本人确认保柏有权要求提供更多有关本人及任何额外受保人之健康状况及医疗报告,一切费用由本人支付。
  • 本人授权任何为本人 / 额外受保人观察或治疗的医生、医院、诊所,或持有本人及/ 或额外受保人健康或任何资料之保险公司或机构将本人及/ 或额外受保人之全部资料(包括病历)呈交予保柏。
  • 本人确认保柏可酌情委任注册西医、医院、合资格护士、癌症中心、日症中心、糖尿病中心、保健中心及其他服务供应商以提供医疗服务、合资格医疗费用之垫支服务及有关该委任所需之服务予本人或额外受保人。本人确认并同意有关此委任之条款及细则决定乃基于保柏以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而作出。就本人或任何额外受保人向有关保柏所委任的服务供应商所作出之申索,保柏一概不会负责。本人确认并同意向保柏偿还在本计划下不合资格的医疗费用及自付费(如适用),并于收到保柏向本人发出书面通知书的14日内全数清还。

税务扣减的资格:

  • 本人明白即使此申请已获保柏接纳,本计划下已缴付的保费并不会自动享有税务扣减。本人明白本人须符合税务局及任何适用的法律( 可不时修改)所规定的条件及评估标准方可享有税务扣减,包括但不限于认可的受供养人、年龄/残疾/全日制学生资格,以及支付合资格保费的金额及日期。
  • 本人为孙子女、同居伴侣(同居伴侣指民事结合的伴侣或与保单持有人共同生活,并保持持续、忠诚以及唯一的关系的人士,而期间保单持有人或该人士并没有和其他人士成婚或结合)和同居伴侣的子女/父母所购买的保单并不符合税务扣减的资格。

冷静期内取消保单权益及发还保费:

  • 本人明白本人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保柏(亚洲)有限公司取消保单并获退还所有已缴保费及保费征费。本人明白为行使这项权利,该取消保单的通知必须由本人签署并由保柏(亚洲)有限公司在香港九龙观塘海滨道77号海滨汇第2座6楼于冷静期内直接收到。本人明白冷静期为紧接保单或冷静期通知书交付予本人或本人的指定代表之日起计的21天的期间(以较早者为准)。本人明白冷静期通知书是由保柏(亚洲)有限公司在交付保单时致予本人或本人的指定代表的一份通知书,以就冷静期一事通知本人。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 通过提交本申请表,本人确认已细阅并明白本申请表所述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本人亦已促使额外的受保人(或其监护人,如适用)留意"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并确认明白及同意有关内容。本人/我们同意就"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所述用途视乎情况提供本人/我们的个人资料至香港境内外予"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所载的资料承让人。本人/我们明白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对保柏(亚洲)有限公司收集或持有的本人/我们的个人资料的效力及影响,包括按照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使用、储存、处理、转移、公开或分享本人的部分或全部个人资料致任何集团公司之成员。该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最新的版本可于www.bupa.com.hk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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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1. 由于小数位之调整,上列保费或会与实际应缴保费之金额有少于港币1元的差别。

备注

  1. 纳税人与受保人之关系须列载于《税务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112 章)中「指明亲属」的涵义内。
    本网页内所提及的税务优惠只适用于香港纳税人。根据自愿医保计划所缴付的全部或其部分合资格保费是否获得税务扣除及实际税务可扣除额及/或可节省的税款将取决于你的个人情况、《税务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112章)及税务局的决定。本网页内有关自愿医保计划税务优惠的内容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税务意见。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不会提供税务意见。如你对你的税务状况或税务优惠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向独立人士寻求专业意见或参阅税务局网页。所有税务条款、法规及/或其诠释均可能被修改,而影响有关的税务优惠包括税务扣除资格。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没有责任通知你相关法律、法规及/或其诠释的修改,及其可能对你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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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由于小数位之调整,上列保费或会与实际应缴保费之金额有少于港币1元的差别。

备注

  1. 纳税人与受保人之关系须列载于《税务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112 章)中「指明亲属」的涵义内。
    本网页内所提及的税务优惠只适用于香港纳税人。根据自愿医保计划所缴付的全部或其部分合资格保费是否获得税务扣除及实际税务可扣除额及/或可节省的税款将取决于你的个人情况、《税务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112章)及税务局的决定。本网页内有关自愿医保计划税务优惠的内容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税务意见。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不会提供税务意见。如你对你的税务状况或税务优惠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向独立人士寻求专业意见或参阅税务局网页。所有税务条款、法规及/或其诠释均可能被修改,而影响有关的税务优惠包括税务扣除资格。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没有责任通知你相关法律、法规及/或其诠释的修改,及其可能对你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