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有关按揭贷款客户可享优越理财综合户口「首两年月费豁免」之条款及细则:
- 此优惠适用于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推广期」)内成功获批核指定按揭贷款金额并签妥按揭贷款条件信及符合下述条款及细则之客户(「合资格客户」)。
- 合资格客户只需于推广期内开立优越理财综合户口,或提升现有综合户口级别至优越理财,并设定该户口为按揭供款户口(单名或联名户口),即可享首两年月费豁免优惠 (即首两年毋须符合最低全面理财总值要求,现时优越理财综合户口之全面理财总值要求为HKD 1,000,000)。月费豁免期由开户/提升户口级别之月份开始起计。
合资格客户不包括:
- 现时单名或联名持有优越理财综合户口之客户
- 于开户/提升户口之月份起前十二个月内曾经持有单名或联名优越理财综合户口之客户
- 于任何期间被结束任何户口之客户
合资格客户组别 |
按揭贷款金额 |
按揭物业估值 |
1 |
HKD4,000,000或以上 |
无限制 |
2 |
HKD4,000,000以下 |
HKD6,000,000或以上 |
注:第三年起,客户需维持指定全面理财总值,方可豁免有关优越理财综合户口之月费。
- 「全面理财总值」包括客户名下所有户口每月之存款、黄金户口、证券、基金、已动用之透支额、信用卡现金透支及私人贷款结欠金额之每日平均总和以及经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代理销售的指定人寿保险计划(注册自愿医保产品除外)之已缴累积保费及恒生强积金结余。如综合户口为单名持有,客户之其他联名户口亦计算在内。
- 此优惠适用于任何物业按揭贷款申请,包括新按、转按、重按及加按。此优惠不适用于合资格客户组别2的政府资助房屋按揭贷款及恒生「按揭保险计划」的按揭贷款申请。每宗按揭申请可享首两年月费豁免优惠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