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有关优越理财「首五年月费豁免」之条款及细则:
- 此优惠适用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推广期」)内成功递交按揭贷款申请及于其後成功提取按揭贷款达指定金额并符合下述条款及细则之客户(「合资格客户」)。
- 合资格客户只需开立优越理财综合户口,或提升现有综合户口级别至优越理财,并设定该户口为按揭供款户口(单名或联名户口),即可享首五年月费豁免优惠 (即首五年毋须符合最低全面理财总值要求,现时全面理财总值要求为优越理财 HKD 1,000,000)。月费豁免期由开户/提升户口级别之月份开始起计。
合资格客户不包括:
- 现时单名或联名持有优越理财综合户口之客户
- 开户/提升户口级别的日期前12 个月内曾经结束优越理财综合户口之客户或于任何期间被结束优越理财综合户口之客户。
按揭贷款金额 |
综合户口户口级别* |
推广优惠 |
HKD4,000,000或以上 |
优越理财 |
全免首五年月费 |
*只限按揭贷款供款户口持有人可享此优惠
注:第六年起,客户需维持指定全面理财总值,方可豁免有关优越理财综合户口之月费。
- 「全面理财总值」包括客户名下所有户口每月之存款丶黄金户口丶证券丶基金丶已动用之透支额丶信用卡现金透支及私人贷款结欠金额之每日平均总和以及经由恒生代理销售的指定人寿保险计划之已缴累积保费及恒生强积金结馀。如综合户口为单名持有,客户之其他联名户口亦计算在内。
- 此优惠适用于任何物业按揭贷款申请,包括新按丶转按丶重按及加按。每宗按揭申请可享月费豁免优惠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