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商業銀行專題講座

洞悉最新稅務政策

1 申請
2 繼續
3 完成

公司資料

第一參加者資料

  *必須填寫之資料

 

(1) 恒 生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 本 行 」) 會 使 用 有 關 參 加 者 於 上 述 所 提 供 之 個 人 及 公 司 資 料, 用 作 籌 備 是 次 講 座、講 座 報 名 、現 場 登 記、提 示 通 知、內 部 記 錄、分 析 及 改 善 本 行 於 將 來 舉 辦 的 講 座 之 用。資 料 只 由 本 行 獲 授 權 職 員 處 理,而 絕 不 會 被 用 作 直 接 促 銷 或 給 予 第 三 方 使 用。本 行 於 講 座 結 束 後 兩 個 月 內 把 是 次 收 集 之 資 料 銷 毀。

(2) 名 額 有 限, 先 到 先 得 。

(3) 經 網 上 成 功 報 名 的 參 與 者 將 可 收 到 由 本 行 即 時 發 出 之 留 座 確 認 通 知。 敬 請 參 與 者 列 印 並 攜 同 留 座 確 認 通 知 及 名 片 出 席 專 題 講 座 作 即 場 核 對 及 登 記 之 用 。

(4) 本 行 有 權 隨 時 更 改 講 座 之 內 容、日 期、時 間、地 點、條 款 及 細 則 或 取 消 講 座 。 如 有 任 何 爭 議 ,本 行 保 留 最 終 決 定 權 。

(5) 倘 若 天 文 台 於 專 題 講 座 開 始 前 兩 小 時及 /  或 之 前 懸 掛 八 號 或 以 上 烈 風/ 暴 風 信 號 及/ 或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信 號 , 本 專 題 講 座 將 會 被 取 消 。

(6) 各 講 者 作 為 其 所 屬 機 構 之 代 表 僅 會 就 其 在 講 座 中 代 表 其 所 屬 機 構 提 供 之 資 料 、建 議 及 / 或 意 見 負 責 。 本 行 並 無 責 任 就 講 座 之 有 關 講 者 及 / 或 其 代 表 之 公 司 於 講 座 內 提 供 之 資 料 、 建 議 及 / 或 意 見 進 行 獨 立 檢 查 或 核 証 。

(7) 條 款 及 細 則 之 中 、 英 文 文 本 文 義 如 有 任 何 歧 異 , 概 以 英 文 文 本 為 準 。